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任:袁洪,辦公室電話:(028)37612826。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是主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部門,擔負著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鐵路沿線治理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點
1.全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2.全域生活垃圾收儲運系統升級改造建設經費;
3.王店河彭山段景觀節點打造項目建設經費;
4.鐵路沿線環境整治經工作;
5.全區農村人居環境優、差村(社區)的評選工作。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0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為事業單位。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在職職工6人,其中:事業人員6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0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8804690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804690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8804690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496元,衛生健康支出37496元,城鄉社區支出8668325元,住房保障支出42372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預算收支較2019年增加589011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877元,原因是調入了1名事業人員;項目支出增加389134萬元,原因是2020年我中心新增了鐵路沿線整治項目。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單位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全域生活垃圾收儲運系統升級改造項目開展、人居環境試點項目開展、王店河彭山段景觀節點打造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735556元,是用于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日常支出,包括辦公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25000元,水費2000元,電費5000元,郵電費8000元,差旅費38000元,維修(護)費3000元,會議費10000元,培訓費8000元,公務接待費5000元,勞務費17000元,工會經費7062元,福利費6969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4062元。
項目支出8069134元,主要用于全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經費與全域生活垃圾收儲運系統升級改造建設經費。包括城鄉環境事務管理經費380000元,全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經費1500000元,全域生活垃圾收儲運系統升級改造建設經費1898460元,人居環境試點項目建設經費741207元,脫貧攻堅及三創工作經費50000元,王店河彭山段景觀節點打造項目建設經費299467元,鄉鎮季度測評獎懲經費60000元,重大活動環境整治經費600000元,鐵路沿線環境整治經費20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功能科目56496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障繳費支出。
(二)衛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37496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三)城鄉社區支出功能科目8668325元,主要用于城鄉環境事務管理經費、全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經費、全域生活垃圾收儲運系統升級改造建設經費、人居環境試點項目建設經費、脫貧攻堅及三創工作經費、王店河彭山段景觀節點打造項目建設經費、鄉鎮季度測評獎懲經費、重大活動環境整治經費和鐵路沿線環境整治經費。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42372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12000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12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農村垃圾分類管理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2.實現全區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3.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達20%以上等。
全域生活垃圾收儲運系統升級改造項目:
1.該經費專門用于28個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工作;
2.修建有機垃圾腐熟池;
3.增添垃圾收儲運設備。
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沒有車輛,沒有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2020年2月13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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