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相關部門(單位):
現將《眉山市彭山區關于開展違法違規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細落實。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分局
眉山市彭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 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眉山市彭山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眉山市彭山區林業和園林中心
2020年6月29日
眉山市彭山區關于開展違法違規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宅式”墓地等突出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據民政部等9部門《關于開展違法違規私建“住宅式”墓地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函【2019】89號)、省民政廳等8廳局《關于印發<四川省開展違法違規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發【2020】4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內容
(一)硬化大墓。是指在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外私自建造(包括改擴建)的已安葬了骨灰或遺體、超面積的硬化單體建(構)筑物。衡量指標為:硬化是指墳墓及附屬建(構)筑物采用石材、磁磚、磚混、鋼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進行了硬化處理;超面積是指墳墓加附屬建(構)筑物占地面積單人墓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超過6平方米。對硬化大墓進行改造整治,拆除硬化部分建筑,將墳墓面積縮小到規定范圍之內,不作平墳處理。未石化硬化的土墳不納入整治范圍。
(二)活人墓。活人墓是指在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以外,違法違規私自建造的專門用于但尚未安葬遺體或骨灰的建(構)筑物。對活人墓作拆除、恢復原有土地功能整治。
二、責任劃分
(一)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負責牽頭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區內各公墓、集中安置點內的大墓整治工作。
(二)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分局。負責依法查處阻礙執行專項整治工作的行為,協助做好違建墓主信息查詢等工作。
(三)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四)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公園及其他城市公共綠地內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五)眉山市彭山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負責彭祖山風景區內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六)眉山市彭山區林業和園林中心。負責占用林地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七)眉山市彭山區文物局。負責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八)眉山市彭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除上述部門整治范圍外,違法占用耕地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整治工作。
(九)各鎮(街道)。負責轄區內的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的宣傳推動、摸排、清理、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摸排統計制定計劃階段(2020年6月)
各相關部門、鎮(街道)要在去年摸排的基礎上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確保排查數據準確。各相關部門、鎮(街道)結合摸排數據實際情況根據本部門工作內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相關要求、方法步驟和工作措施,全面啟動專項整治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
各相關部門、鎮(街道)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開展全面整治工作,建好臺賬,做到整治一座,銷賬一座,到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并將整治成果交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匯總。
(三)調研評估階段(2020年11月)
對照摸排臺賬和整治成果,區上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重點對公路、鐵路、岷江河沿線可視范圍及彭祖山風景區等區域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調研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牽頭成立硬化大墓、活人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門分管副區長李昇錦任領導小組組長,區民政局局長潘勇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由副局長謝勤快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要及時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匯報。各相關部門、鎮(街道)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合力。
(二)依法分類處置。要把基本農田、主要交通干線、岷江河兩側、彭祖山風景區等區域納入重點管控區域,對占地面積大、戶主為黨員干部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予以重點整治,查處一批領導干部帶頭違法違規私建、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專項摸排后仍頂風違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堅持疏堵結合。對整治違法違規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既要態度堅決、行動積極,又要實事求是、穩妥推進。要嚴格按照殯葬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林業、草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各相關部門和領域的執法力量,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同時,要注意方式方法,做深做細群眾思想工作,動員群眾自行拆除,不搞平墳運動,不搞“一刀切”。對涉及數量較大的,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向群眾充分做好說明解釋工作,避免發生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要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和應對處置,對不實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為整治工作營造健康輿論氛圍。
(四)經費保障。對于主動拆除的硬化大墓和活人墓按征地拆遷中遷墳標準給予補助,對自行整治的硬化大墓按400元/穴給予補助。
(五)健全長效機制。在整治解決違建硬化大墓、活人墓問題的同時,區民政局要加快推進天壽園公益性公墓的建設速度,改善公益性安蕐服務供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改進創新治理方式、推進殯葬移風易俗等方面綜合施策,建立健全規范安葬服務管理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安葬活動管理,將管理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充分發揮鎮(街道)、村(社區)作用,開展殯葬信息源采集、報告和監測預警,建立早發現、早引導、早制止的工作機制。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辦理喪葬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注重發揮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對群眾治喪活動的自治約束功能。要持續深入推進殯葬領域移風易俗,發揮媒體正向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宣傳先進典型,培育和樹立文明綠色殯葬新風尚。專項整治工作由區民政局牽頭,收集匯總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及時報送市民政局。相關部門應將本部門負責專項整治情況報送對口的市級部門。7月20日前報送階段性進展情況統計臺賬表; 11月25日前,區民政局組織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向市民政局報送總結報告和統計臺賬表。
彭山區硬化大墓、活人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李昇錦 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潘 勇 區民政局局長
成 員:陳釔光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謝勤快 區民政局副局長
唐 嘉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李紅霞 彭山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李 勤 區文廣旅局副局長
肖佳鑫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副主任
倪 楊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吳定威 鳳鳴街道副主任
周開能 觀音街道工會副主席
毛麗莎 謝家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建超 公義鎮副鎮長
王 蕾 江口街道副主任
宋 倩 黃豐鎮副鎮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由副局長謝勤快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一
已完成硬化大墓整治統計臺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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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
填報人: |
聯系電話: |
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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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市、縣(市、區) |
所在鄉鎮(街道) |
所在村(居)組 |
戶主姓名 |
占地面積(平方米) |
建設 時間 |
占地 類別 |
戶主聯系方式 |
戶主是否為黨員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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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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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此表適用于地級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專項整治統計。2.違法違規私建硬化大墓,是指在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以外,違法違規私自建造(包括改擴建)的已安葬遺體或骨灰的超面積硬化單體建(構)筑物,對超面積的認定參照埋葬遺體單人墓占地不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占地不超過6平方米的上限;戶主是指私建硬化大墓的牽頭組織者、實施者。3.占地類別包括農用地(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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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已完成活人墓整治統計臺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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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
填報人: 聯系電話: |
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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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市、縣(市、區) |
所在鄉鎮(街道) |
所在村(居)組 |
墓主姓名 |
占地面積(平方米) |
建造 時間 |
占地 類別 |
墓主聯系方式 |
墓主是否為黨員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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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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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此表適用于地級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專項整治統計。2.違法違規私建活人墓,是指在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以外,違法違規私自建造的專門用于但尚未安葬遺體或骨灰的建(構)筑物;墓主是指活人墓的所屬人。3.占地類別包括農用地(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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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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