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5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黨委開展了提級巡察。2025年8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向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反饋問題:貫徹公安工作重大部署,護航發展、維護穩定方面
主要問題1:對公安工作重大部署學習研究不深入、貫徹不具體。對政治理論學習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學習不深入,結合工作實際貫徹不到位,存在“學了就當貫徹了”的情況。對2024年全國、全省、全市三級公安工作會議精神,未研究制定針對性貫徹落實措施。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5月22日,按照省公安廳要求和市局相關工作部署,對會議精神逐一制定了任務分工方案暨貫徹落實措施,匯總推進情況向上級公安機關進行了報告;二是2025年9月以來,開展“第一議題”學習8次,學習內容19項。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2:提升公安工作質效不佳。
整改情況:2025年5月6日組織派出所開展接處警和矛盾糾紛培訓。截至2025年12月,分局6個派出所已按省廳要求達到警務模式標準。
整改時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反饋問題:增強群眾安全感,解決治安突出問題方面
主要問題1:協同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不到位。警務助理作用發揮不充分,走訪調查和民情收集分析不精準,協同黨政部門多元解紛配合不到位,排查化解鄰里糾紛、婚戀糾紛、家庭矛盾等苗頭性問題手段不足。
整改情況:各派出所已完成2025年1-12月的突出矛盾風險隱患的研判,2025年12月前均已向轄區黨委政府進行了書面報告。
整改時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2:預防電信網絡詐騙有差距。針對電詐犯罪高發態勢,加強反詐宣傳不到位,信息預警不及時,未組織民輔警系統學習掌握反詐辦案技能,勸阻受害人辦法不多、效果不好。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12月前,制定了打擊電信詐騙專項工作方案。通過局長例會(擴大會)研究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二是2025年7月,建立反詐宣傳工作專班。反詐宣傳工作專班每周推送線上反詐推文。同步開展線下反詐宣傳走訪,每月不少于1次開展鄉鎮專題宣傳。推送反詐電信案例、預警信息200余條次,覆蓋群眾100余萬人次。組織開展各類線下宣傳(含學校法治宣傳)90余次,發放宣傳資料7000余份,覆蓋群眾4萬余人次。張貼宣傳海報1800余份,懸掛宣傳標語220余條,發放宣傳單23000余張,引導群眾安裝并啟用國家反詐APP500余條。開展園區企業、金店等預警培訓6次,發送工作提示函11期,推動構筑堅實防線;三是2025年以來,聯動拍攝反詐短視頻13期,在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定時投放。同時還開展線上宣傳,轉發學校、社區、單位、企業等微信群;四是2025年12月,建立警銀聯動機制,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向國資金融局、銀行金融機構通報情況、分享經驗做法、完善預警推送、聯動處置等關鍵環節流程。同時組建警銀微信群,在群里及時公布反詐中心辦公室電話和民警電話,銀行網點人員備注網點電話;五是開展民警反詐工作技能專題培訓。由法制大隊和反詐中心牽頭,組織反詐培訓4次,反詐中心全體民警和派出所業務骨干參加培訓,全面提高反詐業務能力。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3:道路交通隱患整治不到位。對道路隱患的研判不深入,重點路段、重點部位交通隱患整治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11月19日,已修訂《眉山市交通管理支隊直屬五大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二是推進“減量控大”專項治理。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三)反饋問題: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方面
主要問題1:執法監督職能弱化。法制監督專業力量薄弱。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已落實由政委負責全局法制工作、部門教導員負責部門法制工作;二是通過局長例會(擴大會)對近期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剖析、點評;三是2025年8月15日,召開全局法制工作推進會,通報全局執法質量等情況,分析共性問題、高頻問題,明確整改建議和工作措施。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2:解決執法規范化突出問題不到位。對執法過程中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專題研究,糾偏正向不及時,長效督導不到位,執法不規范時有發生。
整改情況:一是2025年12月,已建立會前學法制度,通過局長例會(擴大會)貫徹關鍵少數集中會前學法,增強規范執法意識;二是由派出所、刑大、治安、法制、督審等部門組成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三是2025年11月26日、12月3日舉辦了修訂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培訓,針對基層執法頑瘴痼疾進行指導、整改,提升執法規范化能力水平。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3:治理涉案財物管理亂象不力。對涉案財物管理問題缺乏敏銳性。
整改情況:重新擬定了《涉案財物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辦案部門、法制監督、指保保管責任。
整改時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四)反饋問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
主要問題1:隊伍管理偏松偏軟。堅持嚴的基調、傳遞從嚴治警壓力不夠,制度執行打折扣,存在“以信任代替監督”的情況。
