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彭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關于取消或停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
根據《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文件精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止以下收費項目。
一、衛生檢測
(一)衛生應急檢測備用耗材
(二)艾滋病檢測
(三)寄生蟲檢測
(四)瘧疾檢測
(五)碘缺乏病檢測
(六)農村飲用水監測中衛生檢測
(七)環境監測中衛生檢測
(八)預防性健康檢查中的衛生檢測
二、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
(一)涉水產品衛生檢驗;
(二)飲用水衛生檢驗;
(三)個人累積劑量監測;
(四)消毒產品衛生檢驗;
(五)公共場所衛生檢測;
(六)學校衛生監測等。
三、預防性健康體檢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公共場所:影劇院、禮堂、醫院、展覽館、車站碼頭、飯店、院校、托兒所、幼兒園、百貨商場、圖書館、文化宮、青年宮、少年宮、俱樂部、舞廳等人員、游泳場館、其他集中流動量大的場所
(三)藥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四)幼托機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五)學生結核病的篩查或應急;
(六)學校學生健康檢查,按規定由教育部門另行申報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