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qū)佳越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已收悉。經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符合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的相關條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3〕40號)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同意你公司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希望你公司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依法開展勞務派遣,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我局將依法對你公司勞務派遣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將核驗結果和監(jiān)督情況載入企業(yè)信用記錄。請收到此批復后速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xù)。
眉山市彭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