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有限禁放煙花爆竹、禁放孔明燈工作,構建煙花爆竹有限禁放常態化監管機制,根據《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常委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20〕31-1號)、《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第68次會議8號)、《關于研究有限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的紀要》(眉彭府閱〔2020〕161號)、《眉山市彭山區2021年有限禁放煙花爆竹、禁放孔明燈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公安分局工作實際,經分局主要領導同意,由治安大隊牽頭負責,鳳鳴派出所、觀音派出所、特巡警和除夕夜機關值班備勤民警具體落實開展有限禁放煙花爆竹、禁放孔明燈聯合宣傳、巡查、勸導、整治,具體安排見附件。
開展集中宣傳和巡查整治期間,每天早上9時30分,下午2時30分在觀音街道辦事處門口集合,進行簽到。除夕夜參與整治的部門按照分組于晚上8點分別帶車在鳳鳴派出所和觀音派出所集合,工作結束時間為12日凌晨0時30分,其余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增派車輛和人員的以值班局領導通知為準。
請各部門高度重視,克服畏難情緒,人員、車輛要按照既定計劃主動配備到位,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相關部門在宣傳、巡查、勸導、整治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行為,要攻堅克難,嚴肅查處。
治安大隊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