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民政府:
2019年以來,我局立足部門實際,從規范權力運行、推進依法決策、規范執法行為、深化警務公開、加強執法監督、加大法制宣傳等方面著力,通過執法權力運行監督機制改革,確保了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今年以來,我局無執法活動超越執法權力清單范圍,越權執法、濫用權力的情況發生,行政權力運行效果良好。無行政復議被撤銷、行政訴訟敗訴、國家賠償案件,無執法安全事故發生。現將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高度重視,突出問題導向
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局黨委會、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制度,成立執法管理委員會,建立執法決策前法律審查制度,確保決策合法性。對涉及民生、社會關注的執法決策,實行局黨委會、局長辦公會集體研判合議,防止隨意決策,全面提升分局依法、科學、合理決策的水平。聘請了四川華曙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擔任分局法律顧問,為公安機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未經審查的決策和程序一律不得發布、執行。今年以來,我局黨委在專題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針對日常執法活動中暴露出的接處警不規范、不如實受理立案、強制措施適用不嚴格、對執法活動監督不到位等具體問題,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偵查取證要求,明確以信息化為支撐,以案件管理中心為牽引,逐步探索建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執法權力運行監督機制。
二、執法規范化建設方面
(一)完善執法制度,落實執法責任
修訂完善了執法權力運行監督制度,全流程規范執法行為。成立執法管理委員會,對重大執法活動、行政決策、疑難案件進行分析研究,集體合議,確保了執法活動、重大決策的合法性、正當性。落實主辦偵查員制度,明確主辦偵查員責任,確保執法主體規范、高效、合法運用執法權力。開展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專項清理,對民警追責3人,制定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犯罪嫌疑人管控工作規定》和《被拘留人員請假出所和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工作規范》。
(二)緊盯執法質量,加強執法監督
嚴格落實法制員工作制度,每一案件均由法制員初審后報批。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和取保候審法律規定,杜絕行政處罰隨意裁量和違規辦理取保候審情況發生。強化執法考評監督,全面開展個案評判,加強事前和日常執法監督,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對容易引發執法問題的刑事案件受案、立案、強制措施適用、涉案財物管理、偵查取證、行政自由裁量適用等環節,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規范和流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結合人大、檢、法等專門機關監督和社會群眾監督,實現執法監督工作動態化、條理化管理,確保執法權力科學運行。
(三)推進執法管理改革
在法制大隊設立案件管理中心,已完全實現“三統一”,制定了分局受立案管理規定、案件回訪制度,全面實現如實受理、如實立案,多年無檢察機關監督立案情況發生。完全實現刑事案件兩統一和統一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建立了由接警辦案部門主要回訪、110指揮中心集中回訪、分局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大隊、兼職指揮長定期對案件回訪的回訪工作機制。
(四)規范完善犯罪嫌疑人權益和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工作
強化犯罪嫌疑人權益保障,切實做好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建立健全了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制度,與區司法局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案件管理中心歸口接待律師,為律師執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明確告知律師知情權事項,統一接受、處理律師提出的辯護意見和提交的相關材料,在看守所、案件管理中心公布律師投訴電話,及時受理律師的投訴舉報,并及時回復,充分保障了律師執業權利和犯罪嫌疑人權益。
(五)大數據人工智能輔助辦案系統運用
嚴格按照八類犯罪證據目錄要求,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輔助辦案系統全面向檢察機關推送案件,提升執法辦案科技信息化水平,適應庭審實質化要求。
(六)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處置工作
于2017年1月牽頭建設了跨部門(公、檢、法共用)涉案車輛和大宗物品集中保管區(面積1200平米),確定專門人員專職管理涉案財物。分局修改制定了涉案財物規范管理制度、流程,統一了管理臺帳,做到依法、規范、及時處理涉案財物。保管區啟用以來,運行情況良好。
三、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建設落實情況
(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落實:嚴格按照國辦印發的指導意見,清理優化公安執法權力清單,經黨政網“政務公開”欄和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三張清單”;《中國.彭山》“部門動態”欄同時公開公安行政權力清單。
(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落實:分局辦案區訊問室均裝配了同步錄音錄像設備,嚴格落實《公安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工作規定》,要求在辦案區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實行同步錄音錄像,做到執法過程可回放、可追溯。分批采購執法記錄儀220臺及執法視頻采集充電一體機14臺,一線執法部門和執法民警配備率達到100%,要求民警嚴格落實公安部《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佩戴使用,存儲信息,確保執法規范和執法安全。
(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分局凡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大額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重大行政處罰均需通過法制審核后報局領導批準,疑難復雜執法決定需法制部門提出法律意見后集體研究決定。
四、“兩法”銜接工作
組織學習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決定》,落實了“兩法銜接”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牽頭修訂完善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暫行辦法》,編制了《常見刑法罪名及移送標準》,并于去年8月27日對全區行政執法部門進行了培訓講座。公安法制部門案管中心統一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審查后再根據案件類別分派到具體辦案部門辦理,形成了暢通、快速、統一的移送機制和規范的移送標準。加強與檢察機關密切協調配合,接受檢察機關對移送案件處理的監督,共同做好“兩法銜接”相關工作。
五、行政許可事項、各類證明材料取消、調整、保留情況
嚴格按照公安部取消、調整和保留的行政許可和各類證明材料清單,未列入清單的許可事項和證明材料,不再要求群眾提供。
六、“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和“全程網辦”、“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況
(一)推進公安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公安分局政務窗口進駐區政務中心,派駐首席代表,負責受理屬于公安機關行政審批的項目,實行“一窗受理、全區通辦”。
(二)清理編制了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深入開展“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兩集中、兩到位”、 行政審批標準化,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
(三)加快黨務政務和“一體化“平臺建設,推進電子政務。完善網上辦理,拓寬聯網審批服務事項,構建全省聯網信息共享平臺,強化在線咨詢、預約、辦理等功能,政務服務更加方便、快捷。簡化優化辦事程序,充分授權政務中心并派駐首席代表集中辦理居民身份證相關服務事項,落實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制度。推進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機制向公路和農村地區延伸。
七、權責清單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及動態管理、調整情況
已完成行政、刑事執法權力清單的清理和公布,統一執行省公安廳公布全省縣級公安機關的權力事項清單和行政許可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共1189項。先后按要求搭建了《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構建行政權力運行機制,行政權力運行效果良好。嚴格按照要求,在公安分局門戶網站及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安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提高公安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2017年10月按照區委區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要求搭建了《“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成功后接受本地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八、深入開展法律“七進”
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工作要求,我局結合實際執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宣傳月、6.26禁毒宣傳、12.4憲法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防范知識,提升群眾法律意識和防范意識,并積極參與全區公共法律服務活動,走進東星航空學院、錦江大學、工業園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
2019年12月31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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