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
2026年單位預算編制的說明
目錄:
? 單位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單位基本職能和2026主要工作等)
? 部門概況(部門主要情況,在職、退休人員數等)
? 收支預算情況(2026年部門收支總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及變化原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明細,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情況)
? 機關運行經費情況、“三公”經費情況
? 政府采購情況
? 其他重要事項
? 專業名詞解釋
附件: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1.部門預算收支總表
1-1部門預算收入總表
1-2部門預算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政府經濟分類科目)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表
3-1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部門經濟分類)
3-2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7.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區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省委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鄉鎮(街道)、區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并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區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地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區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屬在彭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九)承擔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相關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6年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專家會診+執法督導”專項行動,對危化企業、粉塵涉爆企業實施全覆蓋檢查。建立隱患“清單化”管理機制,深化“行刑銜接”機制,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大力爭取中省資金、國債資金等支持,大力建設風險監測預警、智能巡檢系統,力爭高危行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升30%。
二是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探索建設“空天地一體化”監測網絡,縮短山洪、地質災害預警響應時間。開展“隱患點+風險區”雙控試點,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實施工程治理。推進彭山應急物資儲備庫、彭山安全體驗中心等項目建設。高質量編制“十五五”應急專項規劃,謀劃一批重點項目并加快推進。用好尖子山杭電蓄水、彭山空域優勢等,加大項目包裝爭取力度。
三是強化全民安全素質提升。開展“人人講安全”全民行動,力爭覆蓋群眾10萬人次。嚴格落實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加強電瓶車違規停放等治理。持續推進“五進+紅色基地”宣傳模式,加強線上線下培訓,持續提升全社會安全意識。破解鎮村兩級體制機制、人員隊伍、要素保障等短板弱項,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能力。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單位2026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參公事業單位2個,事業單位2個。2025年末應急管理局在編在崗職工41人:其中公務員10人,參公7人,事業20人,參公工勤1人,機關工勤3人。臨聘人員4人。
三、收支預算情況
(一)2026年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要求,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收入預算1056.87萬元,較上年降低2.1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36.45萬元,上年結轉120.42萬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安排支出預算為1056.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83.54萬元,項目支出273.34萬元。
(報告與報表金額在計量單位切換四舍五入時,有小數差。)
(二)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36.45萬元比上年1079.83萬元,較上年降低2.12%。其中:基本支出783.54萬元較上年增加8.3%,原因是工資調標;項目支出273.34萬元較上年降低23.3%,原因是項目調整,業務變動。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較2025年持平。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較2025年無變化。
(五)財政專戶收入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財政專戶撥款收入0萬元,與2025年比較無變化。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 行政運行、 安全監管開展、應急救援項目開展、自然災害事務項目開展。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104.77萬元,其中: 辦公費30萬元,差旅費30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勞務費2萬元,委托業務費1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黨組織活動經費6.52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7.25萬元。
項目支出273.34萬元,主要用于 安全監管經費與 其他應急管理支出經費。其中: 專項業務定額補助經費41萬元、 機關后勤服務經費9萬元、重點工作經費20萬元、安全生產監管經費45萬元、 應急管理防災減災專項經費33萬元、地震觀測臺站運行項目經費4.92萬元、自然災害救災資金120.42萬元。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暫無其他政府采購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項目績效目標
1.日常公用經費:嚴格執行預算,保障單位日常運轉;
2.安全生產監管經費: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等;
3. 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確保盡可能多的受災群眾能夠獲得及時有效的救助,提高救助資金的覆蓋面,使更多受災人口得到必要的援助。
4. 應急管理防災減災專項項目:用于協調各部門開展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支持社區開展全國、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依照上級有關規定對受災困難群眾開展救助,加強救災物資儲備,確保在面對自然災害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安全生產專班運行項目:確保特定區域、項目的安全生產,通過集中資源和專業力量,以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及其下屬單位截至2025年12月共占用國有資產15908.46萬元。包括:專用設備3件,價值5.79萬元;通用設備180件,價值193.64萬元;公務用車2輛,原值65.81萬元。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2026年無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購買計劃,無新購車輛計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應急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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