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進一步規范鎮(街道)、區級部門(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qzfb/2024-00027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20-11-03 |
| 文 號 | 無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一、制定背景
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區各鎮(街道)、區級部門(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完善法律顧問制度,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眉山市彭山區黨政法律顧問團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起草本文件。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及特點
1、進一步明確法律顧問聘用合理配置標準,部門(單位)必須根據單位的法律服務需求合理配置法律顧問人數,同時也明確了法律顧問必須誠信盡職、接受監督。
2、明確了擔任法律顧問人選的條件。
3、明確了公開遴選和定向遴選法律顧問的方式。
4、明確規定了法律顧問支付的方式以及使用的標準。
5、明確了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
6、明確了法律顧問的管理制度。
三、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四、 解讀單位
彭山區司法局
聯系人:王玲 電話:37626849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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