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局長:謝紅,辦公室電話:028-37621257。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是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部門,擔負著依法治區及普法、行政復議、政府法律顧問、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及安置幫教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點
1、推動“八五”普法開好局、起好步。認真總結“七五”普法工作經驗,抓好“八五”普法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廣泛開展“法律七進”,加大全民法治宣傳教育;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不斷提高法治宣傳的覆蓋面、專業性、有效性。
2、抓好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區關于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2021年在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內開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重點通過學習教育、問題查糾、整改總結三個環節,全面推進正風肅紀反腐強警,鍛造一支對黨忠誠、信念堅定、敢于擔當、廉潔自律的司法行政鐵軍。
3、加快推動“四中心”建設。2019年啟動彭山區“四中心”建設項目,已于12月進場施工,預計2021年底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
4、打造特色亮點工作。一是搶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建設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戰略機遇,圍繞“服務同城化發展,打造營商環境高地”目標,積極探索建立和成都周邊區縣司法行政業務跨區域融合發展機制,開展異地受理跨區域辦理試點工作。二是創建省級“楓橋式司法所”。準確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刻內涵及典型示范,力爭到2021年底前完成江口街道“楓橋式”司法所樣板,著力打造建設一流、隊伍一流、業務一流的司法所。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2021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2020年末單位在職職工40人,其中:行政人員35人,行政工勤3人,事業人員2人。退休職工17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一)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1842734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842734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1842734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238026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8345元,衛生健康支出362104元,農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84259。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預算收支較2020年增加309.6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55.96萬元,原因是人員較上年減少;項目支出增加365.60萬元,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建設項目。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司法局2021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司法局2021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工作開展、安置幫教項目開展、人民調解項目開展、依法治區及“七五”普法項目開展、法律援助項目開展、社區矯正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6168734元,是用于人員工資福利及機關日常支出,包括辦公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201000元,郵電費123336元,差旅費150000元,公務接待費30000元,勞務費65526元,工會費62374元,福利費49839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000元,其他交通費用55872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46152元。
項目支出5674000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區及”普法等經費。包括司法局機關5674000元:其中安置幫教經費26000元、人民調解經費20000元、依法治區及普法經費330000元、法律援助經費60000元、律師值班和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經費40000元、社區矯正經費938000元、行政復議經費30000元、政府法律顧問專項經費350000元、脫貧攻堅及三創工作經費50000元、群眾接待中心建設項目經費383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功能科目10238026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傳、社區矯正工作、政府法律顧問、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功能科目508345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
(三)衛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362104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農林水支出功能科目5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聯系鄉鎮各項工作開展。
(五)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684259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3849000元,其中:臺式計算機購置10000元,多功能一體機購置9000元,群眾接待中心建設項目383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依法治區及普法經費:
該經費用于貫徹落實普法實施綱要,牽頭做好“法律七進”工作。完成2個法治陣地建設、開展法治文藝演出12場發放宣傳資料及用品10萬份(件)、拍攝法治微電影1部。
法律援助經費:
該經費用于支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的補貼。全年完成130件法律援助案件
社區矯正工作經費:
該經費用于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實現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和改造。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始終控制在0.2%以內。
行政復議工作經費:
該經費用于完成全年行政提議案件審理,做到應審盡審,增加行政決策的合法性。
政府法律顧問團專項經費:
該經費用于為行政決策提供法律服務、參與合同審查、參加政府常務會議、代理行政訴訟案件。法律意見被采納80%以上,為區政府提供法律服務100次以上。
群眾接待中心建設項目經費:
該經費用于年底前完成群眾接待中心建設。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無出國(境)計劃司法,與2020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0000元,較2020年預算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安排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000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車運行維護費20000元,較2020年預算持平。
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
因三公經費均按計劃使用,我單位始終秉持厲行節約的原則,且公車數量無增減,三公經費無增減變化,均持平。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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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司法局 |
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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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編碼 |
單位名稱 |
當年財政撥款預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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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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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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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50,000 |
20,000 |
2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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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司法局 |
50,000 |
20,000 |
2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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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2021年2月10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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