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2020年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單位),園區:
為做好2020年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安全保障,結合彭山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決策部署,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著力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為推動彭山區高品質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確保完成省、市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確保不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點和措施
(一)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安全生產責任。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著力強化責任擔當、使命擔當,推動全區黨政領導干部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深化黨政領導責任。各鎮(街道)、園區、區級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中央、省、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黨委(黨組)會研究事項。推行區、鎮(街道)政府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工作清單,建立履職臺賬,實行履職述職。(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委宣傳部、區安辦)
壓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厘清和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建立完善部門權力清單、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監管對象清單、工作清單。建立完善區安委會各類安全聯席會議等工作機制。實行區安委會成員年度述職制度。(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辦、區行政審批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緊盯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采取培訓、輔導、約談、述職、執法檢查、“黑名單”和聯合激勵等系列措施,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抓安全、主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督促企業建立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誠信承諾、隱患排查治理雙報告、風險公告、領導帶班、安全費用提取等制度,依法生產經營建設,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積極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嚴格落實中央、省屬在彭企業(在建項目)屬地監管。(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強化綜合監管。支持區、鎮(街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監督安全生產工作。配合完成省、市安委會對我區安全生產巡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約談,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強化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評估制度。嚴格實施安全生產黨政同責目標績效管理,逗硬安全生產工作激勵約束機制。(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辦、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二)推行清單制管理,完善風險管控體系。
全面實行清單制管理。在全區規模以上企業、高危行業企業、三上企業全面實施安全生產清單制1+3管理模式。在企業層面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清單為核心,推行崗位職責清單、工作清單、應急清單和風險公告。在屬地和行業監管層面,推行黨委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清單、部門監管責任清單。(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辦、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嚴格危險源管控。加強源頭管控,堅持規劃、規模、工藝設備和人員素質準入,嚴把市場準入關。嚴格實施招商引資項目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從設計上消除系統隱患、減少風險點、危險源,嚴控增量;推動落后產能淘汰退出,主動減量;實施工程治理,降低風險等級,優化存量。要督促推動企業落實風險管控主體責任,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繪制企業“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管控責任清單和管控措施清單,形成風險管控檔案“一企一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地本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臺賬,繪制安全風險等級分布電子圖,實施風險精準管控。(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辦、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嚴格隱患排查治理。督促企業制定完善隱患排查制度,建立排查標準清單,形成“一崗一對照卡”“一車間一表格”“一企一清單”,嚴格做到隱患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賬閉環管理。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更新完善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實行交辦制、臺賬制、銷號制、通報制。(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辦、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三)實施精準治理,深化打非治違。
突出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工貿、特種設備、消防、有限空間、粉塵防爆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場所、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精準治理,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化工(危險化學品)行業,大力推進化工醫藥行業和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推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鼓勵推動化工企業集散控制系統(DCS)或可編程控制器(PLC)安裝,安全儀表系統(SIS)安裝,企業重大危險源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接入省監控平臺。煙花爆竹重點打擊非法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嚴格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應急管理局、區經信局、區發改局、區公安分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非煤礦山行業,加強礦山“三同時”監督管理,整治非煤礦山安全設施設計與現狀不符。嚴厲打擊非法開采、以探代采、亂采亂挖、以包代管和無證施工等違規違法行為。關閉淘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加強非煤礦山環境污染問題排查治理。(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應急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道路和水上交通,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行動,強化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加強兩客一危、校車、旅游包車等重點車輛監管,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醉駕酒駕、無證無牌行駛、非法營運等嚴重違法行為。開展“運營客車安全監控及防護裝置整治”、“堅守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紅線”等專項行動。加強農村交管辦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和市安委會關于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意見,推進重點任務落地見效。發揮高速公路“一路四方”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加強彭山區鎖江渡重點渡口監管。開展水上運輸企業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建筑施工和城鎮燃氣,全面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持續強化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扎實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著力管控和嚴防起重傷害、坍塌及高處墜落事故。加強城鎮燃氣安全檢查。(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工貿行業,深入開展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等行業和涉及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企業集中整治。(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經信局、區應急管理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消防,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持續推進冬春、夏季火災防控和電氣火災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小區消防車通道等專項整治。