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中心主任:陳斌,辦公室電話:028-37361805。眉山市彭山區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管公路運輸管理的工作部門,負責做好全區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六大市場的指導、統籌、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擔負著公路巡查和超載超限治理等工作。
(二)2023年工作重點
1、負責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
3、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4、對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制止并依法進行處罰;
5、與規劃、國土、城建部門共同依法控制公路兩側建筑紅線;
6、審理從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設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運輸,并對其實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8、維護公路、公路渡口的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3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2022年末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在職職工125人,其中:行政人員7人,行政工勤人員3人,全額事業人員23人。退休 31人。遺屬人員 0人,退伍軍人3人,臨聘人員 89 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一)2021年收支總體情況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11,926,764.50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926,764.50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1,926,764.50元,其中:交通運輸支出10616837.11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2,187.04元,衛生健康支出287913.27元,住房保障支出449,827.08元, 農林水支出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預算收支較2022年減少7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99萬元,原因基礎性績效增加;項目支出減少184.58萬元,原因是項目減少。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3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日常運轉開展、檢測站運行項目開展、 統一著裝項目開展、 鄉村振興及“雙創”項目開展、 交通安全工作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6,674,060.50元,是用于保障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工資福利支出5,595,564.06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052,316.44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80元,資本性支出26000元。
項目支出5,252,70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路路政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開展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包括:檢測站運行工作經費480000元, 交通安全、出租車管理經費400000元,交通協管人員包干經費3532704元, 交通執法制服專用經費160000元,交通綜合執法經費640000元, 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4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交通運輸214(類)01(款)12(項)支出10616837.11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完成交通綜合治理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208(類)05(款)05(項)和208(類)05(款)06(項)支出532,187.04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三)衛生健康210(類)11(款)01(項)和210(類)11(款)01(項)支出287913.27元,主要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221(類)02(款)01(項)支出449,827.08元,主要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五)農林水支出213(類)05(款)99(項)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機關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186000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26000元,執法裝備購買160000元。
六、 “三公”經費情況: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無出國(境)計劃,與2022年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元,較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對象減少和我局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遵守公務接待制度,壓減公務接待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安排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0000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00000元,較2022年預算下降26.4%,主要原因是加強管理。
七、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2023年我單位沒有重點績效目標。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九、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2023年2月7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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