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明、程英、段穎、胡應秋、黃丹、李東海、廖霞、劉雙妹、舒濟松、宋利、譚文科、唐欣、王富榮、魏坤、文志軍、葉小利、虞鵬:
經查,您領取眉山市彭山區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已重新就業,不符合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資格條件。《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現我中心決定依法撤銷您的失業保險待遇領取資格,并責令您限期退回違規領取的失業保險待遇。因您的聯系地址失效無法完成郵寄送達,現我中心依法對您公告送達《收回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決定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陳樹明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2、《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程英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3、《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段穎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4、《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胡應秋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5、《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黃丹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6、《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李東海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7、《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文志軍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8、《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廖霞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9、《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劉雙妹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0、《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舒濟松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1、《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宋利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2、《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譚文科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3、《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唐欣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4、《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王富榮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5、《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魏坤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6、《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葉小利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17、《眉山市彭山區就業服務中心關于收回虞鵬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