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罡、宛希麗因保管不善,將彭國用(2010)第01913號土地權利證書遺失(滅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上述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 張罡、宛希麗
2026年7月23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