中共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黨組
關于巡察反饋問題集中整改進展的通報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區委第一巡察組對區信訪局黨組開展了巡察。2025年2月13日,巡察組向區信訪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
(一)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工作重要講話精神不深入的問題。一是對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信訪工作的要求和全國信訪局長工作會議精神未傳達貫徹,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重要論述理解不深。二是開展群眾工作時安排部署不夠細致、調研不夠深入、政策宣傳不夠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局黨組緊扣學習重點,認真制定學習計劃,將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信訪工作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重要論述、2025年全國信訪局長工作會議精神等重要內容納入學習計劃,嚴格落實學習制度,扎實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活動。截至目前,區信訪局召開局黨組會議15次、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研討3次、支部大會10次、黨課2次,認真學習了《習近平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論述摘編》、習近平總書記到貴州、云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陳文清在中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全體會議上的講話、全國信訪局長會議精神等內容,做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貫徹,形成領導干部帶頭學、中層干部全面學、干部職工一起學的良好氛圍。二是干部職工深入村鎮(街道)及時掌握跟蹤群眾反映信訪事項化解情況,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典型信訪案例進行交流,結合信訪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撰寫3篇高質量調研報告。三是對領導干部分工及時進行調整優化,制定《2025年重點信訪工作》,細化責任分工,制定責任清單,定期調度工作推進情況。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針對推動落實“初信初訪初投”存在差距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初次信訪事項辦理辦法》(國信辦發〔2022〕15號)和《彭山區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工作制度》等信訪制度,做到“來訪必登、來訪必錄”,及時指導和督促鎮(街道)、責任部門按要求規范辦理信訪案件,共登記申訴求決類初次信訪事項12件,一次性化解率為100%。二是對重點、難點信訪案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現場辦公,及時回應群眾訴求。三是嚴格落實“來訪必登”要求,規范接訪工作臺賬。四是開展月分析季調度6次,有針對性地提出“三項建議”5條。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落實上級重要工作存在短板的問題。一是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無會議記錄,不能如實反映聯席會議情況及要求。二是“信訪超市”運行重形式、輕實效,黨組未專題研究“信訪超市”打造方案,未按日常管理辦法落實每周二常駐單位派人聯合接訪。
整改情況:一是已落實專人負責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編撰,形成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紀要。二是結合上級部門推進縣鄉兩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要求,法院、公安、住建、人社、信訪等部門已全員入駐區綜治中心,開展群眾分流以及信訪接待等日常工作,助推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黨的領導作用發揮有弱項。
(一)針對理論學習有差距的問題。一是落實“第一議題”不到位,2019年9月至2024年8月共召開黨組會144次,其中86次未落實“第一議題”,占比59.7%。二是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共10次黨組會僅記錄學習標題或大致內容,未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第一議題”相關規定,截至目前召開局黨組會議15次,形成會議紀要15期。局黨組認真學習了《習近平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論述摘編》、習近平總書記到貴州、云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陳文清在中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全體會議上的講話、全國信訪局長會議精神等內容,做到第一時間組織傳達學習和討論交流。二是局辦公室記錄并整理編撰會議紀要,會議紀要送局黨組成員傳閱知曉。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關于“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有短板的問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有短板。未制定黨組會議事規則且2020年制定并沿用至今的集體決策制度中“三重一大”事項由“局長辦公會”討論決策,決策制度沒有體現黨組領導作用。劃撥開支大額資金、發展黨員等“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黨組會討論研究。黨組會缺少民主決策過程,主持人未落實末位表態。
