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
2026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局長:謝紅,辦公室電話:0283762156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局是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區長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彭山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2026年工作重點
1、堅持黨的領導,持續深化黨管審計的制度機制。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及時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要求,健全完善學習傳達、任務分解和跟蹤督辦機制。持續鞏固深化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成果,健全橫向、縱向協調聯動機制。扎實推進審計監督與各類監督高效貫通協同。
2、聚焦主責主業,持續推動審計監督全覆蓋。擬對住建系統2023—2025年國債、中省預算內資金、專項債券支持項目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項目建設管理和資金支付合規性等情況。注重擴大財政審計監督覆蓋面,擬開展2025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編制審計和2個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擬關注鄉村振興領域項目建設情況,重點關注項目建設管理和主管部門、參建單位履職盡責情況;擬對區屬國有企業對外投資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實施過程的規范性、投資后的管理效能以及最終的經濟效益與風險情況。擬對普惠性托育與學前教育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我區普惠性托育和學前教育服務的供給規模、布局結構、資金投入和管理現狀,推動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擬對2個區級部門、1個鎮3名單位主要領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對2名鎮主要領導實施自然資源審計。
3、緊盯審計整改,聚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持續細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重點督辦及整改后評估相結合的審計整改工作體系,推動審計整改全過程更加科學規范化管理。對2024年度之前未完成整改的1個問題及2025年度審計發現問題,綜合運用專項審計、現場督查、發函督辦、整改約談、“回頭看”等方式,持續壓緊壓實審計整改單位主體責任和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審計整改及時銷號。擬組織開展整改情況專項檢查,對整改不力、虛假整改、屢審屢犯的問題,加大問責處理力度。
4、堅持科技賦能,強化大數據審計應用能力。主動對上爭取,積極推動市縣數據資源集中利用,擴大大數據審計應用覆蓋面,強化常態化數據分析與系統研究能力,為研判重點領域重大事項提供更為精準的數據支撐。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2026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包括:事業單位1個,包括:審計局信息中心。2025年末區審計局在職職工28人,其中:行政人員9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17人。聘用人員2人。退休職工15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6年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203293.47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203293.47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8203293.4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174203.7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3226.14元,衛生健康支出169071.35元,住房保障支出386792.28元。2026年眉山市彭山區審計預算收支較2025年增加147081.17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081.17萬元,原因是在編在職人員工資調資增加導致基本支出增加;項目支出與上年持平。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審計事業發展相關工作等。
基本支出4868293.47元,用于保障審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90000元,郵電費90000元,公務接待費5000元,勞務費20000元,維修(護)費20000元,工會經費270737.76元,差旅費100000元,福利費43966.02元,其他交通費73080元,黨組織活動經費40737.76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0000元。
項目支出3335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審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包括:中介服務審計經費3000000元,信息化建設維護及金審三期經費75000元,專項定額補助經費26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174203.70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支出;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中介機構審計服務經費、審計業務工作經費、信息化建設及維護經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3226.14元,主要用于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職業年金等單位承擔部分費用繳納。
(三)衛生健康支出169071.35元,主要用于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保單位承擔部分費用繳納。
(四)住房保障支出386792.2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部分費用繳納。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800000元,全部為中介機構審計服務采購280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一)日常公用經費:該經費用于保障單位日常工作正常開展,保障基本工作環境和條件。
(二)黨組織活動經費:該經費專門用于單位開展黨組織活動工作,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工作,完成全年黨員活動組織、學習工作等。
(三)中介機構審計服務經費:該經費用于購買中介機構審計服務開支,主要用于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開展。計劃指導中介機構完成政府投資項目審計2個及以上,預計審計削減送審資金的10%及以上,減少財政支出10%及以上, 移送重大案件及線索1件及以上,滿意度測評滿意率達90%及以上,促進重點項目科學決策,有效推進。
(四)信息化建設維護及金審三期經費:該經費主要用于保障網絡正常運行,保障大數據運行環境,促進大數據分析用于更多審計項目。
(五)專項業務定額補助經費:該經費主保障及時完成上級交辦審計任務及專項審計項目2個及以上,組織審計業務開展,確保審計工作正常開展;通過工作開展,挽回經濟損失大于等于工作成本,完成審理后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項及以上,滿意度上審計人員倍投訴率小于5%,全面完成當年審計目標,生態污染率小于10%。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5年底,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
2026年2月2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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