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養老機構:
根據眉山市民政局《關于印發《眉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返院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市民發【2020】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疫情防控現狀,現對我區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復工、老人返院做如下要求:
一、人員類別及復工、返院要求
(一)養老機構工作人員
1.類別:請假或輪休后復工的工作人員;新聘用的工作人員。
2.復工、返院條件:
(1)新聘工作人員戶籍為彭山區戶籍;
(2)近15天內未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未密切接觸過來自中高風險區域人員;
(3)本人經核酸檢測和健康體檢合格;
(4)未與外國籍人員有接觸史;(5)簽署承諾書。
3.返院工作人員應至少隔離48小時方可進入老人生活區。
(二)養老機構院民
1.請事假外出的院民
返院條件:(1)自愿返院,服從管理;(2)15天內未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未密切接觸過來自中高風險區域人員;(3)未與外國籍人員有接觸史;(4)簽署承諾書; (5)單獨隔離14天。
2.生病康復后返院的院民
返院條件:醫院出具可以返院的相關證明材料
3.新入院的院民
入院條件:(1)自愿入住,服從管理;(2)15天內未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未密切接觸過來自中高風險區域人員;(3)未與外國籍人員有接觸史;(4)經過核酸檢測和健康體檢;(5)簽署承諾書。
4.轉院的院民
入院條件:1)在原養老機構身體健康無任何異常,在轉移過程中未接觸來自中高風險區域人員和外國籍人員;2)轉移過程安全,無不良接觸(車輛和所有物品必須嚴格消毒,路線不得經過有風險的區域,司乘人員的核酸檢測和健康體檢必須合格)。
5.所有返院、入院、轉院老人應在相對獨立的隔離區隔離14天后方可進入生活區。
二、流程
(一)書面申請。由本人向擬返院的養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若有困難可委托他人提交,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返院申請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證明;
3.15天內的生活軌跡材料或證明(包括生活和去過的場所、接觸人員、證明人員);
4.健康證明材料(體檢表和核酸檢測報告);
5.簽署承諾書。
(二)審核備案。養老機構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后,報區民政局養老股備案。
(三)嚴格要求、組織實施。各養老機構按照要求落實到位。
附件:1.返院申請表
2.工作人員承諾書
3.返院入院承諾書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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