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大力推進“四城”建設,著力打造品質發展之城,城市基礎設施越來越完善,城市環境越來越靚麗。但有部分流動經營戶,在活躍經濟、服務市民的同時,因擅自占道擺攤設點、亂扔垃圾等不良行為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為維護良好的彭山城市形象,希望大家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做到:
一、不擅自占道經營,不在未經批準的地方擺攤設點。
二、自覺到規定場所開展經營活動:
(一)市場內:城南市場、城西市場、城北市場、蔡山市場、長壽牌坊臨時市場。
(二)臨時攤區:公園南路、武陽東路海寧花園段、孟文路水電七局家屬區段、東風路等。
三、經營過程中要自覺維護周邊環境衛生,自備垃圾容器,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將污水、雜物倒入下水道、綠化帶,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勸導消費者不高聲喧嘩。
四、不支棚搭架,不撐打太陽傘,不越位經營。
五、車輛不亂停亂放,不妨礙道路交通、行人及消防安全。
“城市是我家﹒整潔美麗靠大家”,讓我們一起努力,共同管理、維護好我們美好的城市家園。
眉山市彭山區城市行政執法局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