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區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2年4月1日至6月2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對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開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3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向執法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情況
執法局黨組收到巡察組反饋問題后,立即成立了以黨組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反饋問題進行了逐一梳理,將整改工作進行細化和部署,層層壓實整改責任。集中整改期間黨組主要負責人牽頭,先后通過民主生活會、反饋問題整改專題會等形式,多次對問題進行查擺、剖析。針對黨建、規范執法、隊伍建設等問題,把整改措施是否有效、長效機制是否建立作為整改的著力點,親自協調、督導各部門以本次整改為契機,不僅要解決存在的問題,更要以問題為導向研究制定長效辦法和監督機制,認真理清工作思路,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確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二、巡察整改總體情況
(一)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針對抓日常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城監大隊牽頭對違規設置店招進行了拆除和處罰,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標準、量化了工作內容、調整了勤務安排,以網格管理為基礎,舉一反三查找和治理了類似違規問題。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1.針對農村人居環境考評結果運用不到位問題。一是按照農村人居環境優差村(社區)評選文件要求,區治理中心和區派駐紀檢組已約談相關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鎮(街道)分管領導;二是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評選文件,完善監管措施,嚴格按照農村人居環境優、差村(社區)評選文件要求進行評選。2.針對對巡察工作重視不夠問題。一是班子成員對辦公室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和談心談話,引導工作人員及時了解掌握情況,熟悉辦文辦會相關要求和規定;二是嚴格執行收發文審簽制度,建立考核機制提高辦文質量。
(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有差距方面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1.針對黨內職務任職不清問題。一是按照程序召開了支部黨員大會,對意識形態領導小組成員和新聞發言人進行了調整;二是組織支部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意識形態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各項工作。2.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計劃和總結流于形式問題。一是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利用支部黨員大會、干部職工大會認真學習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強化黨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把意識形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支部黨員大會重要議事日程,專題研究部署意識形態工作;三是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層層落實責任,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三)推進依法行政有差距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1.針對踐行公正執法有差距問題。一是結合立案、自由裁量權等執法問題,進一步完善法制審核工作機制,規范集體討論、書面記錄等工作,確保行政執法工作公平、公正;二是結合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情況,牽頭與住建局、生態環境局、交警部門進行了工作會商,完善了貨運車輛入城審批(備案)辦理流程和分工(車輛運輸證信息報備由住建局、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交警四部門,依據建筑工地數量、階段性土方量、車輛尾氣排放標準、運輸路線及距離等綜合因素聯合進行審核)。2.針對踐行規范化執法不夠問題。一是以案促改,細化了案件辦理流程,完善了行政案件立案(案源)登記臺賬,層層對案件規范性、完整性進行把關,促進工作中及時發現、糾正案件辦理過程中的問題;二是建立執法人員每年線下專業培訓不少于2次的工作機制,著力提高執法人員思想意識和業務能力。3.針對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有差距問題。一是組織執法人員集中學習了國務院辦公廳“三項制度”指導意見,引導干部職工正確認識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重要意義;二是對單位配置的執法記錄儀等硬件設備,進行了重新統籌分配,并要求規范使用;三是嚴格按《四川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對執法全過程記錄資料進行及時立卷、歸檔,并加強日常監管,不定期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針對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不到位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了重大案件法制審核工作流程,加強案件審核力度;二是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行政執法行為中,應當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案件嚴格按程序進行討論、審核;三是不定期開展自查,確保重大執法事項不重不漏。
