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
2022年3月23日至5月30日,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區審計局對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任袁洪同志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2022年6月28日,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區審計局向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反饋了審計意見。按照公開原則和審計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重大經濟決策及執行存在的問題方面
關于“‘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的整改情況。我中心結合實際情況,召開了黨支部工作會議,修改完善了“三重一大”決策事項制度,將大額資金的金額標準定為5萬元以上。
二、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方面
(一)關于“個別項目資金使用績效不佳”的整改情況。
我中心完善修改了項目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項目實施方案可行性進行充分調研論證,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績效。清理劃撥到鎮(街道)的項目資金,建立臺賬并追蹤管理。
(二)關于“部分項目質保金管理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責成相關人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范管理賬務,清理并建立項目質保金臺賬,將質保金納入單位往來款項進行會計核算。
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情況存在的問題方面
關于“內控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況。一是完善了內控工作制度,建立了項目建設管理制度,規范項目管理。二是建立了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提高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重要性認識,嚴格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加強內部監督管理。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方面
關于“部分建設項目補助資金形成資產未納入資產管理,涉及資金3050734.23元”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前期建設項目資金進行全面清理,建立臺賬,對所形成的資產明確權屬,加強后期管護。二是要求在今后建設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方案中,需明確資產管理權屬問題。
五、加強后續整改,形成長效機制
截至目前,我中心整改工作雖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將堅持以目標為引領,以問題為導向,健全工作機制,加大制度執行力度,鞏固經責審計反饋問題整改成果。一是強化認識,扎實整改。我中心將繼續按照整改方案,建立對賬銷號制度,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章立制,確保長效。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形成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做到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在整改過程中提高單位凝聚力、戰斗力、創造力。三是舉一反三,擴大成果。堅持整改反饋問題與整改面上類似問題相結合,舉一反三,查找糾正同類問題,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