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主任:羅濤,辦公室電話:37612138。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是主管全區社會保險的工作部門,擔負著全區社會保險征繳、待遇發放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點
1、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負責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業務經辦;
3、負責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和待遇發放;
4、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并保障基金的安全;
5、負責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及銜接;
6、負責稽核全區參保企業的參保情況。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2021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在職職工38人,其中:行政人員30人,事業人員8人。退休職工43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51084322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1084322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51084322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186006元,衛生健康支出327803元,農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20513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預算收支較2020年增加4082.7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1萬元,原因是人員較去年增加;項目支出增加4057.40萬元,主要原因是財政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增加,新增第三方審計服務費。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管理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休管理開展、業務檔案裝訂項目開展、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項目開展、第三方業務審計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5365722元,是用于社保機關日常支出,包括行政運行、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350000元,印刷費90000元,差旅費200000元,維修(護)費300000元,公務接待費10000元,工會經費47530元,福利費45165元,其他交通費用支出20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7530元。
項目支出45718600元,主要用于城鄉居保與退休管理工作經費。包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經費10000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經費4110000元,第三方審計服務費100000元,退休人員管理經費220000元,業務檔案裝訂費50000元,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經費50000元,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410886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功能科目4580000元,主要用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經費項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項目、第三方審計服務費項目、退休人員管理經費、業務檔案裝訂費。
(二)其他扶貧支出功能科目50000元,主要用于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經費支出。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功能科目41088600元,主要用于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15000元,其中:設備購置15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業務檔案裝訂費項目:
該項目專門用于社保業務檔案的裝訂保管工作。
退休人員管理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做好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經費:
該經費專門用于脫貧攻堅及“雙創”工作的鞏固工作。
第三方業務審計費:
該項目專門用于基金及經費的審計工作。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資金項目:
1.該經費專門用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貼、代繳等工作。2.完成16-59周歲參保繳費人數60099人,補貼138.94萬元;財政代繳困難人員3931人*100元,代繳金額39.31萬元;養老金領取人員平均數30466人,基礎養老金補貼179.87萬元;65-79周歲養老金領取人員平均數21900人,80周歲及以上人員平均數5010人,養老金增資補貼52.88萬元。3.城居保區級配套資金使用管理,保證全區城居保參保人員待遇。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三公”經費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無出國(境)計劃,與2020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0000元,較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對象少和我局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遵守公務接待制度,壓減公務接待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安排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元,較2020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公車制度改革相關規定加強車輛管理,切實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且我中心無公務用車。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單位: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單位:元
單位編碼 |
單位名稱 |
當年財政撥款預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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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因國出國(境)費用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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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公務用車 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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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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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社會保險中心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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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2021年4月22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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