整改情況:一是自2025年5月“嚴紀律、強作風、樹形象”隊伍集中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分局督審大隊以學習教育貫徹落實情況為切入點,圍繞隊伍管理、槍支彈藥管理、六項規定執行情況、高考安保、涉企執法規范活動專項行動、“世運會”安保工作、上下班在崗情況等工作開展督察,共發布督察通報6期;二是主動將違紀處理情況及時向分局駐局紀檢組報備,由駐局紀檢組不定期抽查執行情況,發現問題監督整改。協助紀檢組開展對違紀違法案件的宣布、執行工作。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2: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職責不到位。以會議監督代替派駐監督。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派駐紀檢監察組履職清單》,加強對槍、酒、密等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酒精檢測800余人次。組織學習典型案例通報和有關文件要求15件次。每月向區紀委報送派駐監督工作,并形成月報告;二是收到或發現所駐部門的黨員干部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的問題線索時,及時向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移送。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五)反饋問題:黨的建設工作、黨委領導作用發揮方面
主要問題1:黨委班子自身建設有短板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修訂《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黨委會議事決策規則》《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局長例會議事規則》;二是通過黨委會等形式,組織開展黨委議事規則、局長例會議事規則的學習。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主要問題2:重大事項報告有缺失。對請示報告制度嚴肅性認識不深,執行制度不嚴。
整改情況:一是分局黨委2025年第11次會議對全局制度廢改建工作進行了集中安排部署,抽調專人全面梳理制度廢改建工作。2025年5月12日,組織全警開展制度全面梳理,修訂了《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重要緊急信息處理工作規定》等制度;二是2025年10月27日,組織集中學習了《公安廳黨委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施辦法》《眉山市公安局黨委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施辦法》,提升局屬各部門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執行的嚴肅性、嚴謹性、規范性;三是細化了《向區委報送的有關重大事項報告(報備)清單責任分工》,逐一明確了責任部門,壓實主體責任,確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報備的嚴肅嚴謹。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六)反饋問題:巡視巡察整改落實方面
主要問題:整改措施不具體、缺乏針對性。對整改工作重視不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深不細。反饋問題整改中,部分反饋的問題整改措施不具體,多以“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進一步落實”等措施進行整改。
整改情況:一是8月29日分局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整改工作,成立專班落實責任建立“黨委負總責、書記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整改專班具體推進、相關部門協同落實”的責任體系;二是10月15日,分局巡察整改落實專班針對巡察指出的問題,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將整改任務分解到具體部門和個人,明確整改內容、措施、時限及預期目標,確保整改到位;三是以本輪巡察整改為著力點和抓手,全面加強日常監督,對分局各責任部門問題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推動落實,固化成效等方面進行監督,確保巡察發現問題反饋意見整改到位。每月督導各部門報送問題整改措施推進工作情況。
整改時限: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結果:已完成。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堅持置頂站位,推動整改成果運用。切實把問題整改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進一步厘清職責任務、層層壓實責任、明確標準體系,確保責任落實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與推動彭山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結合點,以巡察整改推動理念創新、推動事業發展、推動改進作風,實現巡察整改成果最大化。
(二)堅持標本兼治,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注重用系統思維、改革辦法來解決深層次問題。對照巡察反饋意見,重點圍繞機制運行、資金管理、風險防控等領域,持續在建立制度、完善機制上下功夫,形成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
(三)堅持穩妥推進,全面清零未定事項。針對已整改完成的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和不定期抽查,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地、問題是否真解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對未完成事項緊盯不放,分析原因、強化督辦。按照巡察反饋整改要求,對未定事項依法依規穩妥有序辦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 13990326815,郵政地址: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前程路東段399號。
中共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委員會
2026年4月22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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