(四)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針對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未集體討論及未邀請紀檢組參加問題。一是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同時強化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執行力度,對各部門需要上會的“三重一大”事項進行提前梳理,凡“三重一大”事項統一提交黨組會,認真落實集體議定和邀請紀檢組參加工作制。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1.針對“三重一大”事項參與集體決策的范圍不清問題。組織了學習和咨詢,并通過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對“三重一大”事項參與集體決策的范圍進行了修改,同時修改完善了的《“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2.針對2019年至今未見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記錄問題。對辦公室人員進行專題培訓,組織學習了相關會議精神,在以后工作中認真做好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專題記錄。3.針對重大資金支出標準為30萬元以上,資金缺乏有效監管,廉政風險較大問題。結合實際情況召開了黨支部會議,將重大資金金額定為5萬元及以上。
(五)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不到位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針對重復發放臨聘人員加班費問題。一是分管領導與相關人員進行了談話;二是全額清退了6名臨聘人員重復發放的加班費3280元;三是通過工作例會,提醒各股(室)、部門認真落實加班規定,加班嚴格按程序據實提前報備。
(六)干部職工擔當盡責意識不夠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1.針對執法文書審核把關不嚴、案卷歸檔管理不規范問題。一是聘請專業人員開展了業務培訓,此后嚴格落實單位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二是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執法案卷審核歸檔管理辦法》,嚴格落實案卷歸檔移交制,凡內容、編號、印章等不規范的文書一律退回不予歸檔;三是案卷編號由法規行政許可股結合《立案審批表》對批準立案的案件統一分配編號。2.針對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存問題。一是分管領導對問題部門負責人進行了談話,并結合非稅票據使用檢查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了通報批評;二是進一步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非稅管理制度》,強化了責任追究相關措施;三是組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了非稅相關管理制度,要求涉及非稅的股(室)、部門細化管理臺賬,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不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對非稅相關情況進行督查,全力提高工作人員非稅收入解繳意識。3.針對行政處罰金逾期未收取滯納金問題。一是城監大隊牽頭與涉及滯納金的單位逐戶進行對接,全力追收滯納金;二是汲取工作教訓,完善了行政處罰金繳納自查臺賬,并指定專人負責進行跟蹤管理。
(七)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解決力度不夠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解決力度不夠問題。一是建立了信訪投訴總結分析工作機制,及時掌握信訪的熱點、難點問題,并通過工作例會通報信訪信息,引導業務部門以問題為導向多角度加強信訪的督查督辦力度;二是以日常巡查監管為著力點,對占道、油煙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問題進行重點監管;三是針對群眾反復投訴問題,及時開展治理情況抽查,切實提高群眾投訴問題的辦理效率;四是加強法制宣傳,提高群眾遵紀守法意識,著力營造一個齊抓共管的法治氛圍;五是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作,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促進行業主管部門的源頭管理與執法部門的末端執法形成工作合力。
(八)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1.針對區執法局公車使用管理不規范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了《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車輛管理暫行辦法》,細化了油卡和車輛使用管理措施;二是加大督查監管力度,指定了專人負責對油卡、車輛使用及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促進公車使用規范管理。2.針對變相超配中層干部的問題未整改到位問題。一是在巡察期間對超配的中層干部進行了免職;二是針對歷史原因導致的體制機制問題,再次向相關部門進行了如實反映,目前已按區委編辦批復對下屬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進行了調整。3.針對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一是黨組班子及各股(室)、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開展談心談話,對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二是引導中層干部切實通過“寒暄”“拉家常”等入情入理的方式,關注職工思想動態,及時交流思想、傳遞正能量。