整改情況:局辦公室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和相關規定,重新擬定并完善了《中共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黨組工作規則(試行)》《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實施細則》,并嚴格按照《實施細則》研究討論、集體決策重大事項、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宜,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制度。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會議記錄不清、記錄不規范的問題。一是2020年至2024年黨組會、班子會、局長辦公會參會人員一致,會議邊界模糊不清,會議記錄混記在同一個記錄本上,均在研究決策。二是黨組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不匹配,2020年3月報銷疫情防控補助經費1.7萬元,報銷憑證所附的黨組會會議紀要缺乏相應的會議記錄。
整改情況:一是局辦公室分管領導已對辦公室主任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認真學習黨組會、班子會等會議記錄規范標準,規范記錄會議內容,并形成會議紀要傳閱歸檔。二是分管領導加大對會議原始記錄的管理力度,不定期抽查核對財務報賬內容與會議紀要內容是否一致,確保各項原始記錄做到完整、統一、準確、及時,經得起檢驗。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把握新形勢下信訪工作能力存在差距
針對處理信訪問題重程序輕實效、重部署輕落實的問題。落實“三到位”工作中,組織召開協調會議多,對“釘子案”“骨頭案”從根本上化解辦法不多、推進乏力。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信訪聯席會、區黨政例會,對信訪重點案件落實區級領導包案化解,區信聯辦牽頭組織召開信訪事項研判會37次,開展案件評查4次,著力推動疑難信訪案件的化解。截至目前,市級信訪突出問題20件已化解12件;區級自排信訪突出問題2批33件已化解15件。二是加強對“釘子案”“骨頭案”的分析研判,引入心理咨詢師、律師等多渠道開展化解工作,心理服務專家開展面談疏導10余次,電話疏導20余次;法律服務專家開展法律宣傳和引導,經調解成功化解2件重點案件。
整改結果:已完成
四、作風建設抓得不實。
(一)針對責任意識不夠強的問題。一是黨組會議議定事項執行和跟蹤落實不到位,2021年2月黨組會議定“再梳理制度,包括業務以及內部制度”,巡察進駐時單位制度匯編仍未梳理完善,且多處內容不符合信訪工作實際情況。二是對信訪件錄入審核把關不嚴,2020年10月至11月,因經辦人員操作失誤,導致系統計算信訪按期辦結率下降。
整改情況:一是對局黨組議定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各黨組成員傳閱知曉,確保落地落實,局辦公室對議定事項進行跟蹤提醒,并建立相應臺賬。二是局辦公室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和最新相關規定重新擬定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黨組“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實施細則》等相關制度。三是組織干部職工參加《信訪工作法治化專題視頻培訓》,分管領導加強對業務股室和鎮(街道)日常工作的溝通指導,不斷提高辦理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辦理效率和質量。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針對工作標準不夠高的問題。一是2020年至2022年單位干部職工均沒有查找崗位廉政風險點和制定防控措施。二是黨組2021年度黨建工作情況報告與黨支部2021年度工作總結內容高度雷同。三是以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名義審定的《眉山市彭山區“信訪超市”試運行工作方案》,在對應的會議紀要中未見該審定事項。四是歸檔的文件目錄與文件資料不對應,“大學習大實踐大提升”活動的7冊匯編資料,總目錄與裝訂資料不匹配。
整改情況:一是對照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組織全員開展黨風廉政風險點排查,查找自身崗位風險點,制定10余條防控措施。二是多形式開展黨員干部警示教育,及時傳達學習相關警示教育案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組織觀看廉政教育片1次。三是局辦公室分管領導已對辦公室主任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制度,規范辦公室運行和提高工作人員責任心。四是辦公室對整理歸檔后檔案資料進行“回頭看”,加強日常辦公監督檢查。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會計責任監管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對會計責任監管落實不到位,甄選第三方財務代理機構不嚴,未嚴格驗收第三方代理機構的服務質量,導致賬務處理存在賬套混亂、科目擺錯、附件不齊等問題屢次發生。2023年區正風肅紀專項督查指出財務人員對報銷憑證復核檢查不到位的問題,但抽查發現依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分管領導及時與第三方財務代理機構溝通反饋存在的問題,財務室重新梳理代理服務事項并重新擬訂代理服務合同。二是制定完善《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財務報銷審批流程規范》等制度。三是財務室加強與第三方財務代理日常溝通聯系,辦公室分管領導對第三方服務質量每季度進行抽查監督;四是局財務人員參加區財政局舉辦的各項業務培訓,不斷提升業務水平。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五、財務管理較薄弱
(一)針對財務報銷材料不合理的問題。一是無依據將“2022年彭山榜樣團體獎”獎金3000元發放給16名職工個人。二是培訓費支出不符合報銷條件,2021年5月支出信訪工作業務培訓費5800元,缺乏培訓方案、通知等必要內容。三是不同就餐日期出具發票連號且早發生費用的發票號在后,后發生費用的發票號在前。四是購買資料、發放物資無領取人或入庫保管人簽字,報銷住宿費無住宿清單,財務報銷憑證存在隨意涂改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2022年度“彭山榜樣”—平安建設團體獎3000元已按相關規定退款至信訪局基本賬戶。二是對財務人員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更換配強財務人員,加大票據審核力度,對票據填寫不規范、不符合財經紀律一律不予報銷。制定完善《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財務報銷審批流程規范》等制度。三是局財務人員通過參加區財政局舉辦的各項業務培訓和自學等方式,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針對財務審批不嚴謹的問題。一是工會期間、請假期間報銷差旅費,無依據、重復報銷差旅費11265元。二是將應轉給個人的差旅費和應對公轉賬的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轉給單位職工個人。三是工會經費管理不嚴格,違規以工會活動名義報銷志愿服務活動工作餐2390元、超標準發放獎品546元、獎品領取清單與發票清單不一致、報銷資料不齊全。
