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區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政策解讀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3-00295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2-06-02 |
| 文 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一、制定背景
糧食儲備是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物質基礎,是調節市場、穩價保供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手段。2019年中央提出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加強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對我國糧食儲備管理作出全面部署,勾勒了全新的糧食儲備安全制度框架。2021年國務院和省人大、省政府相繼出臺有關糧食儲備管理的法規和規章,對糧食儲備管理做出了新規定。
為落實地方糧食安全責任制,強化本地糧食安全保障,規范儲備糧管理,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有效發揮新區儲備糧在市場調控和應對突發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四川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四川省地方糧食儲備管理辦法》《眉山市深化糧食購銷領域體制機制改革保障糧食安全的意見》、《眉山市市級儲備糧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過程及修改內容
2021年12月,我局正式啟動《眉山市彭山區區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的修訂工作。在修訂過程中,深入研究,廣泛調研,在此期間,省、市發展改革部門也相繼出臺了若干管理規定和意見辦法,2022年3月,形成《辦法》初稿,書面征求了區級有關部門意見,并根據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一是因機構改革,《辦法》明確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區級儲備糧管理工作,區級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范圍內的相關職能。二是根據《四川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的規定,建立了區級儲備糧儲存費用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并明確將儲存費用和貸款利息列入財政預算。三是增加了區級應急成品糧油管理的內容,實行計劃管理,動態輪換,確保常儲常新。
三、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包括總則、儲備糧油的購入、儲備糧油的儲存、應急成品糧油管理、儲備糧油的動用、損耗與損失、資金管理、儲備糧油的監督檢查、責任追究、附則10個章節。
(一)總則。明確制定依據、區級儲備糧的定義、管理部門及相關職責。
(二)儲備糧油的購入。明確了購入的計劃、方式、入庫成本及糧油質量等級要求。
(三)儲備糧油的儲存。明確了存儲的原則、存儲企業的義務及禁止性規定。
(四)應急成品糧油管理。明確了應急成品糧油的管理方式、儲存條件等。
(五)儲備糧油的動用。明確了儲備糧油需要動用的情況、動用后的補庫時間等。
(六)損失與損耗。明確了儲備糧油在存儲過程中產生的損耗、損失的核定方式。
(七)資金管理。建立儲備糧油儲存費用動態調整機制,區級儲備糧油所需儲存費用和利息補貼納入財政預算安排。
(八)儲備糧油的監督檢查。明確監督檢查的范圍。
(九)責任追究。明確責任追究的情形。
(十)附則。確定了解釋機關以及實施日期和實施期限。
四、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讀單位
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聯系電話:37621486。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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