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區級相關部門:
《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區食品安全委員會2024年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
2024年6月25日
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關鍵一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市委五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四個最嚴”為統領,持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全過程監管,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突出問題
(一)整治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鞏固提升“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成效,針對柑橘、豇豆、雞蛋、水產品等重點品類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常態開展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農資、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處置率要達100%,涉嫌犯罪案件100%移送公安(區農業農村局,各鎮(街道)均為責任單位,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整治食品摻假造假問題。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畜禽養殖、屠宰環節注藥注水、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實現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區公安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整治“兩超一非”問題。開展食品添加劑“雙減行動”,加強復配食品添加劑規范使用技術指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科學、合理、精準添加食品添加劑,持續解決食品生產環節“兩超”問題。嚴厲打擊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摸排治理食用農產品“三前”環節防腐保鮮類物質使用情況,嚴格規范使用(區農業農村局)。
(四)開展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治理。落實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承包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堂承包準入、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并有效落實。鞏固“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成果,保持學校食堂覆蓋率達到100%,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食堂覆蓋率達到40%,用餐或供餐人數較多的養老機構食堂覆蓋率達到60%。加強建筑工地、養老機構、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食堂等集中供餐單位監管,嚴格許可準入,嚴格進貨查驗、環境衛生、人員管理、食品留樣等各環節監管,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關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扎實推進全區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春秋季學校專項檢查,集中治理學校食堂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檢查人員管控、原料采購、儲存、加工、清洗消毒、留樣等環節,進一步提高全區學校食品安全水平。以學校為中心,延伸至校園周邊50米巡查,整治流動食品攤點等違規行為(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縱深推進農貿市場規范化建設。持續推進農貿市場達標提升三年行動,完成4個市場升級改造,認真梳理年度提升改造名單和驗收細則,指導開辦者建立制度,落實責任,規范管理。開展農貿市場快檢能力提升行動,建立建后運行機制,以市場為單元,實現每周品類快檢全覆蓋、結果全公示、問題產品全處置;開展規范化管理培訓,加大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入場查驗,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共享。開展食用農產品穿透式監管省級試點,針對日常監管、抽檢監測、投訴舉報、行政執法發現的重點風險農產品,從經營消費環節全鏈條追溯倒查到種養殖環節,逐一排查種植、收購、貯存、運輸、銷售全環節風險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出臺食用農產品重點品種追溯管理辦法(區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
(六)持續優化產地環境。持續強化產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風險源名單,將7家重點單位納入2024年度重點監管名單,扎實推進2024年度土壤污染重點單位隱患排查、“回頭看”和自行監測工作。推進農藥化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區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規范農業投入品生產使用。大力推廣應用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堅持開展安全科學用藥實訓。常態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圍繞假劣農資、添加隱性成分等熱點問題,常態化開展專項治理;加強典型案例公示,震懾不法行為(區農業農村局)。
(八)嚴把糧食質量安全關。全面落實企業儲糧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儲備糧(油)出入庫必檢要求,加強日常糧情監測和質量風險排查整治,確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政策性糧食或來源于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糧食不流入口糧市場或食品加工企業(區發改局)。
(九)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企業委托加工行為。加強日常檢查、飛行檢查、隨機檢查,提高問題發現率。按照“一企一檔”“一品一策”“一域一檔”要求,修訂完善風險清單、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持續推進乳制品、肉制品行業問題治理,做好磚茶、糧食加工品等區域風險協同聯動治理。扎實推進食品小作坊提檔升級。鼓勵企業獲得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國際通行食品農產品認證(區市場監管局)。嚴格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區農業農村局)。
(十)強化食品經營環節監管。強化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市場查驗機制(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指導意見》,持續推進大型食品銷售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規體系檢查。聚焦“網紅餐廳”和外賣平臺,推進線上線下餐飲同標同質。積極推進川渝兩地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適時互認工作。開展一次性塑料餐飲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開展網絡經營特殊食品專項整治。深化保健食品經營沙盒監管制度研究和試點,引導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入盒經營(區市場監管局)。
(十一)加強風險評估與抽檢監測。落實《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針對森林蔬菜、漿果等重點產品開展風險評估(區林業和園林中心)。聚焦糧油、水果等消費量大的農產品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對特色小宗和名貴品種農產品開展風險隱患摸排評估。持續推進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能力提升(區農業農村局)。強化糧食質量檢驗監測能力建設。按照“質檢衛士”行動要求,糧食質檢機構保障人員充足、運行正常、檢測工作運行良好;認真開展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積極參加各類培訓考核、驗證試驗,著力提高質檢能力(區發改局)。建立部門間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機制,落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指導意見。聚焦抽檢發現問題的重點企業、產品、項目,加大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力度,擴大“你點我檢”范圍。聚焦新業態新模式存在問題開展專項抽檢,及時發現處置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針對抽檢發現突出問題開展核查處置“回頭看”。強化食品安全抽檢承檢機構的考評管理和數據抽查工作,堅決查處、遏制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區市場監管局)。
(十二)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生產、銷售、餐飲、特殊食品等不同領域企業的分類指導。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執行《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依法配齊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結合企業實際務實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精準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按照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綱,加強監督抽考,督促企業提高落實主體責任能力(區市場監管局)。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管理辦法》,推動農產品生產主體依法落實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區農業農村局)。
三、加大食品安全執法力度
