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文物保護管理所,所長:吳天文,辦公室電話:028-37624181。眉山市彭山區文物保護管理所是主管全區文物保護的工作部門,擔負著全區文物保護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點
1、做好江口崖墓保護利用設施建設項目的工作。
2、完成對上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的測繪工作。
3、完成九龍山隧道崖墓部份構件項目的切割。
4、協助做好江口沉銀考古發掘二期工作。
5、完成了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武陽故城遺址的考古勘探工作。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文物保護管理所2019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事業單位1個。2018年末眉山市彭山區文物保護管理所在職職工6人,其中:事業人員6人。退休職工2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19年眉山市彭山區文管所收入預算總額為185.4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85.42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85.42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69.8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0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31萬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區文管所預算收支較2018年減少1191.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0.99萬元,原因是日常費用減少;項目支出減少1190.76萬元,原因是川財投【2016】197號2016年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專項中央資金未預算。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文管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關運行,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開展、龍門寺山門、題刻及李密修繕工作項目開展、彭山區樹立上級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碑項目開展、全區文物保護工作項目開展、全區文物看護員看護工作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68.62萬元,是用于保障科協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1.56萬元,差旅費8.64萬元,維修(護)費0.5萬元,會議費0.2萬元,培訓費0.1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工會經費0.72萬元,福利費0.7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72萬元。
項目支出116.80萬元,主要用于文物保護。包括文管所機關116.80萬元:其中龍門寺山門、題刻及李密修繕工作經費60萬元、彭山區樹立上級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碑工作經費19.20萬元、全區文物保護工作經費20萬元、全區文物看護員看護工作經費17.60萬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69.84萬元,主要用于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經費,文物保護工作項目經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8萬元,主要用于繳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三)衛生健康支出4.09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行政單位醫療支出及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1萬元,主要用于繳納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0萬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0萬元,辦公家具購置0萬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文管所2019年無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區文管所共有車輛2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我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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