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羅海波,辦公室電話:028-37625719。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主管全城區的市容市貌及環境衛生管理的工作部門。
(二)2022年工作重點
1、繼續鞏固“雙創”成果,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一是持續鞏固“雙創”工作成效,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長效長治,常態保持。二是探索建立以城管網格員為主體,社區網格員、志愿者、居民小區商圈物業相互配合的城市網格管理新模式,延伸服務至社區、物業、居民小區,提升百姓的幸福感、獲得感。三是以問題為導向,以百姓需求為出發點,創新管理服務方式,打造一座有秩序、有溫度、有活力、有煙火氣的和諧城市。
2、繼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1、按照《眉山市彭山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眉山市彭山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在區政務服務中心、三大集中辦公區、彭祖廣場、彭溪河濕地公園、城區117個公共機構等點位試點的基礎上打造觀音街道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確保2022年底實現城區全覆蓋。2、建設彭山區垃圾綜合預處理中心。該項目已納入《眉山城市改造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眉建[2022]16號),計劃投資4億元,建設時限2023年-2025年,占地50-100畝,建設兩條日處理壓縮生活垃圾400噸的生產線,建設兩條日處理100-200噸的普通工業固體廢棄物壓縮、初分解分類流水線,建設一條生活垃圾分揀和大件垃圾拆解流水線,建設一條建筑裝修裝飾垃圾分類分揀流水線,以及相關配套設施。節后適時啟動委托第三方公司開展該項目前期資料(一案兩書、可研、設計方案等)編制服務工作。
3、強力推動彭山環衛市場化項目落地。將中心城區道路、人行道、廣場、公共區域、綠化帶保潔、城市公廁、天橋隧道清掃保潔、灑水、沖洗、降塵、噴霧以及全區城鄉生活垃圾、餐廚垃圾收轉運工作等納入第二輪環境衛生市場化項目,及時召開區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議《彭山區環境衛生市場化運作項目實施方案》,啟動需求論證,制作招標文件,快速按程序組織實施,在2022年3月底落地落實,4月1日前移交落地營運。
4、繼續擴大城市公園管理市場化服務范圍。以五湖四海生態濕地公園、毛河生態公園、竹韻廊公園、彭溪河等公園市場化服務管理的經驗為基礎,繼續推進鳳鳴公園、城南濕地等公園市場化管理,不斷擴大公園管理專業服務范圍,提升公園管理水平和城市能級,助力公園城市建設。
5、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執法力量下沉工作。截至去年11月,我局下沉執法人員22人已分別按“常駐制”到觀音街道、鳳鳴街道、江口街道、謝家街道、公義鎮、黃豐鎮報到,彭山綜合執法向鎮(街道)下沉已實現了全覆蓋。下一步將繼續深入推進執法改革。一是加強與鎮(街道)的對接,履行好行業指導職責,做好下沉人員的目標考核、人員管理等相關工作;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改革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規劃,承接涉改的綜合行政執法相對集劃轉事項,同步完善配套的協作機制,并積極向上爭取全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為改革后實現綜合執法和城市執法“樁子穩、接得住、管得好”的改革目標夯實基礎。
6、繼續推進“藍頂子”違建拆改工作。繼續按照彭山區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區重要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分解表》(眉彭委辦〔2021〕58號)的通知和全區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由區“拆改辦”牽頭,各部門配合,分階段對彭山區城區約30萬㎡“藍頂子”等違法違規建筑物依法拆除并實施改造。截至去年年底,鳳鳴街道拆除“藍頂子”違建面積共904.08㎡,改建面積838㎡;觀音街道拆除“藍頂子”違建面積共3424.32㎡,改建面積為3184.05㎡;今年鳳鳴、觀音街道將分別拆除和改造5萬㎡,共10萬㎡,剩余約20萬㎡擬于2023年拆除和改造完畢。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綜合行政執法局),事業單位2個(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環境衛生管理所)。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職職工126人,其中:行政人員7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119人。退休職工24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2年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入預算總額為71156007.33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0256207.33元,上年結轉899800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71156007.33元,其中:城鄉社區支出66779081.94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94418.43元,衛生健康支出883376.89元,農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49130.07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預算收支較2021年增加1225.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89萬元,原因是人員工資調增;項目支出增加1224.56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湖四海公園、城南濕地公園、彭溪河公園社會化服務管理項目、餐廚垃圾處理等項目。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完成我區主建成區的市容市貌監管、維護,全區環境衛生事業管理工作,全成全區環境衛生市場化作業運作項目、五湖四海生態綠地公園社會化服務管理項目、彭溪河、城南濕地公園社會化管理服務項目工作,完成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城區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等城市管理日常工作開展。
基本支出15628507.33元,用于人員支出和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2080310.82元,培訓費80000元,公務接待費20000元,委托業務費300000元,維修(護)費50000元,其他資本性支出(辦公設備購置)費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52427.12元。
項目支出55527500元,主要用于城市綜合管理包干經費3000000元,城市協管人員包干經費3410000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經費3525900元,環衛市場化項目經費32500000元,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經費2258600元,五湖四海生態綠地公園社會化服務管理項目經費7085200元,彭溪河、城南濕地公園社會化管理服務項目經費1800000元,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50000元,多功能抑塵車購置經費998000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項目經費8998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1894418.43元,主要用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支出。
(二)醫療衛生883376.89元,主要用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醫療保險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549130.07元,主要用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城鄉社區支出66779081.94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包括:開展城鄉社區事務,用于城市市容市貌建設管理;城南市場日常管理;環衛市場化服務管理;五湖四海生態綠地公園、彭溪河、城南濕地公園社會化管理服務。
(五)農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鄉村振興工作、脫貧攻堅、聯系鄉鎮及“雙創”工作等支出 。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4221807.80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64000元,環衛市場化運作政府購買服務23417807.80元,城南濕地公園社會化管理服務440000元,其他服務30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一)城市協管人員包干經費:3410000元
該經費用于進一步加強城區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巡查監管力度,彌補城市管理一線執法人員的不足,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環衛市場化運作政府購買服務經費項目:32500000元
該經費用于環衛市場化工作,確保城區垃圾清掃、保潔、降塵,全區每天230余噸生活垃圾轉運壓縮處理,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環境衛生品質,確保一個優美的人居環境。
(三)城市綜合管理包干經費:3000000元
該經費用于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工作:保障全區部分市政設備設施采購、更新、維修維護管理以及主建城區市容市貌、環衛的日常巡察、監管、處置等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四)五湖四海生態綠地公園社會化服務管理項目經費:7085200元
該經費用于對我區五湖四海生態綠地公園進行專業管理和維護工作,給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休閑環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五)彭溪河、城南濕地公園社會化管理服務項目經費:1800000元
該經費用于對我區彭溪河、城南濕地公園進行專業管理和維護工作,給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休閑環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六)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經費:2258600元
該經費用于解決城區餐廚垃圾的規范處理和再生利用等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經費:3525900元
該經費用于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處理。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191輛(四輪40輛,三輪118輛,兩輪33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2月10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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