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黨組
關于巡察反饋問題集中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0月25日,區委第一巡察組對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黨組開展了巡察。2025年2月13日,向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反饋問題:黨組領導作用發揮不明顯
1.“第一議題”制度化、常態化落實不到位。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共召開黨組會議96次,僅有5次落實第一議題,占比5.2%。
整改情況:黨組會議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把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一系列最新理論成果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黨組會議集中學習的第一議程和必須內容。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2.黨組書記履行主體責任不充分。黨組書記參加和主持黨組會議少,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共召開黨組會議52次,僅參加2次;未參加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2022年度和2023年度民主生活會,會上也未對其進行批評。以黨組名義印發的多份文件未經黨組書記審批。
整改情況:一是自2025年開始,黨組會議必須由黨組書記組織召開,因特殊原因黨組書記無法參會的,委托其他黨組成員主持召開;需進行討論表決的,充分征求所有黨組成員意見,并在會后第一時間將會議成果上報黨組書記知曉。二是嚴格按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組織黨員領導干部開展民主生活會,會上黨組班子成員之間要相互進行批評。三是所有黨組文件由黨組書記審閱簽發。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3.“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不嚴格。部分大額資金的使用、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安排均未經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主持人落實末位表態不到位。2020年以來,組織實施的31個國有土地收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涉及補償總額3.84億元,其中已支付3.33億元均以簽批程序代替民主決策;支付行政賠償194.58萬元、聘任機關干部為專業技術十級崗位等事項未經黨組會討論研究。
整改情況:一是自2025年開始,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涉及重要工作安排的經主任辦公會議定后提交中心黨組會審定后實施。二是黨組會議記錄上完整體現民主決策的內容,堅決落實黨組書記末位表態制,在會后形成紀要存檔。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4.黨組會議記錄不規范。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共有12次黨組會議記錄未能體現研究決定事項的討論過程、表決過程,均以“一致認為”“一致同意”來表述。個別黨組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不一致,議定支付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評估費用的內容有紀要無記錄。黨組會、主任辦公會(班子會)邊界不清,黨組會議與主任辦公會、機關會議混記在同一個記錄本上。黨組會未研究討論發展黨員及黨支部換屆相關事宜。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黨組班子成員和黨務工作者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做好黨組會議記錄,體現討論過程和表決過程,黨組書記嚴格執行末位表態發言。二是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干部職工會議分開由專人記錄,由黨組書記、主任分別對記錄情況定期查閱,并認真存檔。三是凡涉及發展黨員及黨支部換屆相關事宜須經黨組會討論通過。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反饋問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不深入
1.分析研判較少。2021年至2023年,黨組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只有2次。
整改情況:一是自2025年開始,黨組于3月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二是于12月第二次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匯報并認真總結。三是全年如有其他重大事項,適時組織召開全面從嚴治黨會議。
整改時限:第一項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第二項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2.對權力運行的監督不夠精準。履行“一崗雙責”不扎實,黨組班子成員對制定的《兩個責任落實主體責任清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落實不到位。廉政風險意識淡薄,工作人員普遍認為工作崗位不存在廉政風險。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履行“一崗雙責”,黨組班子成員對照年初制定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計劃按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股室負責人和干部職工之間每年不少于1次開展廉政談話。二是加強干部職工廉政風險意識,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相關工作機制制度,重新梳理股室及個人廉政風險點,制定臺賬,每季度填寫自查情況。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3.述責述廉未開展。2020年7月到2024年9月,未開展內設機構負責人述責述廉工作。
整改情況:自2025年開始,股室負責人按照《眉山市彭山區區級部門內設機構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派駐機構述責述廉辦法(試行)》要求,向區紀委派駐紀檢組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以會議集中述職或書面述職的方式進行。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反饋問題: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存在偏差
1.民主生活會不夠規范。非中共黨員班子成員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個別班子成員對照檢查材料沒有重大事項的報告。
