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巡察反饋問題集中整改進展情況的
通 報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11月3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對區委編辦開展了巡察。2025年2月11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向區委編辦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區委編辦及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區委編辦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狠抓落實,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的統一部署上來。巡察意見反饋后,區委編辦立即組織召開室務會以及全體干部職工大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相關文件要求,傳達巡察反饋意見以及巡察整改工作有關要求,對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教育引導全體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深刻領會做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構建“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股室負責人直接抓”的責任體系。制定區委編辦《關于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整改目標、完成時限和責任股室,確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檢查。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形成了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的工作格局。
區委編辦主要負責同志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從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巡察整改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巡察意見反饋后,組織召開室務會,帶頭對反饋問題進行深刻反思,認真剖析問題產生的根源,主動承擔責任,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6個。整改過程中,召集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督促提醒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落實整改責任5次,形成了以上率下、齊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氛圍。
二、區委書記點人點事問題整改情況
指出問題:在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嚴的問題。召開組織生活會不規范,“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談心談話制度執行有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制度文件規定,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意識,有效解決對制度執行要求把握不準、重視不足的問題;二是按照規定要求,嚴格依照程序組織召開2024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黨支部組織生活會,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黨內政治生活的規范性、嚴肅性明顯提升;三是扎實做好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會前談心談話、批評與自我批評等關鍵環節工作,如實記錄批評及談話內容,確保工作有跡可循。
整改時限:2025年7月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反饋問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還有差距,對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
1.對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研究較少。未見2021年、2022年領導班子專題研究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相關會議記錄;2023年領導班子專題研究兩項工作僅一次。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12月25日在室務會上組織領導干部學習中共中央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中共四川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全省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等政策法規,領導班子將機關黨建作為主責主業的意識明顯增強,主體責任的定位更加清晰,有力推動領導干部知責于心。二是把黨建和黨風廉政工作納入室務會重要議事日程,上半年召開專題會議1次,研究部署2025年工作,印發《區委編辦2025年黨建工作計劃》《區委編辦2025年度黨風廉政工作計劃》,明確總體目標、工作舉措、責任體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與機關黨建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整改時限:第一項2025年4月底之前完成并長期堅持;第二項2025年7月底之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2.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如:2021年—2023年無領導班子成員講廉政黨課記錄,廉政談話不到位,講業務工作多,講廉潔紀律少。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區委編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班子成員結合分管領域工作,研究制定《202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細化領導班子主體責任、“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明確責任內容、工作措施和完成時限。二是結合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依托“三會一課”制度,于2025年6月30日由主要領導以《強化作風建設筑牢廉政根基——以作風建設新成效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為主題講專題廉政黨課,持續推動作風建設走深走實,切實推進廉潔型、自律型黨組織建設,機關涵養政治清明、干事清廉、干部清正、風氣清朗的氛圍持續向好。三是領導干部緊扣廉潔紀律和作風建設,結合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以及干部成長的重要節點,以“面對面”“一對一”的方式對機關干部持續開展談心談話,推動紀律規矩入腦入心,筑牢干部廉潔自律意識。
整改時限:第一項2025年5月底之前完成并長期堅持;第二項、第三項2025年7月底之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3.黨支部換屆選舉不規范,換屆選舉延期沒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查閱資料發現,區委編辦黨支部委員本應于2021年5月10日任期屆滿換屆,實際于2022年4月13日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進行換屆選舉,資料中無申請延期換屆選舉的請示和相關批復,不符合《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條例》規定。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4月29日黨支部書記袁凌鈴組織副書記高婷、組織委員趙思淇、宣傳委員朱佳穎、紀檢委員李光潔等支委成員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深刻領會做好換屆選舉工作對提升基層黨組織戰斗力、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的重要意義,系統掌握候選人醞釀、選舉實施等關鍵環節的程序性規定和具體操作要點,為做好黨支部換屆奠定扎實的思想基礎和業務知識儲備。二是規范開展黨支部換屆選舉。報經區委機關黨委同意,已于2024年9月19日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規定規范開展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選舉產生新一屆支委會委員5名,明確人員分工。
整改時限:第一項完成時限2025年4月前;第二項2025年7月底之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反饋問題: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有不足
