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鄉鎮及相關部門:
為強化轄區廣場舞團隊的管理,促進廣場舞健康、有序發展。按照《眉山市彭山區廣場舞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現就加強廣場舞團隊管理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切實有效將廣場舞活動引發的噪音擾民、臨界糾紛等各類信訪投訴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各鄉鎮、街道(社區)及相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具體管理責任人,同時,要建立管理機制,將廣場舞納入常態管理。
二、強化排查摸底,做到底數清
為切實加強廣場舞管理,督促指導廣場舞活動規范、健康、有序開展。各鄉鎮、街道要對本轄區內的廣場舞開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對廣場舞團隊的基本情況,人員組成要做到底數情、情況明,并建立登記帳。按照《眉山市彭山區城區廣場舞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相關部門要對廣場舞團隊使用的場地進行排查,并要求廣場舞團隊與本部門簽訂非經營性場地使用協議。
三、強化宣傳到位,增強自律意識
各鄉鎮、街道要結合《眉山市彭山區廣場舞管理暫行辦法》,深入各廣場舞團隊進行宣傳,并做好登記備案管理,引導廣場舞團隊簽訂自律承諾書,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范意識。
特此通知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廣場舞團隊自律承諾書
2、眉山市彭山區廣場舞團隊登記表
眉山市彭山區城市行政執法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
廣場舞團隊自律承諾書
為促進廣場舞團隊健康、和諧發展,根據《眉山市彭山區廣場舞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廣場舞團隊承諾如下:
一、自愿服從行政主管部門及轄區鄉鎮、街道(社區)的管理,在廣場、公園等管理單位劃定的區域和場地內開展廣場舞活動。
二、開展廣場舞活動時,嚴格控制音量,不大聲喧嘩、吵鬧,影響周邊單位、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中、高考前3天和中、高考期間,不開展廣場舞活動。
三、保證廣場舞內容健康,保證開展廣場舞活動期間,不阻礙交通、影響公共設施正常使用。
四、本著“理解、尊重、寬容、和諧”的相處原則,同一區域相鄰的廣場舞團隊間,場地、音量互不干擾,杜絕產生矛盾和糾紛。
五、若違反《眉山市彭山區城區廣場舞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并屢勸不改,自愿接受職能部門的處罰。
承諾團隊:
承諾團隊負責人:
年 月 日
附件2
眉山市彭山區廣場舞團隊登記表
鄉鎮(街道):
序 號 | 團隊 名稱 | 活動 地點 | 活動人數 | 負責人 | 聯系 號碼 | 涉及信訪投訴情況 | 是否 登記 | 是否簽訂 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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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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