整改情況:一是已將工會期間、請假期間報銷差旅費無依據、重復報銷差旅費11265元已按相關規定退款至信訪局基本賬戶。二是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報賬要件,個人報銷費用一對一實名轉賬,局機關符合辦理公務卡的人員均辦理公務卡,實行公務卡報銷。三是加大票據審核力度,對票據填寫不規范、不符合財經紀律一律不予報銷。四是對財務人員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更換配強財務人員。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網絡維護服務費支出不合理的情況。2018年至2021年期間,區信訪局每年分別與兩家公司簽訂“互聯網”和“信訪內網”《網絡維護服務協議》,四年共支付服務費7.74萬元。但兩家公司無法對“互聯網”“信訪內網”的網絡故障進行檢修維護,且無法提供單位網絡維護與電腦故障處理的記錄。
整改情況:現已解除網絡維護服務,按照實際維護次數支付相關服務費。
整改結果:已完成
(四)針對違規選用政府采購購買服務的方式實現勞務用工的情況。2023年3月,區信訪局通過與區社會治安志愿者協會簽訂合同購買心理疏導和糾紛調解服務項目,約定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間由協會派駐1名工作人員到區信訪局提供勞務服務,區信訪局按每月4000元的標準共支付工資4.8萬元。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眉山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若干政策》文件規定,經局黨組集體研究討論與符合條件的調解工作室簽訂購買服務合同,確保合同的合理性、合規性。二是由區群眾接待中心負責加強對服務情況日常監督考核。
整改結果:已完成
六、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有短板。
(一)針對落實組織生活制度有差距的問題。支委會、黨課未按要求開展,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共有13個月沒有召開支委會的記錄,2024年1月至10月未見開展黨課的記錄。主題黨日活動未按要求開展,2020年至2023年僅見6次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的記錄。支部會議記錄不規范,2023年1月至6月的支委會沒有記錄在支部手冊上。預備黨員轉入后未見黨支部重新確定入黨介紹人。
整改情況:一是局辦公室已落實專人負責黨建工作,并開展提醒談話,制定2025年度黨建工作計劃,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了《習近平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論述摘編》、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等,截至目前組織召開支委會10次、黨員大會10次、主題黨日9次、開展講黨課活動2次,并做好相關記錄。二是組織機關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明確了黨員發展各個環節、時間節點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三是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規范記錄黨支部手冊。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針對支部換屆不夠嚴謹的問題。支部書記出缺16個月未補選,2020年6月換屆選舉參會應到有選舉權的黨員未達到五分之四,未見上級黨委對此次選舉結果批復的資料,未見宣傳委員分工。
整改情況:組織召開局機關黨支部支委會、黨員大會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2025年9月5日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順利完成黨支部增選支部委員及書記選舉工作。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組織生活會不夠細致的問題。2020年度、2023年度組織生活會缺少黨員自我批評和相互批評的記錄。2022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匯總結果與實際參加人員不一致,重復參與評議1人、漏評2人。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黨務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關于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通知》(眉彭組通〔2022〕54號)精神,充分認識組織生活的重要性,按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二是局辦公室已落實專人負責黨建工作,并開展提醒談話,認真對照檢查相關會議記錄,對參會人數、批評和自我批評等內容進行詳細記錄。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七、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認真。
