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眉彭市監處罰〔2026〕9號
當事人:眉山市彭山區正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142256764286K
住所(住址):眉山市彭山區彭祖大道北段16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練超
身份證件號碼:51390119XXXXXXXX31
2025年10月22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寂照街181號1幢2層2001號的四川華溪里健康養老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情況為1、彭溪農貿市場門口處燈箱廣告的內容有“華溪里?,華西醫養產業,銀發科研基地,華西產業金鋪,全球舉世無雙”等。拱門廣告的內容有“全球商鋪只買華溪,四川大學華西醫療專家教授診療單位,四川省省級機關干部指定康復機構”等;2、在彭溪農貿市場左側2樓售房中心發現正在銷售彭溪農貿市場2樓、3樓、4樓,且擺放有彭溪農貿市場模型,該模型周圍的廣告內容有“華溪里?,最低首付2.5萬,總價5萬起7年回本,華西醫療商鋪全球唯一項目”等;3、售房中心左側第一幅燈箱廣告的內容有“發展華西醫療地產就是在發展新質生產力,國家領導人對醫療健康事業的關懷專欄,習近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建成世家界上規模最大的醫療衛生體系,健全遍及城鄉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我國人民健康水平顯著提高以及習近平形象圖片。李強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高質量科技供給和政策支持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著力推動生物醫療產業提質升級,研發生產更多優質高效的好藥新藥,不斷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以及李強形象圖片。胡錦濤高度關注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以及胡錦濤形象圖片。溫家寶各項醫療保險參保超13億人,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5歲以及溫家寶形象圖片”等;4、現場未提供華溪里?的商標注冊證。
2025年11月7日,四川華溪里健康養老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陳述該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租賃彭溪農貿綜合市場2、3、4樓從事養老服務現處于裝修階段還未從事經營活動。其中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寂照街181號1幢2層2001號的售房中心是該公司與當事人共同使用,售房中心的廣告和彭溪農貿市場周圍的廣告均由當事人制作發布。
當事人涉嫌將未經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以及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含有虛假、投資回報的承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的內容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經報局領導批準于 2025年11月7日立案調查,并于2025年11月10日對當事人的委托人張丁進行詢問調查。
經調查,一、當事人于2011年01月30日開始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物業管理,并開發建設彭溪綜合農貿市場項目。
二、2025年8月,當事人對彭溪綜合農貿市場左側2樓開始裝修售房中心,于2025年10月15日裝修完并投入使用。該售房中心以及彭溪綜合農貿市場周圍的廣告均由當事人發布,其廣告內容有“華溪里?,華西醫養產業,銀發科研基地,華西產業金鋪,全球舉世無雙。全球商鋪只買華溪,四川大學華西醫療專家教授診療單位,四川省省級機關干部指定康復機構”等;售房中心的廣告內容有“華溪里?,最低首付2.5萬,總價5萬起7年回本,華西醫療商鋪全球唯一項目。發展華西醫療地產就是在發展新質生產力,國家領導人對醫療健康事業的關懷專欄,習近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星,建成世家界上規模最大的醫療衛生體系,健全遍及城鄉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我國人民健康水平顯著提高以及習近平形象圖片。李強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高質量科技供給和政策支持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著力推動生物醫療產業提質升級,研發生產更多優質高效的好藥新藥,不斷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以及李強形象圖片。胡錦濤高度關注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以及胡錦濤形象圖片。溫家寶各項醫療保險參保超13億人,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5歲以及溫家寶形象圖片”等。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不能提供商標華溪里?有效的商標注冊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華溪里?是華西醫養產業、銀發科研基地、四川大學華西醫療專家教授診療單位,四川省省級機關干部指定康復機構、華西醫療商鋪全球唯一項目的證明材料。
三、2025年9月17日,當事人將上述廣告內容提供給四川眉山水淵廣告裝飾有限公司并委托其制作成燈箱、拱門等廣告在彭溪綜合農貿市場左側2樓售房中心和彭溪綜合農貿市場周圍進行宣傳,廣告費為53279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 《營業執照》復印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證明其合法經營資質及相關責任人主體的證據;
證據二:《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證明當事人的相關事宜委托張丁辦理的證據;
證據三:四川華溪里健康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筆錄》,證明該案的來源及線索的證據;
證據四:四川華溪里健康養老服務有限公司《詢問筆錄》,證明彭溪綜合農貿市場左側2樓售房中心和彭溪綜合農貿市場周圍的廣告隸屬于當事人的證據;
證據五:《詢問筆錄》、《現場照片》,證明當事人將未經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以及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含有虛假、投資回報的承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的違法事實證據;
證據六:四川眉山水淵廣告裝飾有限公司《詢問筆錄》、《華溪里項目宣傳物料制作合同》,證明違法廣告的制作情況以及廣告費用的證據;
證據七:《整改照片》,證明當事人對違法行為已進行整改的證據。
2026年01月05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本案《行政處罰告知書》(眉彭市監罰告〔2026〕2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任何陳述、申辯和聽證意見。
本局認為,當事人將未經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含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的內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的規定。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含有投資回報的承諾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的規定。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含有虛假內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的規定。
當事人將未經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以及發布的房地產廣告含有虛假、投資回報的承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的規定、第五十八條第(八)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的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發布廣告的;……”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當事人發布廣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的規定,結合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后果及整改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陳述違法事實,經濟困難,違法時間短并對違法廣告進行整改,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規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六條過罰相當原則、公平公正原則、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原則,并充分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包容審慎機制,對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
綜上,當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本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發布廣告的;……”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本局開具《四川省通用電子繳款通知書》,將罰沒款繳至指定銀行。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的規定,本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你(單位)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彭山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東坡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01月13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
本文書一式 二 份,一份送達,一份歸檔,留存于辦案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