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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切實查找環境污染風險點,整治環保突出問題,我局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集中全局力量開展保護環境整治大氣污染 “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一是按照“明責任、嚴執法、全覆蓋、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對照環境突出問題分解任務和要求,全面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二是以排查的問題為導向,結合工作職能職責,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專項整治,確保成效;三是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防止整治后的環保問題“死灰復燃”,切實提高群眾對環保工作的滿意度;四是按照“痕跡管理”原則,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工作方案、工作臺帳及文字和圖片等環境保護資料,迎接國家、省市、區環保工作檢查。 二、整治范圍及責任分工 (一)工作范圍 主要是整治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存放、使用、銷售高污染燃料、建筑工地、道路揚塵(渣土運輸,拋、灑、滴、漏)治理、煙花爆竹、餐飲油煙、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秸稈禁燒,城南市場有毒、惡臭氣體排放、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等環保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責任分工 1、整治建筑工地出入口、工程運輸車輛、渣土運輸(拋、灑、滴、漏)揚塵治理、餐飲油煙、市政施工打圍。 責任領導:陸曉輝; 大隊責任人:謝文武; 中隊責任人:余志敬; 責任部門:執法中隊。 2、整治店面裝璜施工。 責任領導:陸曉輝; 大隊責任人:謝文武; 中隊責任人:沈清、干少忠、張林; 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 3、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存放、使用、銷售高污染燃料和小餐飲業使用高污染燃料,廣場舞噪音擾民。 責任領導:陸曉輝; 大隊責任人:宋杰; 中隊責任人:沈清、干少忠、張林; 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 4、整治露天燒烤,焚燒垃圾、秸稈。 責任領導:陸曉輝; 大隊責任人:向進; 中隊責任人:沈清、干少忠、張林; 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 5、整治燃放煙花爆竹,群眾反映熱點難點環保問題。 責任領導:陸曉輝; 大隊責任人:謝智; 中隊責任人:沈清、干少忠、張林、余志敬; 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執法中隊。 6、整治有毒、惡臭氣體排放。 責任領導:陸曉輝; 責任人:彭勇; 責任部門:市場股。 7、城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道路噴霧降塵、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等環保有關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責任領導:鄒兵; 環衛所責任人:王靜; 中隊責任人:見網格化管理分解表(詳見附件1) 三、實施步驟 保護環境整治大氣污染“百日攻堅”行動,從2017年7月1日起到2017年9月30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6月28日--6月30日) 分別組織中層干部和全局職工召開“百日攻堅”行動動員會議,明確本次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重點,措施步驟,切實在全局形成一個人人知曉、人人重視、人人參與,齊頭并進的工作氛圍。 (二)集中排查階段(7月1日-7月10日) 7月1日—7月10日,我局抽派專人組成保護環境整治大氣污染“百日攻堅”行動小組,集中對城區環境污染風險點開展排查,同時,開展數據統計和宣傳資料或通告送達工作,全面掌握第一手數據信息資料。 (三)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結合我局制定的《環保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關于對劃定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等多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已經按照工作方案推進工作。從7月11日開始,我局將對照排查情況,聯合食藥監局、工商質監局、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有的放矢的啟動集中專項整治工作,分組、分片區深入開展保護環境整治大氣污染“百日攻堅”行動,對我局涉及的高污染燃料禁燃、餐飲油煙整治、噪音管理、建筑工地、拋灑滴漏、道路開挖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進行整治。 (四)鞏固階段(7月30日—9月30日) 對集中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總結梳理,分析問題原因癥結,建立環境綜合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對整治完成了的,要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工作,切實防止問題反彈。對短時間無法完成的,要繼續強力推進,同時列出清單,制定工作規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成立由局長羅海波為組長,副局長陸曉輝、鄒兵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保護環境整治大氣污染“百日攻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整治工作組和一個督查組,負責指導和組織相關部門落實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廣泛宣傳,發動群眾。 由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利用電視、網絡、報刊、工作簡報,大張旗鼓地宣傳環境保護行動的重要意義,營造全社會積極配合、共同參與集中整治行動的良好氛圍。 (三)排查整治,防治反彈。 各部門要結合分工,形成一個“齊動手、沉到底”點面結合的網格化機制,要開展“地毯式”排查,完善整治前期數據收集工作。為加強“源頭治理”,本次專項行動要聯合工商、藥食監、住建等職能部門,對癥下藥抓整治,同時要強化日常巡查和監管工作,防治問題反彈。 (四)落實責任,注重實效。 各工作組要組織專門力量,按照責任分工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對排查后要整治的問題,各責任人要具體將責任落實到人,各責任部門要加強協調,做到不走過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實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五)強化督導,逗硬追責。 督查組要強化督導措施,根據環保整治問題,對每一個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對階段性任務完成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群眾長期反映得不到解決的,出現媒體負面曝光的,對重點部位、突出問題未采取行動、不作為的,整治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的責任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在整治工作中推諉、敷衍了事、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部門或者個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追責;情節嚴重影響全區工作的,由區紀委按相關規定追責。 (六)總結經驗建立長效。 各責任部門要認真總結整治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在全面控制揚塵、禁止焚燒垃圾和整治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等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措施。 附件:彭山區環衛所環境保護工作網格化管理分解表 眉山市彭山區城市行政執法局 2017年6月28日 |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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