(一)針對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內容不全的問題。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的個人發言材料均未對上年度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部分沒有進行個人重大事項情況報告。部分人員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的個人發言材料沒有對上年度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前組織班子成員學習《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區紀委機關 區委組織部關于轉發〈關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有關規定〉的通知》(眉彭組通〔2023〕1號),進一步提高黨組成員思想認識。二是局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材料進行會前審核,對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材料是否結合責任分工、生活實際、性格特征等查擺到位、逐個審核把關,對發言提綱不過關、缺少相關要素等情況發回重寫完善,已按要求召開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針對批評和自我批評缺乏嚴肅性、缺少辣味的問題。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批評意見出現“網訪做的較好”“耐心較好”。2022年度、2023年度的民主生活會的批評意見均有“斗爭精神不夠”“進取心不夠”“加強溝通”“干勁不足”,泛泛而談沒有具體內容,缺乏應有的辣味。
整改情況:一是在召開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前扎實開展了意見建議征求、談心談話等工作。二是民主生活會上班子成員聚焦信訪重點工作及分工事項,深刻查擺問題,敢于正視問題、敢于揭短亮丑,確保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嚴肅性和辣味。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民主生活會記錄不完善的問題。2019年度民主生活會未撰寫會議記錄。2020年3月召開的巡察反饋意見專題民主生活會未記錄相互批評的意見。
整改情況:一是黨務干部通過集體學習和自學等方式認真學習了《區紀委機關 區委組織部關于轉發〈關于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有關規定〉的通知》等相關規定,不斷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局辦公室已落實專人負責黨建工作,開展提醒談話2人次,對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參會人數、批評和自我批評等內容進行詳細記錄和對照檢查。
整改結果:已完成
八、選人用人不夠扎實
(一)針對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的問題。選任中層干部時未進行職位預審、無動議方案,研究確定為考察對象時班子會代替黨組會。
整改情況:一是局辦公室分管領導已對辦公室主任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二是辦公室分管領導及工作人員集中學習了《眉山市彭山區鄉鎮(街道)、區級部門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明確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三是嚴格按照《眉山市彭山區鄉鎮(街道)、區級部門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程序開展了局機關辦公室主任選拔任用工作,在選拔任用中始終從嚴把握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的各個環節,嚴守工作紀律,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針對黨組會記錄不嚴謹的問題。2022年3月22日黨組會討論決定接訪股股長時應到5人,但記錄為“應到4人,實到4人”。
整改情況:一是局辦公室分管領導已對辦公室主任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2人次,黨組會議由專人完成會議記錄和歸檔保存。二是分管領導加大對會議原始記錄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會議記錄的格式、內容進行審核把關。截至目前召開局黨組會議15次,形成會議紀要15期。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針對中層干部文書檔案未實現“一人一檔”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辦公室專人負責人事工作,明確中層干部文書檔案“一人一檔”工作要求。二是賡即建好現有3名中層干部檔案。三是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定期查看干部檔案,及時將相關資料進行補充完善。
整改結果:已完成
九、保密工作有差距。
定密管理、涉密人員管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制度不完善,保密教育培訓學時未達標、人員未全覆蓋,未開展涉密人員保密審查、組織簽訂保密承諾書。日常管理有短板。未嚴格履行定密責任人審批程序、該定密而未定密,涉密文件缺少流轉過程。
整改情況:一是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修訂完善涉密文件管理、保密工作責任制等工作制度,形成全流程閉環管理,實現保密工作有章可。二是教育培訓成效顯著,開展2場專題培訓,覆蓋全員14人次,人員保密意識和業務能力大幅提升。三是人員管理更加規范,與16名涉密人員簽訂保密承諾書,筑牢人員保密防線。四是定密管理更加嚴格,確保應定密盡定密,涉密文件流轉全程留痕可追溯,保密管理規范化水平顯著提高。
整改結果:已完成
十、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深刻。
一是制度建設不完善,沒有建立健全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未見信息對外發布三審三校佐證。二是理論學習中心組沒有明確學習秘書。三是基礎工作有缺項,部分班子成員沒有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責報告的重要內容,沒有對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述學并接受民主評議。
整改情況:一是修改完善《眉山市彭山區信訪局三審三校制度》,嚴格審簽、校對、發布等規定程序。二是理論學習中心組已開展集中學習研討3次。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嚴格依照《學習規則》組織學習,專職學習秘書切實履行職責,有力保障了學習高效有序推進。三是規范報告撰寫與報送流程,將意識形態工作和中心組學習情況納入核心報告內容,通過本人親筆簽字與主要負責人審閱簽字的雙重審核機制,進一步壓實了主體責任,杜絕了材料敷衍了事、內容不實等問題,為后續民主生活會的高效召開及問題整改奠定了堅實基礎。
整改結果:已完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28-37621384;郵政地址:眉山市彭山區迎賓大道8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