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央紀委關于持續深化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及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有關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有關工作要求,全面加快嚴格規范工作文明執法,根據《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交通運輸領域整治突出問題規范執法專項行動方案>》(川交函〔2025〕220號)及《眉山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眉山市交通運輸領域整治突出問題規范執法專項行動方案>》要求,決定在全區范圍組織開展交通運輸領域整治突出問題規范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專項行動重點整治內容
(一)涉企執法突出問題
1.亂收費。重點整治巧立名目違規收費,隨意提升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落實有關降費優惠政策不到位,繼續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費或者重復收費;利用職權和行業壟斷地位強行服務、搭車收費,將自身應承擔的費用轉嫁企業承擔;未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不執行政府指導價違規隨意收取車輛、物品保管費、車輛護送費等問題。
2.亂罰款。重點整治以罰增收、以罰養人,下達罰款指標、執法數量考核指標、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等逐利執法問題;小過重罰、“一刀切”執法、隨意降低對違法行為的認定門檻、隨意擴大違法行為的范圍、隨意給予頂格罰款或者高額罰款、濫用自由裁量權、同案不同罰等過罰失當問題;一罰了之、對違法行為重罰款輕糾錯、只罰款不教育等以罰代管問題。
3.亂檢查。重點整治違反國務院關于涉企行政檢查“五個嚴禁”“八個不得”規定的行為;沒有依據或超越權限檢查,不按規定事項、標準、程序檢查,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車輛,輔助執法人員單獨上路執法檢查等違規隨意檢查問題;以檢查之名隨意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選擇性執法、“釣魚式”檢查、運動式檢查、“碰瓷式”檢查等任性檢查問題;檢查計劃缺乏統籌,聯合檢查落實不到位,層層下達檢查指標等多層多頭重復檢查問題。
4.亂查封。重點整治對輕微違法行為濫用查封扣押手段,查封扣押與違法行為無關的財物,擅自擴大證據登記保存對象范圍等隨意查封扣押問題;無充分理由延長查封扣押期限、超期查封扣押,解封后不立即退還財物,以未繳納罰款為由拖延解封等解封不及時問題;隨意處置扣押物、證據登記保存物等涉案物品,造成群眾財產損失等違規處置涉案物問題。
(二)執法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5.風紀不嚴。重點整治對待群眾冷硬橫推、辦事拖沓、故意刁難,執法方式簡單粗暴、執法態度野蠻惡劣、執法用語不文明,工作期間遲到早退、喝酒、打牌、玩手機,著裝不規范、內務雜亂、精神懈息、自由散漫、紀律渙散等問題。
6.擔當不力。重點整治只辦“簡單案”“機械案”,忽視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執法監管,“躺平式”執法,對待從業人員缺乏柔性執法措施,對群眾投訴舉報不及時受理、處理,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訴求漠視不理、敷衍塞責等問題。
7.吃拿卡要。重點整治索要或者收受當事人好處費默許縱容違法行為、開具“罰款月票”私放違法車輛與中介勾結、分贓吃回扣,敲詐勒索強收“買路錢”,隱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變相私分罰沒財物等問題。
8.以權謀私。重點整治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向當事人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執法行為,違法篡改、販賣執法數據,執法車輛私用等問題。
9.權錢交易。重點整治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經商辦企業、為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充當“黑駕校”、超限超載泥頭車保護傘等問題。
二、問題線索收集及受理方式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交通運輸領域整治突出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投訴反映:
(一)受理舉報電話:
政務服務熱線:12345
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12328
(二)來信來函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圣壽街3號彭山區交通運輸局。郵編:620860;電子郵箱:64639780@qq.com。
三、有關事項
(一)提倡實名投訴舉報,彭山區交通運輸局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的線索信息嚴格保密。
(二)反映的問題線索應當真實準確、內容具體,屬于本次專項行動受理舉報投訴的范圍。
(三)收集的問題線索,按照屬地管理、歸口負責原則處理。
(四)信函及電話受理截止日期:2025年8月15日。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運輸局交通運輸領域整治突出問題規范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