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2019年重點項目計劃
一、項目牽頭單位
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項目名稱及工作目標
(一)錦江(學院)片區棚戶區改造:
4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 9月底前完成裝飾; 力爭10月底前交付使用。
(二)李密路棚戶區改造:
4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 9月底前完成裝飾; 力爭10月底前交付使用。
(三)柏華棚戶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6月底前完成拆遷、規劃、設計、財評等前期工作;7月底開工建設; 12月底興旺路全面完工,柏華路延伸段完成50%。
(四)武陽、鳳鳴安置區,城北棚戶區改造安置區項目(彭溪、觀音):
1.武陽安置區: 5月底完成項目范圍內征地拆遷;力爭8月底前啟動一期安置房建設。
2.鳳鳴安置區: 6月底完成項目范圍征地拆遷和前期工作;力爭10月底啟動建設。
3.城北棚戶區改造安置區(彭溪、觀音): 6月底前完成征地拆遷和項目選址等前期工作并開工; 力爭12月底前完成30%。
(五)渡江路安置區項目:
協助完成拆遷工作; 4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20%; 6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50%; 9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75%;力爭12月底前完成主體建設。
(六)南星安置區:
1.安置區部分: 3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30%; 6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80%;9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力爭12月底前完成安置入住;
2.商品房部分: 3月底前完成基礎施工; 6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30%; 9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80%; 力爭12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
(七)高速公路出口安置區:
4月底完成安置房建設:8月底完成小區內部道路綠化配套;力爭10月底前交房分配。
(八)柏華路三段道路工程項目:
5月底前完成雨污水管網鋪設50%; 8月底前完成雨污水管網鋪設;力爭12月底前完成主干道路建設。
(九)興隆路道路建設工程:
5月底前完成項目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工作; 8月底前開工建設;9月底前雨污水管網鋪設完成50%;力爭12月底前工程完工。
(十)站前廣場:
3月底前確定建設方案; 6月底前確定規劃方案并啟動征地拆遷,力爭12月底完成30%。
(十一)鳳鳴公園改造:
4月完成規劃設計方案;5月底啟動拆遷;力爭12月底啟動建設。
(十二)毛河城區段生態修復工程項目:
4月底前完成毛河道整治論證方案,確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 8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9月底開工建設; 力爭12月底完工。
(十三)彭山區城南、城東片區污水管網建設項目:
城南片區污水管網: 6月底前完工; 城東片區污水管網: 3月底前完工。
(十四)五湖四海項目:
6月底前彭溪、觀音完成征地拆遷,力爭12月底前完成建設。
(十五)彭祖新城基礎設施項目:
1.“四館”項目: 5月底前完成地下工程;力爭12月底前完成地上主體工程;
2.新一中外圍道路項目: 3月底前進行路基工程施工; 6月底前完成路基工程;9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力爭12月底前全面竣工;
3.長壽湖濕地公園: 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力爭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30%;
4.李密大道北延伸段城市道路: 3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力爭6月底前開工;10月底前完成工程;
5.竹韻廊公園:6月底前完成規劃設計;力爭9月底前開工;12月底前完成工程。
(十六)城市更新改造項目:
1.13個老舊院落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圍墻透綠、公園、廣場升級改造等項目:2月底前完成項目策劃;3月底前完成可研、環評、立項等前期工作; 4月底前完成施工圖設計;力爭6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
2.武陽東路: 6月底前動工建設;力爭12月底完工;
3.道路品質提升黑化:3月底前動工建設;力爭6月底完工;
4.彭溪河城區段橋梁工程和燈飾工程: 8月底前動工建設;力爭12月底完工;
5.東西南北街人行道改造和燈飾工程: 6月底前動工建設;力爭12月底完工;
6.濱江大道(龍灣大道至望江下街)景觀工程: 3月底前動工建設; 力爭6月底完工;
7.龍灣大道品質提升工程:3月底前動工; 力爭6月底前完工。
三、工作要求
項目牽頭責任單位及時分解細化目標責任,積極與配合單位銜接溝通。項目實行“掛圖作戰、倒通工期”,將項目的建設任務及計劃投資分解落實到每個月,每月根據項目完成情況予以掛旗,完成進度的掛紅旗,未完成進度的掛黃旗預警。牽頭單位負責人每月深入項目現場督促協調不少于1次,配合單位落實專人隨時跟進服務,每月將配合項目推進的服務內容。上報項目責任領導。相關工作實行臺賬管理,納入項目過程管理考核。對工作推進、日常問題協調處理等情況納入目標考核。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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