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引入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運營項目報名
公 告
為倡導綠色、低碳、便捷出行,緩解公共交通接駁與市民短途通行剛需,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眉山市彭山區決定在城市建成區引入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運營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眉山市彭山區電動助力自行車投放招商項目
二、投放范圍:在彭山區東至岷江河堤、西至成昆鐵路沿線(成樂高速出入口)、南至太和大道(興隆路)、北至岷江第二大橋引道以南區域。
三、投放數量:最高限額不超過1200輛(分期投放)
四、申請人資格報名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能滿足項目內容)。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成立未滿一年的新公司可不用提供,但需提供相關說明)。
3、投標企業需提供截止報名日前6個月以上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復印件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4、具有履行共享電動助力自行車運營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
五、報名時間
2021年 10 月 19 日—10月21日,9:00—11:30、14:00—17:30。
六、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彭山區翰林路187號生態環境局二號樓彭山區路投市政設施管理有限公司,028—37765881(陳女士),郵箱:1107426079@qq.com。
七、本公告解釋權為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