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局長:謝紅,辦公室電話:028-3762156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局是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區長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彭山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2024年工作重點
1. 2024年,區審計局將堅守“審計監督首先是經濟監督”的職責定位,扎實開展常態化“經濟體檢”,緊緊圍繞“穩增長、保民生、防風險、嚴紀律、促盡責”五條主線加強審計監督,扎實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等;
2.2024年,區審計局在保持正常運轉基礎上,將完成計劃內審計項目15個及以上,提出審計建議意見15條幾以上,挽回經濟損失100萬以上,督促審計整改問題5個以上,評選市級以上優秀審計項目1個以上;
3.完善金審三期網絡建設,建立更加穩定的大數據審計環境;
4.到聯系村開展調研慰問幫扶工作4次以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包保區域文化宣傳、衛生健康等工作;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彭山區審計局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包括:事業單位1個,包括:審計信息中心。2023年末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在職職工27人,其中:行政人員10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17人。退休職工13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427574.95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427574.95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8427574.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178587.98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0712.73元,衛生健康支出181398.76元,住房保障支出376875.48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預算收支較2023年減少319286.06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136942.06元,原因是住房公積金等繳費基數降低,根據規定進一步壓減辦公經費等;項目支出減少182344元,原因是根據“過苦日子”的要求,進一步壓減運行經費。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審計事業發展相關工作等。
基本支出5104574.95元,用于保障審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300000元,郵電費60000元,會議費3000元,公務接待費7000元,勞務費20000元,維修(護)費20000元,工會經費169023.54元,差旅費80000元,其他交通費83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5023.54元。
項目支出332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審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包括:中介服務審計經費3000000元,信息化建設維護及金審三期經費75000元,審計工作經費216000元,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32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178587.98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支出;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中介機構審計服務經費、審計業務工作經費、信息化建設及維護經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90712.73元,主要用于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職業年金等單位承擔部分費用繳納。
(三)衛生健康支出181398.76元,主要用于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保單位承擔部分費用繳納。
(四)住房保障支出376875.4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費用繳納。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3000000元,全部為中介機構審計服務采購300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一)中介機構審計服務費3000000元。該經費用于購買中介機構審計服務開支,主要用于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開展。計劃指導中介機構完成政府投資項目審計4個及以上,預計審計削減送審資金的10%元及以上,減少財政支出10%及以上, 移送重大案件及線索1件及以上,滿意度測評滿意率達90%及以上,促進重點項目科學決策,有效推進。
(二)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32000元。該經費主要用于存進鄉村振興建設,及維護城市“雙創”成果鞏固。全年到聯系村開展工作4次以上,經費投資1.5萬元以上。協同相關部門搞好包保區域文化宣傳、衛生健康等工作。聯系村和區域生態環境破壞率小于5%,群眾滿意度測評滿意率85%及以上,支持鄉村振興發展扶持農戶10戶以上。
(三)審計工作經費216000元。該經費主保障及時完成上級交辦審計任務及專項審計項目2個及以上,組織審計培訓1次及以上,確保審計工作正常開展;通過工作開展,挽回經濟損失大于等于工作成本,完成后集中審理項目5個及以上,促進相關單位完善相關制度或者整改問題5項及以上,滿意度測評滿意度達90%及以上。
(四)信息化建設及金審三期經費75000元,該經費主要用于保障網絡正常運行,保障大數據運行環境,促進大數據分析用于更多審計項目。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
2024年2月6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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