(九)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1.針對黨組織未按期換屆問題。環衛所已于2022年5月19日召開了黨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大會,按程序完成了換屆工作;執法局黨總支于已12月7日召開了黨員大會,進行了換屆選舉,完成了黨總支換屆工作。2.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廉政風險內部管理制度實施辦法》,黨組班子、各股(室)、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分別梳理了本崗位廉政風險防控點,并完善相關防控措施;二是建立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落實自查臺賬,不定期對廉政風險防控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流于形式問題。一是區治理中心相關人員已作出書面說明,中心主任已對其談話;二是今后工作由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內容認真審核,防止表面化、形式化。
(十)黨組織履職不到位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1.針對黨員發展程序不規范問題。一是黨總支牽頭組織下屬4個黨支部開展了黨建知識學習,并再次將相關黨建文件轉發給支部學習,切實加強各黨支部黨建業務能力;二是新黨員發展工作由黨總支牽頭,負責指導各黨支部按規定流程發展新黨員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2.針對個別支部“三會一課”流于形式問題。一是黨總支對支部進行了談話,有針對性的作了工作提醒;二是加強黨建工作檢查力度,建立了黨總支每季度對下屬黨支部黨建業務開展檢查的工作機制,便于及時發現和指導解決問題。3.針對黨員管理不到位問題。一是立說立行,對全局臨聘人員黨組織關系進行了梳理匯總,已在巡察期間將臨聘人員中7名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了執法局各黨支部,并要求相關人員補繳了黨費;二是進一步完善了黨員管理臺賬,精準掌握黨員動態信息,對執法下沉等工作變動的黨員及時進行了組織關系轉接;三是舉一反三對執法局臨聘人員中共青團團員的團組織關系進行了梳理,目前所有團員的團組織關系均轉入執法局統一管理。
(十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弱化方面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針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弱化問題。一是治理中心黨支部組織黨員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黨內法規知識,增強黨性,強化支部的領導地位;二是待治理中心主要負責人確定后,及時進行支部書記改選。
(十二)抓班子帶隊伍力度不夠方面
執法局整改情況:1.針對班子成員溝通和部門之間工作合力不夠問題。一是以巡察反饋問題為導向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局黨組利用工作例會等形式,積極傳遞“全局一盤棋”思想意識,強化分工不分家工作理念,引導干部職工主動作為;三是結合工作實際整合資源,在城區新設置了值勤點位,推行“見問題、治問題”工作理念,以點帶面對市容秩序和環境衛生一并進行監管;四是要求各部門利用微信平臺,對工作進行“日小結、周總結”工作模式,著力加強部門間信息傳遞和溝通,多形式、多舉措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2.針對執法力量薄弱問題。一是加強了與司法等相關部門的對接,組織動員了24名符合轉崗條件的工勤崗位人員轉聘管理崗位,其中19人已通過2022年四川省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取得了執法證;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對執法中隊人員進行了優化,進一步整合資源提高執法能力;三是以業務學習為著力點,重點加強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全力提高現有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3.針對干部日常管理寬松對違規苗頭未早發現問題。一是配合派駐紀檢組對重點人員進行了談心談話,幫助他們端正思想積極改正問題;二是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大力引導干部職工遵章守紀,強化法紀意識;三是黨組班子以巡察整改為契機,結合反饋的苗頭性問題不姑息、不護短,該談話的談話,該通報的通報,在整改期間談心談話17人,下發通報2份,分別對環衛所、城監大隊工作中存在的頑疾和較大問題進行了通報批評,切實起到了“治病救人”和預防警示的作用。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針對單位部分干部存在遲到早退現象問題。加強干部職工日常監管,嚴格執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將干部遲到早退納入到績效考核。
(十三)超編配備中層干部方面
治理中心整改情況:針對擅自設置綜合股和項目股,并配備股長和副股長問題。召開了會議,及時取消了擅自設置的股室及中層干部。
三、不能在集中整改期間完成整改問題的情況說明
(一)行政處罰金逾期未收取滯納金問題,不能在集中整改期間完成。其原因:部分滯納金需要通過法律程序進行追繳,短期內不能完成(力爭在2023年10月前完成)。
(二)治理中心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弱化問題不能在集中整改期間完成。其原因:治理中心原班子成員袁洪同志已不擔任主要負責人,伍宏偉同志非中共黨員,治理中心支部書記改選工作需治理中心主要負責人確定后再進行。下一步治理中心牽頭,在新領導到任后及時完成相關工作。
以上是執法局黨組的巡察整改落實情況,歡迎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35063802。
中共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