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公安廳、市公安局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力服務穩住經濟基本盤,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省公安廳、市公安局關于扎實穩住經濟的政策措施,立足公安職能職責,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改革創新,支持重大發展方面
1.深入推進公安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推動深化成、德、眉、資公安機關警務合作機制,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大力度落實戶口遷移新政。整合交警、戶政、出入境資源,推進公安事項“集成服務”。大力推進企業和群眾異地證件辦理“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方便企業群眾跨市辦事需求。
2.護航在彭重大項目建設。全力保障杉杉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項目、晶瑞集成電路電子項目等重點項目順利施工建設,加強電力電信廣播電視重要設施、重要輸油氣管道等能源管線設施保護,嚴厲打擊破壞重大項目建設的各類違法犯罪,服務基建、能源企業正常生產運營。
3.服務文旅經濟回暖。積極打造旅游警務,全力支持各類文旅體活動,對舉辦的各類壽鄉特色大型文旅活動,及時提前介入,優化備案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協助開展風險評估,提供安全咨詢。對旅游旺季,統籌調配警力對景區基層單位進駐增援,進一步完善人車流線以及相關安保措施,及時發現、受理、處置游客報警、求助和咨詢。
二、優化政務服務,推進便民利企方面
4.優化交管便民服務。嚴格執行二手車不限遷政策,保障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正常辦理遷入手續。積極推動購車上牌“一站辦”。全面實施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機動車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最大程度為群眾辦理新車入戶提供便利。推行摩托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不再提交居住證或者居住登記憑證。推行摩托車轉籍異地通辦,減少群眾兩地間往返。
5.優化必要事由出(國)境服務。對出(國)境參加防疫抗疫、醫療救助、運送救災物資、運輸生產生活物資,參與重點工程項目及有組織勞務派遣、就業,從事商務、科研、留學、考試、學術交流活動,就醫、照顧探望危重病人、處理親屬喪事、照護老人兒童孕產婦、參加親屬婚禮畢業禮、家庭團聚、處理境外突發緊急問題等必要事由及其他處理緊急個人事務的,提供出(國)境一對一加急服務。
6.開通新生兒入戶“省內通辦”和川渝黔地區“跨省通辦”便民服務。川籍居民在川內或重慶市、貴州省跨區域就業創業的,可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新生兒入戶業務。
7.增設車管業務社會服務站點。在澤均汽車銷售公司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在鳳鳴街道和公義鎮設立警保聯動車駕管社會服務網點,增設社會服務窗口,方便群眾就近辦理,縮短服務半徑。
三、細化通暢措施,護航物資運輸方面
8.健全“白名單”企業貨物運輸車輛優先通行保障機制。全面梳理建立服務運行保障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企業“白名單”,對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需加急辦理補牌、補證及車輛檢驗等交管業務的,在核實相關情況后,依托“綠色窗口”第一時間予以辦理。對支援疫情地區的救護、防疫和運送防疫物資等車輛和人員有牌證業務辦理需求的,指定專人對接服務需求,加急辦理,全力做好服務保障。
9.開通“白名單”企業物資運輸車輛“點對點”保障服務。加強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白名單”企業物資運輸車輛的關注幫扶,加強對“入川即檢”檢查點的培訓指導,引導來彭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赴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提供“點對點”交通保障服務。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貨運車輛實行“即采即走即追”。
10.優化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停靠進城服務。提供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停靠作業便利服務,對新能源貨車、皮卡車不設進城限制。對于提供城市物流配送的貨車,在不影響社會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允許臨時占道停放或占用公共停車位臨時停放,全力保障城區生活物資運輸暢通。
四、強化行政效能,打造營商環境方面
11.服務就業創業發展。推行上門走訪企業信息采集機制,依托“微警務”等平臺擴展企業員工居住信息登記提醒提示渠道,優化居住證辦理服務,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在居住地就業創業。
12.優化涉企車管服務監管。優化辦理多車企業車管業務,實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備案,憑復印件可辦理注冊、轉讓、變更登記及補換領行駛證、號牌等車管業務。放寬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的年齡下限由26周歲、24周歲降低至22周歲,年齡上限由50周歲調整至60周歲。對無相應記分周期滿分記錄,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的,縮短增駕時間間隔,有效解決企業駕駛人供應不足的問題。
13.壓減涉企行政審批時限。將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許可的相關資料在3個工作日內上報審批。將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審批時限提速至4個工作日,將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審批時限提速至3個工作日,將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審批時限提速至1個工作日,將民用爆炸物品購買審批和運輸許可審批時限提速至2個工作日。
14.嚴格規范公正文明辦理涉企案件。加強對涉企案件的受案立案監督管理,全面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逐利執法、違規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健全涉企案件快立快偵快訴機制、跟蹤督辦機制,落實專人實行包案,堅持每周過問案件辦理情況,督促及時偵查終結,杜絕拖延。
15.嚴格規范適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嚴禁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
16.探索非接觸式企業監管模式。依托智能監控、視頻監控、網上監控等技術,探索非接觸式企業監管模式。探索建立公安監管、公安與職能部門聯合監管等“非接觸式管理清單”,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既做到“無事不擾”,又做到監管工作“無處不在”。對確需實地檢查的,組織開展統一檢查、聯合檢查,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五、凈化社會環境,筑牢平安防線方面
17.加大涉企經濟案件打擊力度。重點打擊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串通投標、商業賄賂、虛假廣告、合同詐騙、非法經營等破壞市場正常競爭秩序的犯罪,及時受理查辦民營企業內部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資金、職務侵占、收受賄賂等犯罪行為,助推企業規范健康發展。
18.嚴厲打擊插手企業經濟糾紛的黑惡勢力。突出金融放貸、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市場流通、資源環保等領域,嚴厲打擊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暴力討債等插手企業經濟糾紛的涉黑涉惡犯罪,堅決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19.加大農民工欠薪整治力度。積極參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深化與人社、建設等相關部門的協同聯動,摸排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苗頭信息,針對轄區內建設施工、交通等在建工程項目以及企業開展不定期走訪,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非法討薪”犯罪,全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20.加大涉農違法犯罪打擊力度。聚焦保障糧食供應,快偵、快破、快處破壞農田基本設施、生產銷售假種子、假化肥和假農藥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最大限度地保障糧食安全,減少農民損失。
21.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風險隱患大排查,加大道路交通、民爆、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推進常態化森林草原防滅火治理。
22.筑牢疫情防控防線。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從嚴從實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流調溯源、案件辦理、秩序維護、交通保障等工作。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
2022年6月17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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