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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間:2021年4月23日
第一部分 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二、2021年重點工作
第二部分部門概況
第三部分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第四部分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采購情況
第六部分 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第七部分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第八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中心主任:喻建勇,辦公室電話:37627869。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是主管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屋征收補償及集體土地征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征收補償安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承擔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以及國有土地收購,和被征收對象的安置服務工作;擬訂我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相關文件,并做好資金預算;指導鄉鎮(街道)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國有土地收購和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服務工作的工作部門,擔負著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以及國有土地收購服務、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服務、安置服務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點
1、繼續抓好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按照區政府安排,繼續抓好東紅社區、蔡山社區、城西社區、龍門橋社區等城中村改造項目。
2、突出抓好房屋征收項目。采取預征收與協商搬遷相結合的方式,積極推進城東社區城中村舊城片區棚戶區改造、火車站站前廣場暨狗市舊城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3、認真做好土地收購工作。按照區政府批準的年度土地儲備計劃,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協商談判力度,做好國有土地收購工作。
4、切實抓好集體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完善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工作程序,充分利用新啟用的征收信息系統,做好入戶調查數據審核、征收項目資金審核、失地農民社保審核、項目征收用地指標申報基礎工作,為全區各項目征地拆遷做好服務和保障。
5、完善全區拆遷安置管理。配合拆遷安置三年行動計劃,明確各職能部門和鎮(街道)的職能職責,規范安置房屋規劃、建設、分配、管理的具體流程,完成彭祖長壽旅游小鎮安置區(二期)、武陽安置區(一期)、謝家安置區3個安置區建設。同時,會同相關部門、鎮(街道)收集全區剩余安置房源,建立臺賬,及時盤活利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6、完成全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并啟動運行。按照采購程序,經公開招標確定“深圳華云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中標單位。該公司結合彭山實際設計集體土地和征收補償信息系統,已完成系統試點運行,并將逐步在全區各鎮(街道)推廣使用,確保全區集體土地和征收依法推進、規范管理、高效運行。同時,配合項目鎮(街道)對之前已實施的項目相關信息進行補錄,建立征地拆遷安置補償電子檔案,形成我區集體土地和征收補償安置大數據庫。
7、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資金稽核工作。建立我區土地和房屋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申請、審核、劃撥、監督流程,配合區紀委監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對全區土地和房屋征收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稽核,確保土地和房屋征收資金依法、合規使用。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2021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事業單位1個。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2020年末在職職工23人,其中:行政人員0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23人。退休職工0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405831325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05831325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405831325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325元,項目支出2877000元,政府基金支出400000000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預算收支較2020年減少1988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1萬元,原因是2021年有新調入人員;項目支出減少19907.3萬元,原因是減少了征地拆遷經費20000萬元和征拆事務專項經費32萬元,新增了“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經費”124.7萬元。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遷開展、征地拆遷項目開展、土地征收測繪、評估項目開展、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項目開展、三創項目開展、脫貧攻堅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2954325元,是用于我中心日常支出,包括辦公費、差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150000元,水費20000元,差旅費100000元,維護費40000元,公務接待費10000元,培訓費15000元,勞務費50000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07832元。
項目支出402877000元,主要用于征拆事務專項經費、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經費、土地征收測繪經費、評估經費、脫貧攻堅及三創工作經費、征地拆遷經費、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費。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功能科目222657元,主要用于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的繳納。
(二)事業單位醫療功能科目112104元,主要用于職工醫療保險費用繳納支出。
(三)公務員醫療補助功能科目43117元,主要用于醫療保險費用的繳納。
(四)住房公積金295727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2280720元,主要用于給單位職工發工資和單位運行日常開支。
(六)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開展土地收購工作。
(七)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200000000元,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安排,為集體土地上失地農民購買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八)其他城鄉社區支出2827000元,主要用于開展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征收工作和安置工作支出。
(九)其他扶貧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0900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209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一)、征地拆遷經費: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安排,對國有土地及集體土地的征地拆遷、征收補償及安置方面支出。
(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費:
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安排,為集體土地上失地農民購買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三)、征拆事務專項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維系單位日常項目的基本開支,保障日常業務工作的正常運轉,保質保量的完成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
(四)土地征收測繪、評估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征地拆遷項目。
(五)脫貧攻堅及三創工作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確保“三創”及脫貧攻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六)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彭山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信息管理平臺建設項目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無出國(境)計劃,與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出境計劃。
二、公務接待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0000元,較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對象減少和我局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遵守公務接待制度,壓減公務接待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安排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車運行維護費0元,較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公車制度改革相關規定加強車輛管理,切實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九、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
2021年4月22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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