4.召開組織生活會不規范。查閱資料發現,區委編辦黨支部2021年度—2023年度組織生活會未按照要求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整改情況:一是有效增強了黨員干部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自覺性與主動性。2025年4月17日在支部學習會上組織全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相關規定,增強了黨員干部對批評和自我批評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強化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剛性約束。嚴格按照程序在組織生活會中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環節。會前,通過認真審核把關黨員干部的組織生活會發言提綱,確保了對照剖析的深入性、真實性。會上,全體黨員干部本著對事業負責、對同事負責的態度,開誠布公、實事求是地開展相互批評,提升了黨內政治生活質量,為后續整改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整改時限:2025年4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5.“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查閱資料發現,區委編辦黨支部2021年—2024年3月召開支委會、講黨課、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次數未達到規定要求。
整改情況:一是持續深入思想認識。2025年4月17日在支部學習會上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提升黨員干部對“三會一課”制度內涵、召開要求及重要意義的理解,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意識,有效解決對制度執行要求把握不準、重視不足的問題,從思想根源上筑牢規范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理論根基。二是強化制度執行落實。嚴格對照制度要求,建立“三會一課”常態化運行機制,自整改以來,每月按時召開支委會、主題黨日活動,班子成員每季度高質量開展講專題黨課,有效扭轉了此前活動頻次不足的局面。黨內組織生活規范性、嚴肅性顯著增強,黨支部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持續強化,切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提升的實際成效。
整改時限:第一項2025年3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第二項2025年7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6.談心談話制度執行有差距。按照開好民主生活會相關文件要求:“防止把談心談話變成簡單交換會上批評意見。”查閱資料發現,區委編辦2021年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和2022年度、2023年度民主生活會會前談話只簡單交換會上批評意見,與相關文件規定存在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12月25日在室務會上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深入領會談心談話制度要求,將理論學習成果運用到民主生活會方案制定環節,從源頭上杜絕程式化、形式化傾向,為規范開展工作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嚴格落實《準則》要求,召開2024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前,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黨員代表之間深入開展談心談話。破除以往僅交換批評意見的單一模式,既談工作問題、也談思想問題,既談自身差距、也提醒對方不足,既肯定成績、也指出問題,有效促進思想碰撞與情感交流,實現談深談透、凝聚共識的目標,為開好民主生活會營造良好氛圍。三是規范民主生活會會前談心談話記錄工作,形成談心談話記錄表,以詳實、規范的過程性記錄留存談話內容與意見建議,為民主生活會高質量召開提供充分支撐,推動談心談話制度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全面提升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性與實效性。
整改時限:2025年3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反饋問題:執行財經紀律不嚴
7.報銷差旅費不規范。抽查發現,區委編辦存在病、事假期間報銷差旅費、外出培訓地點與差旅費報銷地點不一致、報銷培訓期間差旅費未按規定扣除伙食費等情況。
整改情況:一是對相關人員不規范報銷的差旅費一律予以清退,已于2025年5月22日將相關費用共計820元退至區財政局。二是修訂完善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強化報銷審核力度,嚴格按照“股室負責人初審-分管領導復審-主要領導終審”的程序進行,干部本人規范報銷意識以及分管領導從嚴審核意識明顯提升,確保了每筆費用的合規性。
整改時限:第一項2025年5月底前完成;第二項6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8.合同協議簽訂不規范。2021年1月、8月,區委編辦與彭山區友仁公益發展協會簽訂了兩份購買服務協議,分別為包保網格居民提供注冊天府健康通和接種新冠疫苗志愿服務。兩份協議書中僅蓋了單位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無協議簽訂日期。
整改情況:一是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將合同簽訂相關內容補充進《財務管理制度》,合同簽訂流程得到進一步完善,提高了干部職工對合同簽訂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規范簽訂合同的意識和能力。二是規范簽訂合同。對簽訂不規范的2份合同,完善法定代表人簽字、協議簽訂日期等要素,確保了合同簽訂的規范性和合法性。對巡察整改至今,新簽訂的2份合同從嚴管理,明確專人對合同簽訂要素進行審核,符合要求方可蓋章。
整改時限:第一項2025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項2025年4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四)反饋問題:上輪巡察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
9.上輪巡察發現存在“違規報銷差旅費”的問題,本輪巡察發現此類問題依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對相關人員不規范報銷的差旅費一律予以清退,已于2025年5月22日將相關費用共計820元上繳區財政專戶。二是修訂完善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強化報銷審核力度,嚴格按照“股室負責人初審-分管領導復審-主要領導終審”的程序進行,干部本人規范報銷意識以及分管領導從嚴審核意識明顯提升,確保了每筆費用的合規性。
整改時限:第一項2025年5月底前完成;第二項6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整改結果:已完成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區委編辦將繼續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始終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以高標準高質量整改成效助推機構編制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持續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堅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機構編制各項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決策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提升機構編制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服務水平,為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機構編制保障 。
(二)持續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強烈的使命擔當,堅持目標不變、思想不松、力度不減,對巡察整改工作緊抓不放,不斷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巡察整改期間制定完善的各項制度,加強貫徹執行力度,定期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調整,切實織密和扎緊制度的籠子,形成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體系,實現從“治標”到“治本”的轉變。堅持統籌推進,注重系統集成,自覺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進一步提高機構編制工作質量和水平。
(三)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積極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強化黨建引領,從嚴加強領導班子、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機構編制審批、干部選拔任用、財務管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強化警示教育,增強干部職工的廉潔自律意識,發揚自我革命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以優良的作風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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