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眉彭市監處罰〔2023〕187號
當事人:眉山市彭山區眾源食品經營部;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11422MAC3NRTG6X;
類型:個體工商戶;
住所(住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街道城中社區龍騰街22、24號;
經營者:茍俊元;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513028XXXXXXXX8312;
聯系電話:137XXXX3345;
聯系人住址:四川省平昌縣鎮龍鎮天鷹村XX社。
2023年5月26日,本局執法人員到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街道城中社區龍騰街22、24號的眉山市彭山區眾源食品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的情況是:“一、在擺放眾邦創享? 益生菌高鈣駝奶配方奶粉貨架旁右側墻壁上粘貼的宣傳畫的宣傳內容有“駱駝乳的特性:1、營養價值極其豐富,非常接近于母乳2、含有十八種對人體有益的氨基酸3、不含過敏原4、維生素含量豐富5、鐵含量是牛奶的10倍6、1升駱駝奶含52單位的天然胰島素,是牛奶的3000倍,而等量牛奶的胰島素含量僅為0.016單位7、駱駝奶的蛋白質含量與鈣含量均高于牛奶8、含有豐富的不飽和脂肪酸9、含有牛奶中沒有的乳鐵傳遞蛋白和溶解酶素,堪稱奶中精品,養生珍品”。二、左側墻壁上粘貼的宣傳畫的宣傳內容有“駱駝奶被譽為“沙漠軟白金”和“長壽奶”是最接近于母乳的替代品。100%野外采食、100%零添加劑、牧場無任何污染,所食駱駝刺、芨芨草、等七、八種草具有藥用價值;可以讓人體日漸衰老的所有內臟器官年輕態的修復。適應人群:免疫力低、老人、骨質疏松、兒童青少年、術后、亞健康人群、失眠、便秘人群、美容養顏、抗衰老、肺病、腎病人群;糖尿病、乙肝人群”等。
當事人涉嫌發布聲稱替代母乳的食品廣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經報局領導批準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調查,并于2023年5月30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
經調查,一、當事人于2022年11月15日開始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街道城中社區龍騰街22、24號從事食品銷售、日用百貨銷售、針紡織銷售、家用電器銷售,其中主要以銷售眾邦創享? 益生菌高鈣駝奶配方奶粉為主。
二、當事人在其經營場所內宣傳眾邦創享? 益生菌高鈣駝奶配方奶粉被譽為“沙漠軟白金”和“長壽奶”是最接近于母乳的替代品其營養價值非常接近于母乳,鐵含量是牛奶的10倍、含有十八種對人體有益的氨基酸、1升駱駝奶含52單位的天然胰島素,是牛奶的3000倍、駱駝奶的蛋白質含量與鈣含量均高于牛奶、含有不飽和脂肪酸、乳鐵傳遞蛋白和溶解酶素。并宣傳食用眾邦創享? 益生菌高鈣駝奶配方奶粉對免疫力低、骨質疏松、亞健康、失眠、便秘、肺病、腎病、糖尿病、乙肝人群有效果并具有美容養顏、抗衰老的功效。以上宣傳內容當事人未進行核實亦不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證明其宣傳的真實性,并且在眾邦創享? 益生菌高鈣駝奶配方奶粉的配料表中未發現氨基酸、天然胰島素、不飽和脂肪酸、乳鐵傳遞蛋白和溶解酶素等相關成分。
三、2023年2月,當事人將四川眾邦創享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以上宣傳內容委托予廣告公司制作成宣傳畫并粘貼至擺放眾邦創享? 益生菌高鈣駝奶配方奶粉處左右兩側墻壁上進行宣傳,以及在顧客詢問該產品時根據宣傳畫上的宣傳內容進行推薦和宣傳。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者茍俊元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合法經營資質及相關責任人主體的證據;
證據二:《現場檢查筆錄》、《現場照片》,證明案件來源和線索;
證據三:《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發布聲稱替代母乳的食品廣告的違法事實。
本局認為,當事人發布聲稱替代母乳的食品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條“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的規定。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本局于2023年6月9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眉彭市監罰告[2023]187號),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三)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的……”的規定,應當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鑒于當事人發布聲稱替代母乳的食品廣告的行為于2023年2月開始,違法時間較短,并且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陳述違法事實,依據《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減輕處罰。
綜上,當事人發布聲稱替代母乳的食品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如下處罰:
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元)。
上述罰款,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限當事人 “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農行彭山支行繳納罰款。
戶名:眉山市彭山區財政局財政性資金專戶
開戶行:農行彭山支行
賬號:22415201040010707
單位代碼:170316001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二)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若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彭山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將副本抄送我局。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
年6月19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

本文書一式 二 份,一份送達,一份歸檔,留存于辦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