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全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認真貫徹省環保督察發現問題整改電視電話會和市政府環保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推進工作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
成立區住建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王太勇 局長
副組長:張文平副局長
成員單位:城建股、鄉建股、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大隊、區質安站。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質安站,負責日常工作,鄔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落實責任
(一)落實建設單位責任。建設單位要履行主體責任,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列入工程合同,將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確相關內容,并及時足額支付。成立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組成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機構,做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檢查。
(二)落實施工單位責任。施工單位要組織編制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六必須、六不準”抑塵措施。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和自檢制度,對所有承建的工程項目實施定期檢查,督促項目負責人落實揚塵治理措施,切實做好揚塵治理實施與管理。
(三)落實監理單位責任。監理企業要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納入日常工程監督管理范疇,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細則及監理日志,對施工單位已落實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情況簽字確認。現場總監要參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和檢查,對不符合建筑施工揚塵治理要求的行為堅決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部門報告。
(四)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相關股室和單位要認真落實管理職責,建立工作臺賬,將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納入日常監督管理重點內容,重點檢查:“六必須、六不準”落實情況,并在工地門口建立揚塵治理公示牌,對發現的問題掛牌督辦。嚴格項目審批,將揚塵控制作為項目開工條件審查的重要內容,重點審查項目封閉管理、場地硬化、渣土管理、揚塵控制等方案和措施是否到位。
三、嚴格標準
(一)施工圍擋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圍檔,圍墻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并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及規定。
(二)施工現場管理
現場道路和出入口、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施工、物料堆放、運輸車輛管理、垃圾運送和堆土,嚴格按照《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17年施工現場環境治理有關問題的方案》(眉彭住建發[2017]11號)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三)濕法作業
1、市政道路工程土石方作業時和房屋建筑在基坑施工階段需采取工具式水炮、灑水車或者移動式水炮對土石方作業面進行濕法作業。
2、基坑開挖時基坑邊需設置噴淋系統,對基坑內采取降塵措施。
3、房屋建筑外圍需設置噴淋系統對施工現場采取噴淋降塵措施。
(四)做到“六必須、六不準”
在建工地必須做到“六必須”(必須打圍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置沖洗設備、必須及時灑水作業、必須落實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和“六不準”(不準車輛帶泥出場、不準運渣車輛冒頂裝載、不準高空拋灑建筑垃圾、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裸露的未硬化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要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主體施工階段懸挑腳手架部位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網封閉,防塵揚塵。
(五)做到“六個100%”
積極推進綠色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務必做到“六個100%”(施工現場100%圍擋,工地裸土100%覆蓋,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100%沖凈車輪且車身密閉無撒漏,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
四、工作要求
(一)確保全面達標
6月30日前,逐個對全區的32個工地再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全面覆蓋、全面達標。
(二)嚴格執行雙督察
繼續對建筑施工現場各方責任主體、監管人員履職進行雙督察,強化落實,嚴格問責,確保監管到位、督察到位、整改到位。
(三)嚴格執行“三個必罰”
發現揚塵問題立即整改,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整改的必罰,對“三大戰役”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通報的項目必罰,揚塵治理措施不到位被媒體曝光的項目必罰。
(四)嚴格周報制度
即日起,區質安站每周對全區所有在建工地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項目監管人員每周向質安站報告揚塵治理落實情況,領導小組每周對全區所有在建工地揚塵治理情況,監管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督查,領導小組每周通報施工現場整改情況、監管人員履職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6月29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