(十三)嚴懲違法犯罪行為。督促推動全區政法機關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依法嚴肅查處和懲治一批有影響的重大敏感案件(區委政法委)。推進柑橘“三無”投入品攻堅治理,開展柑橘種植違規使用“甜蜜素”等“三無”投入品法律宣傳和警示教育,實施蹲點值守、線索通報、聯合執法,嚴厲打擊使用有毒有害投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區農業農村局)。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和“春雷行動2024”,嚴厲打擊非法宣傳鎮痛、安眠等功能食品添加麻醉劑、精神藥品違法行為。嚴格落實“處罰到人”要求,依法實施行業禁入(區市場監管局)。開展“昆侖2024”專項行動,依法嚴打食品非法添加藥品、新型衍生物,食用農產品非法使用禁限用農獸藥及其他禁用物質等犯罪,組織集中打擊網絡食品安全犯罪活動(區公安分局)。推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不斷完善(區檢察院)。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形成打擊違法犯罪合力。及時公布典型案例,對違法犯罪分子形成強大震懾。(區公安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法院、區檢察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信用聯合懲戒。推動食品工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評價機構開展誠信評價工作(區經信局)。建立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實施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將抽檢不合格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大對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力度,依法將相關經營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區市場監管局)。
四、助推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五)加快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借鑒國際、國家標準,結合彭山實際,配合開展省級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區衛健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推動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全鏈條標準化發展,開展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示范,完善與品牌建設配套的相關標準制修訂,不斷優化彭山農產品標準體系(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衛健局)。加強培訓宣傳,督導各級糧油質檢人員認真執行糧食質量和檢驗方法標準(區發改局)。執行道路冷鏈運輸電子運單技術規范、冷鏈集裝箱智能終端技術規范等標準(區交通運輸局)。加大食品安全標準解釋、宣傳貫徹和培訓力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準確理解和應用食品安全標準。對食品安全標準的使用進行跟蹤評價,完善標準制修訂銜接機制,加快制修訂進度,更好發揮標準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產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區農業農村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夯實食品產業基礎支撐。推進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加快建設食品科技成果轉化基地。推動規上食品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區市場監管局)。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天府菜油”區域品牌,提升產品影響力(區發改局)。大力實施農業生產“三品一標”提升行動(區農業農村局)。大力培育“林糧”產業園區和示范基地(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加強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培育傳統優勢食品產區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推動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區經信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完善預制菜、直播帶貨、生鮮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措施。大力推進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相關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建設(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品牌價值鏈,健全運營管理機制,鞏固“老字號”產品品牌,培育“鄉字號”“土字號”產品品牌。加大宣傳推介力度,提升彭山特色農產品知名度,提高“彭山造”品牌市場占有率(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應用食品生產許可、食品小作坊許可系統,完善食品生產、食品小作坊相關數據。應用食品安全監管平臺,完成上級部署檢查任務,錄入檢查數據,分析檢查結果。督促醬腌菜、乳制品等重點品種企業持續應用“川食安”溯源監管平臺,實現重點品種追溯管理。推動食品安全屬地管理和企業主體責任管理工作支撐應用和數據處理應用,提升食品安全責任落實監測能力(區市場監管局)。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大力推廣國家農產品追溯管理平臺應用(區農業農村局)。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必要投入,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檢驗檢測、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區發改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推動基層監管人員轉變作風,切實做到監管為民(區級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十八)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引導。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將食品安全科技創新納入“科技活動周”“科普活動月”等國家、省級重大科普活動及日常科普宣傳工作內容(區食安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暢通食品安全問題投訴舉報渠道,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吹哨人”舉報獎勵管理制度落實(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協調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食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安全輿論監督。積極倡導文明節約風尚,引導廣大群眾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區委宣傳部、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機關事務中心、區發改局、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區科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完善重大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做好輿情回應引導,有效應對重大敏感輿情(區食安辦、區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部門協作,督促網絡平臺規范自媒體用戶信息發布管理,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網絡謠言(區食安辦、區委宣傳部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通過微博、微信公眾號、視頻號等新媒體,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根據國、省、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適時修訂我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區食安辦)。
(二十)持續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在市局的指導下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區食安辦),持續開展國家農安縣“亮牌”行動(區農業農村局)。
六、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二十一)持續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持續推動四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優化考核方式、細化指標要求,確保食品安全屬地責任落實。探索對食品安全責任風險較大的部門增加考核比重,保障各地重點場所、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食品安全(區食安辦)。
(二十二)全面落實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依法履行部門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健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持續推進分層分級、精準防控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發揮食品安全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組織食品安全形勢會商,研究處置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區食安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加強對重大事項、重點任務的跟蹤督辦,繼續開展督查式調研,縱深推進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細落小。推動“三小”等其他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納入包保,將所有在產在營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備案主體,以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等全部納入包保范圍。開展全覆蓋業務培訓,強化抽查檢查和評議考核,持續將包保督導工作質量、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成效等“兩個責任”工作納入年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考核內容,進一步細化量化考核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加強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區食安辦)。
(二十三)各鎮(街道),區食品安全委成員單位每半年向區食品安全辦提交本地區、本部門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情況,年底前形成全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報市委、市政府(區食安辦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