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主任:余衛斌,辦公室電話:028-37612138。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是主管社會保險業務的工作部門,擔負著社會保險征繳、待遇發放等工作。
(二)、2024年工作重點
1、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負責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業務經辦;
3、負責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和待遇發放;
4、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并保障基金的安全;
5、負責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及銜接;
6、負責稽核全區參保企業的參保情況。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23年末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在職職工36人,其中:參公人員22人,參公工勤6人,事業人員8人。退休職工40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14835093.11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835093.11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4835093.11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164586.67元,衛生健康支出202648.76元,住房保障支出467857.68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預算收支較2023年增加133.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55.82萬元,原因是人員較上年減少;項目支出增加188.99萬元,原因是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增加。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管理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管理開展、業務檔案裝訂項目開展、鄉村振興及“雙創”項目開展、第三方業務審計等。
基本支出6737093.11元,是用于社保機關日常支出,包括行政運行、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100000元,印刷費50000元,差旅費400000元,維修(護)費20000元,培訓費20000元,公務接待費10000元,工會經費148226.04元,福利費支出47837.58元,其他交通費用支出185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費222226.04元,辦公設備購置支出26000元。
項目支出8098000.00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險業務及管理支出經費。包括第三方業務審計服務費80000.00元,退休人員管理及城居保管理經費232000.00元,業務檔案裝訂費40000.00元,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32000.0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經費7714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384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業務審計服務費、退休人員管理及城居保管理經費、業務檔案裝訂費、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
(二)財政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功能科目7714000.00元,主要用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經費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6000.00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260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退休人員管理及城居保管理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做好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第三方業務審計費:
該項目專門用于基金及經費的審計工作。
業務檔案裝訂費項目:
該項目專門用于社保業務檔案的裝訂保管工作。
鄉村振興及“雙創”鞏固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鄉村振興及“雙創”工作的鞏固工作。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經費:
該項目專門用于城鄉居民區級配套經費。包括繳費補貼資金預計2024年繳費人員47487人,按繳費檔次補貼計算,區財政應補貼1322038.08元;困難群眾代繳資金:2900人*100元=290000.00元;基礎養老金補貼:預計2024年待遇領取人員29100人*13.32元*12個月=4651344.00元,高齡人員補貼4526502.40元,兩項小計5177846.40元;喪葬補助金:預計2024年領取人數1140人*135元*6個月=923400.00元。
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4年2月5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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