整改情況:一是在2025年度民主生活會召開之前,通過黨組會、理論學習中心組等方式認真組織黨員領導干部集中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文件,按要求精神組織好、開展好民主生活會各項議程。二是自2025年開始,在年度民主生活會上邀請非黨員領導干部列席會議,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批評。三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嚴肅認真地開展黨內政治生活,認真撰寫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黨組書記須親自撰寫班子和個人的年度民主生活會的對照檢查材料),要如實匯報個人重大事項。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2.組織生活會程序及記錄不全。2020年度、2021年度組織生活會未見支部委員與黨員之間的談心談話、征求黨內外建議的記錄,缺乏每位黨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詳細記錄、民主評議黨員的相關原始選票。
整改情況:一是自2025年開始,全體黨員必須嚴肅認真地開展黨內政治生活,開展組織生活會之前做好會前學習、談心談話、征求黨內外意見的工作并做好記錄。組織生活會要詳細記錄每位黨員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原始選票歸檔保存。三是指定專人認真負責記寫會議記錄。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3.黨務干部業務知識匱乏。黨員發展不規范,討論多位同志入黨時,未見逐個討論和表決的記錄。未按要求成立黨小組并開展活動。歸檔不齊全,2020年至2023年支部手冊和2020年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資料均未按要求整理成檔。未定期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按時上黨課。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三會一課”組織全體黨員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相關黨內法規,進一步加強對黨務干部的培訓力度。二是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發展黨員全過程記錄備案工作。三是根據黨支部實際,設立4個黨小組,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四是按照相關要求及時整理歸檔支部手冊和黨風廉政建設等資料。五是按規定開展好“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活動并做好相關記錄。
整改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四) 反饋問題: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
1.差旅費報銷審核把關不嚴。違規報銷差旅費10605元,其中該中心干部職工參加黨建活動、工會活動期間同時報銷差旅費2360元;20人次在公休補休、居家隔離期間報銷差旅費5475元;在外市培訓住宿期間仍報銷市內差旅費850元。“超前”報銷差旅費1100元,2021年6月17日填報6月6日至6月26日的差旅費審批單、報銷單,并通過層層審核程序予以報銷。差旅費報銷單隨意涂改,報銷單與公務出差審批單上出差人員不一致。對口幫扶期間差旅費報銷不符合規定,未按相關規定報銷工作日生活補助7560元,而以每月填寫在金川縣下鄉審批報銷差旅費共8040元。
整改情況:一是所有涉及人員及時清退不合規定發放的差旅費,退回單位基本戶統一上繳區財政。二是班子成員在行政班子會上開展自我檢討批評,對財務審核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班子成員對分管股室開展談話,進一步明確填報差旅單、股長認真審核報銷憑證的要求,對違規報銷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今后嚴格執行差旅報銷審批制度,堅決杜絕違規報銷。三是自2025年開始,對我中心援建干部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四川省內對口幫扶干部人才選派管理辦法>》(川組通〔2021〕76號)文件第五章第十五條落實伙食補助。四是由黨組書記對分管領導、財務股負責人進行約談。
整改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五)反饋問題:財務審批不嚴謹
1.公車登記使用管理不規范。未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制度,登記臺賬信息不全;公車臺賬登記用車目的地與差旅報銷目的地不一致;公車使用目的地不符合用車條件,2021年至2023年多次安排公車前往區住建局、區工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等中心城區。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登記管理公務用車,詳細登記用車時間、里程、目的地、使用人員等信息。嚴格規范公車使用條件,中心城區不得使用公車。二是報銷差旅費時,對公車臺賬登記用車目的地、用車時間、用車人員與差旅報銷是否一致進行審核。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2.漏記無形資產。該中心支付119.7萬元采購的信息管理平臺軟件未計入“無形資產”科目。
整改情況:詢問學習區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對無形資產的管理的具體方法、措施,及時補充完善無形資產登記信息,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信息管理平臺軟件服務管理列入無形資產管理科目,確保無形資產不流失。
整改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3.工會費用報銷把關不嚴。工會活動報銷存在無簽到表、工會活動方案無工會負責人簽批,報銷未附菜單或所附菜單非原始附件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工會方案走內部簽批程序,工會主席審批同意后,再按工會方案執行。二是開展活動時需進行活動簽到。嚴格按照四川省總工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工發〔2023〕3號),工會活動如產生餐費需附原始菜單,規范工會費用報銷。
整改時限:2025年3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六)反饋問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扎實
