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眉彭市監處罰〔2026〕43號
當事人:彭山區光林副食店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511403MA63W1TN0W
住所(住址):四川省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警民路36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蔣光林
身份證件號碼:51222219XXXXXXXX12
2026年4月15日,根據投訴舉報線索,我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彭山區觀音街道警民路36號蔣光林經營的彭山區光林副食店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情況如下:在該商店進大門右手邊第二個貨架紙品區域,從上至下第二格發現:“索芙特牌”名稱:索芙特金縷梅植萃潔面乳,凈含量:100g,生產企業:廣州市天吻嬌顏化妝品有限公司,地址:廣東從化經濟開發區高技術產業園,生產批號及限期使用日期:見噴碼 20260225 022(1瓶),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號:粵妝20160103。以上化妝品超過限期使用日期,經現場請示領導同意,我局執法人員對上述化妝品依法予以扣押,并向當事人送達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眉彭市監強制〔2026〕24號)和《財物清單》(眉彭市監強制〔2026〕24號),當事人現場未提出陳述、申辯。經初步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經局領導批準,本局于2026年4月20日依法立案調查。
2026年4月21日,當事人委托周耀祥到我局接受詢問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于2022年11月從雙流區金迪日化用品經營部處以10元/瓶的價格購進3瓶索芙特金縷梅植萃潔面乳進行售賣。超過限期使用日期后,當事人銷售了1瓶索芙特金縷梅植萃潔面乳,銷售價格15元,截至案發時,當事人剩余1瓶索芙特金縷梅植萃潔面乳未銷售,應當認定當事人銷售超過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妝品。當事人出示了上述化妝品的供貨商資質、購進記錄、產品的檢驗報告,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經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天府智慧監管平臺案件信息系統、天府市場智慧監管平臺行政許可系統,并對當事人進行詢問,當事人系初次實施該違法行為。
綜上,該案貨值金額為30元,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五條,違法所得可以扣除當事人合法必要支出,故該案扣除當事人的購進成本10元,違法所得為15-10=5元。
上述事實,有以下證據證明:
證據一、經營者蔣光林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各1份,證明:證明當事人合法經營資質及相關責任人主體的證據;
證據二、授權委托書1份,經營者蔣光林身份證和周耀祥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被委托人周耀祥接受詢問調查的合法性;
證據三、現場照片、《現場筆錄》,證明:本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執法檢查并發現超過限期使用日期化妝品的事實;
證據四、《詢問筆錄》1份3頁,證明:當事人購進、銷售過期化妝品事實;
證據五、《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眉彭市監強制〔2026〕24號)、《財物清單》(眉彭市監強制〔2026〕24號)、《送達回證》,證明:本局依法對當事人超過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妝品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并送達法律文書的事實;
證據六、當事人提供的涉案產品供貨商資質證明文件、購進記錄、檢驗報告,證明:當事人購進涉案產品查驗了供貨商資質,涉案產品購進渠道合法;
證據七、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天府智慧監管平臺案件信息查詢結果、天府市場智慧監管平臺行政許可系統案件信息截圖《截圖》,證明當事人初次違反化妝品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鑒于當事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初次違反經營超過保質期的化妝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在購進上述化妝品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未收到使用上述化妝品的不良反應報告,以上情形符合《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的從輕行政處罰情節。
當事人銷售超過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妝品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化妝品標簽標示的要求貯存、運輸化妝品,定期檢查并及時處理變質或者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原料、包裝材料、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由備案部門取消備案或者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化妝品許可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10年內禁止其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化妝品經營者擅自配制化妝品,或者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敝幎?/span>,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沒收違法所得伍元整(¥5.00);
沒收超過限期使用期限的索芙特金縷梅植萃潔面乳1瓶;
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罰沒合計人民幣壹萬零伍元整(¥10005.00)。
請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四川省政府非稅收入電子繳款通知書的繳款識別碼到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沒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彭山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東坡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
本文書一式 兩 份, 一 份送達,一份歸檔,留存辦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