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至12月15日,眉山市彭山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對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懷慶同志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職情況進行了審計,2022年12月30日我局收到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及處理意見,我單位高度重視,迅速逐一研究整改,現將審計問題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審計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建立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總牽頭,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經辦中心主任及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責任機制,及時召開了局黨組會、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會等安排部署、逐一研究、細化措施、明確整改時限。同時,在整改過程中全程積極與區審計局溝通聯系,爭取指導,確保按時間按進度全面整改到位。
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區人社局牽頭負責的彭山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指標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其中2020年目標任務增速6.5%,完成數5.9%;2021年目標任務增速9%,完成數8.2%。
原因分析: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下行,對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產生了較大影響;二是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標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的綜合反映,該指標同一、二、三產等指標緊密相連、互為影響,各產業指標是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數據支撐,因此其他經濟指標增速排位對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排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三是眉山市2020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為5.8%,全市排名第一的東坡區增速為6.0%。2021年度眉山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為8.3%,全市排名第一的仁壽縣增速為8.5%。受全市增速的影響,彭山沒有完成區定目標任務。
整改情況:為更好地推進工作,我局黨組高度重視,采取一系列工作舉措,一是積極對上爭取,加強同市國調隊的聯系,爭取在工作上和業務上的指導。二是強化增收舉措,加大就業招聘力度,增加居民就業,加大行政記錄力度等,及時兌現轉移性收入。三是加強業務指導和走訪慰問力度,和區統計局密切配合,加強對樣本戶的業務培訓,加強走訪慰問力度,爭取記賬戶的大力支持,記好帳。
(二)審核把關不嚴,向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穩崗返還補貼519740.48元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違規領取的穩崗返還補貼資金519740.48元退回區就業服務中心賬戶。今后,我局將督促區就業中心加強基金審核管理工作,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建立業務環節相互制衡機制,實現業務經辦、出納、會計的崗位分離,互不干擾,相互牽制。二是加強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把工作做好做細做實。三是收到申請材料,第一時間錄入系統,采取初審、復審、人社局審核、向相關部門請求意見、公示后進行發放。四是安排人員定期對已辦業務抽樣稽核,不定期到企業核查資金使用情況。
(三)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監管工作不到位。2022年期間,彭山區7個工程領域建設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后的2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定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人社局僅對其中5個項目發出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但有3個項目在限期未整改后區人社局未及時進行處理處罰。截至2022年12月7日,仍有5個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按規定存儲。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對仍未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及時督促整改:高鐵片區規劃道路精保院至錦繡大道項目已完工且參加了保證保險。四川中泓華晟建設有限公司沃聯商砼站遷建及提標升級工程項目已以保證保險方式完成了工資保證金手續。下一步工作中進一步加強監管,及時督促企業依法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未及時存儲的依法處理。
(四)部分重大經濟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截至2022年11月,區人社局黨組沿用原區人社局黨委“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制度明確單項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資金款項需在黨委會共同決策。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根據工作實際,重新制定了新版“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并提經區人社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通過。今后工作中凡涉及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將嚴格按照制度執行集體決策。
(五)2個項目未按程序進行政府采購。2019年12月,區人社局與四川省彭山建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為期10年的中央空調租賃協議,包括中央空調租用、燃氣費以及維保服務;2019年5月至6月,區人社局與四川省彭山建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總價300000元的裝修工程合同,實施新辦公大樓檔案室裝修工程。上述2個項目均已達到《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中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但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已與區財政局進行溝通,正按照區財政局要求開展整改,同時,要求采購人員加強有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學習,今后將嚴格按有關規定開展項目采購工作。
