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城區交通順暢,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根據《彭山區2016年“治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一、集中治理內容
(一)查處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無牌、無證非法上路行駛行為。
(二)查處人力客運三輪車非法加裝動力裝置,違反交通法規亂穿亂行、亂停亂放的行為。
二、集中治理階段安排(2016年4月至12月)
(一)4月6日至12月31日,查處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無牌、無證非法上路行駛行為。
(二)4月6日至5月30日,為人力客運三輪車非法加裝動力裝置、違反交通法規亂穿亂行、亂停亂放集中治理宣傳階段。印發“集中治理宣傳資料”,指出該類違法行為的危害,動員市民拒絕乘坐違法安裝動力裝置的三輪車。6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查處人力客運三輪車的違法行為。
三、責任分工
(一)區公安分局:牽頭開展集中治理工作,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無牌無證非法上路進行查扣,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對人力客運三輪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對阻礙執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二)區城市行政執法局:負責對非法加裝動力裝置、違反交通規則亂穿亂行、亂停亂放的人力客運三輪車進行查扣,由公安交警部門處罰后按照三輪車管理辦法的相關程序處理。違法行為人還須接受人力客運三輪車協會的教育培訓。協助公安交警查處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的違法行為。
(三)區工商質監局: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銷售商家的監管。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銷售企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牽頭查處非法為人力客運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車輛維修站(點)。
(四)區交通運輸局:協助查扣違規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含電三輪、電四輪)和非法加裝動力裝置的人力客運三輪車。查處非法為人力客運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的車輛維修站(點)。
四、人員組成
(一)區公安分局抽調10人,區城市行政執法局抽調10人,區交通運輸局抽調10人,區工商質監局抽調3人組成聯合執法隊,由區公安分局牽頭開展集中治理。
(二)由區工商質監局牽頭,區交通運輸局參與排查城區車輛維修站(點)。
五、紀律要求
(一)所有參加集中治理人員必須服從安排,聽從指揮。著制服準時參加治理工作,不得遲到早退。
(二)廉潔執法、公正執法,不得徇私枉法,不得為違法行為人說情。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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