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局長:龔濤,辦公室電話:37621257。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門,擔負著依法治區、法治宣傳、社區矯正、公共法律服務、行政復議與應訴、行政執法監督、基層司法所工作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點
1、提升法治宣傳教育質效,推進依法治區。大力開展“七五”普法;深入推進“法律七進”和“法治示范”創建;推進創文法治環境建設,開展各種法治文化活動20余場次。
2、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法律服務。推進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建設,年底將完成剩余62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室實體的建設;年底前開通12348法律服務咨詢專線和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網絡系統;切實提升法律援助質效,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咨詢2400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
3、增強社會治理能力,維護安全穩定。夯實人民調解工作基礎,建立完善“訴調對接”、“公調對接”和“訪調對接”制度,全區各類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96%以上;提高社區矯正管控的信息化水平,推進社區矯正規范化執法;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始終控制在0.2%以內,刑滿釋放人員安置率達到95%,幫教率達到98%。
4、鞏固基礎建設成果,打造業務亮點。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
5、推進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充分發揮職能。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改革任務配套措施,確保各項改革工作落地落實。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2019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2018年末彭山區司法局在職職工44人,其中:行政人員40人,行政工勤3人,事業人員1人。退休職工15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19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089458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089458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8089458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594496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52266元,衛生健康支出365624元,農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27072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預算收支較2018元增加726034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274萬元,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及各類保險增加;項目支出增加423760萬元,原因是增加了“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經費”、“掃黑除惡工作經費”、“三創工作經費”、“武陽司法所裝修經費”。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開展、“七五”普法項目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補貼”項目開展、“三創工作”項目開展、“社區矯正工作”項目開展、“社區矯正人員工作經費”項目開展、“律師參與信訪值班及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補貼”項目開展、“掃黑除惡工作”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6282658元,是用于司法局機關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935000元,印刷費60000元,水費2000元,郵電費90000元,差旅費280800元,維護費10000元,會議費10000元、培訓費20000元、勞務費4200元、工會費64180元、福利費47312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20000元、公務接待費30000元、其他交通費用297600元、其他支出272980元。
項目支出1806800元,主要司法局機關用于開展“七五”普法、社區矯正人員監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等,其中“七五”普法經費5萬元、“法律援助案件補貼”6萬元、“三創工作”經費5萬元、“社區矯正工作經費”35萬元、“社區矯正人員工作經費”65.28萬元、“律師參與信訪值班及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補貼經費”5萬元、“掃黑除惡工作”經費5萬元、“人民調解工作經費”2萬元、“安置幫教經費”5萬元、“武陽司法所裝修經費”22.4萬元、“脫貧攻堅及聯系鄉鎮工作經費”5萬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6594496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傳、社區矯正工作、安置幫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52266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
(三)衛生健康支出365624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農林水支出50000元,用于支持聯系鄉鎮各項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427072元,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51400元,其中:打印設備購置2400元,空購購置7000元,辦公家具服務2000元,速印機購置40000。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七五”普法經費:
該經費用于貫徹落實“七五”普法實施綱要,牽頭做好“法律七進”工作,完成2個法治陣地建設、開展各種法治文化活動20余場次。
法律援助經費:
該經費用于支付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的補貼。全年完成120件法律援助案件
社區矯正工作經費:
該經費用于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實現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和改造。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始終控制在0.2%以內。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18年底,彭山區司法局固定資產3095733元,含2部車輛原值,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執法執勤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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