以人員密集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文物古建筑、城中村、易燃易爆場所、“多合一”場所、群租房和老舊住宅等場所為重點部位,狠抓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規查處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公安分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特種設備,加強公眾聚集場所和涉危涉爆涉毒介質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深化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整治,嚴厲打擊無證使用、超期使用、無證操作、非法生產、非法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市場監管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文化和旅游,重點整治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租用無資質旅游營運車輛,加強A級景區、星級酒店、星級農家樂的安全監管。督促文物保護單位和各類場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文廣旅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推進安全發展城市建設,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分解相關工作任務,加強城市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風險防控,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體制機制。加大各類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管理。加強供氣、供水、供電設施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強化日常巡查工作,對人員密集、問題多發的重點場所、區域提高巡查頻率。(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 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單位)
統籌推進其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持續開展民爆物品、電力、學校、農業農機、防雷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根據各行業領域事故季節性特點,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和懲治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強化暑期、汛期、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安全風險防控。(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實施精準執法。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制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計劃,開展“分類分級”執法檢查。全面推行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企業安全承諾、高危企業重點監管等模式。加強與“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監管。深入開展打三非、治三違、治三超活動,加強聯合執法和暗訪暗查,嚴格實施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從嚴追責“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的有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司法監督和執行。(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行業主管部門)
(四)實行提升行動,夯實基層基礎。
完善監管體制。加強園區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建設。做好機構改革后半篇,加強區、鎮(街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監管職能和機構設置,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推進鎮(街道)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做到有機構、有隊伍、有機制、有預案、有保障、有演練、有成效,筑牢第一道防線。推行基層安全生產網絡化監管,增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效能。(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委編辦)
加強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公共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與財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長。推動建立安全生產社會共治機制,在高危行業領域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開展工傷預防費用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引導第三方社會化組織提供安全專業技術、評估認定、宣傳培訓等方面服務。鼓勵企業購買安全技術服務。調整充實安全生產專家庫。落實安全誠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財政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全面完成安全生產改革發展任務。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辦法》,對標對表高質量、高標準完成2020年改革發展任務。(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應急管理局,區級有關部門)
實施保護生命重點工程。推廣安全生產科技應用,繼續在高危行業領域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推動金屬非金屬礦山設備工藝改善升級。繼續實施公路路側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及事故預警工程、人員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化工園區搬遷工程、有限空間和粉塵作業安全防護工程。做好煙花爆竹生產關閉退出后續工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持續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照“一級抓鞏固、二級抓提升、三級抓整改、未達標抓創建”的要求,推進未達標企業開展建設,已達標企業持續改進提檔升級工作。(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開展示范社區建設。持續推進省級安全社區建設,彭山區安全體驗中心建設。(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安辦)
(五)堅持文化引領,推進全民共治。
強化安全生產培訓。將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納入新提拔任用(調整)干部、鎮(街道)主要領導、新錄入公務員和事業人員等各類干部培訓。嚴格落實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開展企業全員安全培訓,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等制度。開展國家級、省級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委組織部、區委黨校、區人社局、區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
強化公共安全宣傳。推動各類機關企業單位、社會組織、志愿者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學校安全宣傳日”“119消防宣傳月”“122交通安全宣傳月”等各類主題宣傳活動和警示教育活動。大力推進學校公共安全教育,增強中小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加強公益宣傳。區廣播電視臺等主流媒體和各類政府網站、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要加大公益宣傳力度,定期普及安全生產常識和應急救援技能。通信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運營商提高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等公益短信推送頻度。鼓勵廣大職工群眾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工、青、婦等人民團體要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支持安全生產,強化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六)加強應急能力建設,提升應急處置水平。
建立完善應急救援管理機制。健全應急救援管理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理順關系,形成高效順暢、協調運轉的應急救援體系。(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安委會、區應急委、區減災委)
建立完善預案體系。修訂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各類救援人員的知識更新培訓和技能體能訓練。做好自然災害監測監控和預警預報,強化聯防聯控。利用各類傳播渠道、平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提高信息發布的準確性、時效性和公眾覆蓋率。(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礦山、消防、化工、公路交通、城建、燃氣、水上搜救、電力、地震地災、水旱災害、森林防滅 火等專業救援力量建設。落實省政府應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嚴格信息報告。(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加強安全監管隊伍作風建設。推動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單位)加強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履職盡責、動真碰硬、擔當作為。推動應急管理部門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單位)開展大培訓,提高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素質,提升安全監管干部的履職能力。(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園區,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3月4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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