具體問題:主體責任落實不夠,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規范。2020年3月至2022年9月沒有落實領導分管意識形態工作,將非中共黨員作為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黨組制定年度學習計劃要求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集體研討次數低于相關要求,沒有按要求通報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民主生活會匯報意識形態工作不到位,2023年度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沒有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進行具體報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規范,將非中共黨員作為中心組成員,學習方案沒有制定每月學習計劃,2020年以來沒有明確具體的學習秘書。分析研判不具體,由非中共黨員安排部署意識形態工作。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從2025年開始,嚴格落實領導分管意識形態工作,按照要求通報意識形態工作。2025年初制定了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明確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集體研討不少于9次。2025年2月,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上領導班子對照檢查材料中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進行了具體報告。二是規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2025年以來,規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未將非中共黨員作為中心組成員。截至目前,已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9次。結合工作實際(要點),制定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月學習計劃。明確辦公室負責人作為學習秘書,負責會務、會議記錄、宣傳報道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經召開研究意識形態專題會議4次,嚴格由黨組書記安排部署意識形態工作。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七)反饋問題: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存在薄弱環節
1.程序不規范。存在薄弱環節。選任中層干部時未進行職位預審;2020年9月4日確定考察對象,卻在2020年9月7日公示;在確定考察對象和討論決定的黨組會時,非中共黨員的班子成員表態發言。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6月13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眉山市彭山區鄉鎮(街道)、區級部門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等政策文件,嚴格執行中層干部選拔要求。二是嚴格規范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確定考察對象及干部任職均按時間要求進行公示,并做好公示存檔。三是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要求,黨組會需對中層干部任職進行研究討論,非中共黨員的班子成員不得進行表態發言。四是2025年6月,由黨組書記對時任分管領導和政工人事干部進行了批評教育。
整改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2.文書檔案不規范。中層干部文書檔案未實現“一人一檔”。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6月12日,通過黨組(擴大)會議學習了《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由黨組書記對時任分管領導和政工人事干部進行了批評教育。二是2025年8月,安排專人完成了9名中層干部文書檔案的歸檔工作。
整改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八)反饋問題:保密工作有短板
具體問題:保密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未將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列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未制定保密工作相關制度,未建立涉密人員管理臺賬、組織簽訂保密承諾書,未確定保密要害部門。涉密載體管理不規范,定密責任人管理、涉密文件管理、信息設備保密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自2025年開始,將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列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及時制定保密工作相關制度,建立涉密人員管理臺賬、簽訂保密承諾書,確定保密要害部門。二是充分用好保密設備,將所有涉密紙質版文件資料和電子設備集中存放于密碼保險柜,由專人負責管理。
整改時限:2025年6月30日前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站位,深化認識。巡察是政治體檢,整改是政治責任。始終把堅持“四個意識”“兩個確立”作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始終做到“兩個維護”,把講政治貫穿巡察整改各方面全過程,以最鮮明的態度、最嚴明的紀律,真正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徹底,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市區工作要求落地生根、見到實效。
(二)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黨組成員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夯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帶頭落實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各責任股室要明確職責、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注重整改實效,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要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健全機制,深化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立足征地拆遷工作實際,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機制。對尚未完成整改事項繼續跟蹤督辦,定期調度進展,確保整改工作持續推進。堅持邊整改、邊建制、邊鞏固,以制度剛性規范日常管理,推動巡察整改成果長效運用。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方式:電話028-37627869;郵政地址:眉山市彭山區迎賓大道東段803號;電子郵箱:2758792409@qq.com。
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黨組
2026年2月11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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