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經開區、各鎮(街道)、區發改局、區市場監管局:
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對用人單位守法誠信的社會監督,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9號)、《眉山市嚴重拖欠工資問題社會公布制度》(眉府辦發〔2017〕9號)規定,現將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第二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予以公布,并通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表(2024年第二批)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表
(2024年第二批)
公布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時間:2024年6月18日
序號 |
單位名稱或個人 |
社會信用代碼 (身份證號碼)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單位地址 |
主要違法事實 |
查處與整改主要情況 |
處理 部門 |
1 |
四川應林企業集團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 |
9151142274964916XT |
鄧換文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謝家街道悅園村41號 |
經查,該公司存在拖欠制硝車間胡某等81名員工2022年11月-12月工資共計127844.9元。 |
2024年4月22日,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投訴后立案調查。4月23日我局向四川應林企業集團彭山川化工有限公司下達《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通知書》(眉彭人社監詢字〔2024〕第7號),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接受調查。2024年4月30日,該公司向我局提供欠付的制硝車間胡某等81名員工2022年11月-12月工資共計127844.9元的工資表。2024年6月6日我局依法向該公司下達《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眉彭人社監令字〔2024〕第5-15號),責令其于6月12日前足額支付所欠員工工資,但逾期仍未履行支付工資的義務。 |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