(六)虛列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人員名單,套取補助資金3800元。2019年至2022年期間,區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人員以虛列辦案人員名單方式,套取補助資金3800元,其中審計抽查發現金額2600元,區人社局自查金額1200元。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虛報補助資金已于2022年12月2日退回區人社局賬戶,此外此項補助資金已暫停發放。二是對相關人員進行談話,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嚴格落實各類補助資金審核。今后將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審核補助資金。
(七)超標準發放職工慰問品52793.8元。2020年全年,區人社局在按相關規定足額向單位職工進行慰問同時,又單獨采購紅棗、核桃、菜籽油等農產品慰問單位職工。經審計調查,區人社局工會共有107人(機關工會55人、社保中心工會36人、就業中心工會16人)2020年工會慰問品每人2593.4元,每人超出規定標準限額493.4元,共計52793.8元。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人社局機關、社保中心、就業服務中心分別就審計指出超標準發放職工慰問品金額進行清理和清退,經過認真仔細清理,區人社局已完成超標準發放110人退費54274元。共清退費110人(局機關55人、社保中心37人、就業服務中心18人),清退超標準限額493.4元/人共計54274元(局機關27137元、社保中心18255.8元、就業服務中心8881.2元),目前以上所有退回費用已分別匯入各自單位工會對應賬戶。二是組織局機關及各經辦中心工會負責人、財務相關人員及時對《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川工發〔2023〕3號)進行學習,根據工作實際,細化支出范圍,明確開支標準,規范工會經費使用,杜絕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八)超規定期限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2019年11月,區人社局與眉山市彭山區建偉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為期10年的物業服務合同,第一年服務費用48000元,此后每年的服務費按照彭山區市場價格雙方協商。截至2021年12月底,區人社局已支付3年物業管理服務費144000元。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與眉山市彭山區建偉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友好協商,按要求從2022年起將合同改為3年一簽。二是加強管理,要求辦公室人員認真學習政府購買服務相關政策,在今后嚴格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要求開展采購工作。
(九)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存,涉及金額13880元。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間,區人社局工作人員收取的初級職稱評審費和事業人員面試費共計13880元,最短存入區財政非稅收入戶時間為9天,最長292天,上繳時間均超過5個工作日。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組織相關人員對非稅收入管理規定進行再次學習;二是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對收取的各項費用,在5個工作日內及時上繳財政非稅收入專戶。三是對2022年11月16日收取的職稱評審費3500元在11月22日已經繳存財政專戶,上繳時間在5個工作日內。
(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有待加強。張懷慶同志任職期間,區人社局1名工作人員因酒駕被區紀委處以警告處分;5名工作人員因外出學習住宿費超標,被區紀委提醒談話。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強干部職工日常教育管理,組織干部職工集中觀看廉政警示片,提高廉政意識。二是已按相關規定對違紀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三是對外出住宿超標的5名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且超標住宿費已全部退回。
(十一)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失業保險費5696元。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一是積極督促區就業服務中心全力追繳不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人員退款。區就業服務中心通過多次電話、短信協商、寄送《退款通知書》、在彭山區人社局官網上公示《送到告知書》等方式催促其退款,現其本人已全額退回5696元至失業保險支出戶。二是進一步加強失業保險資金的監督管理,加強預警信息的監控,加強追款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催收率,并舉一反三,讓基金監督管理工作常態化。
(十二)監管不到位,造成固定資產流失。2003年3月彭山縣林產服務公司為清償公司7名退休人員養老金10.5萬元,將鳳鳴鎮中路53至63號樓房的二樓北側過道以西由北至南5間房屋共83.7㎡抵償給原區社保局,雙方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2010年11月彭山縣林產服務公司將上述資產進行轉讓,自2003年至資產轉讓期間原區社保局未對上述資產進行動態監管、盤活。區社保中心至2020年11月得知資產轉讓,并于2021年就此事向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1年12月9日最終裁定彭山縣林產服務公司賠償區社保中心房屋抵償款損失10.5萬元及資金占用利息。但經法院調查發現,彭山縣林產服務公司名下無財產信息、不動產和房產登記信息,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信息無法查實,因此法院于2022年7月27日裁定終結執行程序。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該問題屬歷史遺留問題,在以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全系統固定資產的清理,摸清家底,對進出資產及時登記,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完整。目前,此問題區紀委監委已經進行調查處理。
(十三)往來款未及時清理。區人社局其他應收凈款2019年1月初賬面余額1426042.04元, 2021年12月期末賬面余額1399966.51元,往來款長期未清理且無明細。
整改情況:已完成整改。按財務管理規定對往來款進行了及時清理。清理核減其他應收款/單位借款1200000元,核減其他應付款/其他700000元。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往來賬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從源頭上、從制度機制上、從監督管理上,堵塞權力運行與監督漏洞,規范人社各項工作環節的依法、依規、陽光運行。
(二)進一步加強基金監管。責成區就業服務中心、社保中心、農勞中心加強內部監管,并與同級財政、審計、市局、紀委監委等部門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類資金專項審計、交叉檢查、第三方審計、就業在線監管平臺、基金監管模塊等,切實做到人防+技防,確保我區社會基金安全平穩運行。
(三)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及項目采購程序。在工會慰問、政府采購、固定資產管理、財務支出、票據管理等各個工作環節,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要求,規范政府采購程序。
(四)進一步加強行風建設。以此次審計整改為契機,以行風建設為抓手,進一步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人社服務供給側改革、溫暖人社行動,促進人社系統從業人員履職盡責、廉潔從政。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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