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審計局:
根據審計工作安排,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23日,區審計局組織審計組對區水利局開展了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2025年6月17日,區審計局反饋了本次審計工作情況。我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政府會計制度》和《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審計報告》(眉彭審報【2025】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審計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組織落實整改情況
(一)全局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部署。收到審計報告后,主要負責人立即組織召開專題黨組會議,認真學習審計組的反饋意見,深刻反思,切實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建立以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整改工作領導機制,明確整改工作責任分工,提出整改工作具體方向,統籌進行全面部署,要求班子成員、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全體自上而下壓實責任,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二)深挖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負責人堅持把做好審計整改工作舉一反三、嚴格整改。主持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關于2024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的整改方案》,實行能立行立改的馬上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限期整改、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紀律。同時做到層層壓實責任、事事責任到人,確保整改工作有效推進。
(三)狠抓工作重點,推進整改落實。整改開展以來,嚴格做到問題核查不清楚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在全面落實整改工作的同時,把握重點,抓住要害,及時解決整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難點,做到對整改進展了然于胸,確保按時高效完成整改。
二、審計問題整改總體情況
我局局黨組于2025年6月23日組織召開了針對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問題的整改的專題會議,并形成了《中共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黨組會議紀要》第15期,制度了《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關于2024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問題的整改方案》,嚴格按照會議要求和方案目標進行了審計問題全面排查整改。
三、具體問題整改情況
(一)部門預決算編制不完整。
眉山市彭山區東山水利維護中心(以下簡稱“東山維護中心”)為區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其部門預決算由區水利局統一編報。2024年,東山維護中心收到的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原水使用管理費61.47萬元,區水利局未將該筆資金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管理和決算編制。
整改情況:2024年5月東山維護中心與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都江堰水利發展中心重新簽訂三方協議,原水費由四川彭山供排水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向四川省都江堰水利發展中心繳納,不再由東山維護中心代收代繳,2025年1月收到2024年下半年原水使用管理費已全部交入財政專戶,將其作為預算收入納入財政預算,進一步強化單位預算管理,充分利用財政一體化平臺統一部門財務核算。
完成情況: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2、會計核算不準確,涉及資金15.48萬元。
2024年4月,區水利局采購防汛物資一批共計15.48萬元,會計核算時計入費用科目“商品和服務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未按規定計入資產科目“庫存物品”。
整改情況:在2025年7月會計期內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要求,對上述物資進行調賬處理,補記“庫存商品”15.48萬元,待實際領用后再轉記入費用科目。
完成情況:已按整改要求完成全部整改。
3、資產賬實不符、賬賬不符。
(1)資產賬實不符,涉及資金1478.44萬元。
2006年至2016年,彭山區水利局投資1478.44萬元建成7個供水站,建成后均未納入單位資產管理。目前謝家、黃豐供水站仍在使用;錦江供水站(評估價486.64萬元)正移交眉山天府新區;其余因全域供水實施關停,由區供排水公司代管。
(2)固定資產財務賬與資產管理系統臺賬不相符。
區水利局2024年年末固定資產賬面余額670.61萬元,固定資產折舊588.92萬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反映固定資產原值合計645.05萬元,累計折舊合計571.08萬元,固定資產賬面數據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不一致。
整改情況:
(1)在2025年7月會計期內按照《政府會計制度》要求,對審計要求2006年-2016年投資1478.44萬元建成7個供水站補記“固定資產”1478.44萬元(該資產實際金額無法確定,待處置時以評估價調賬處),同時將該資產納入了單位資產系統管理。
(2)區水利局2024年年末固定資產賬面余額670.61萬元是包含水利局機關賬戶和眉山市彭山區農村安全飲水和水利移民服務中心賬戶2個單位固定資產余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反映固定資產原值合計645.05萬元,累計折舊合計571.08萬元,未包含眉山市彭山區農村安全飲水和水利移民服務中心資產賬戶25.56萬元,累計折舊17.84萬元,故固定資產財務賬與資產管理系統臺賬金額相符。
完成情況:已按整改要求完成全部整改。
4、非稅收入未及時解繳財政,涉及金額16.60萬元。
(1)利息收入12.62萬元未及時解繳區財政。
2024年9月,區水利局撥付2億元彭山區水利工程建設及供水灌溉一體化工程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資金至興彭水利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彭公司”)監管賬戶。2024年11月,因項目取消,2億元退回區財政,利息未交區財政,留存在監管賬戶。2025年4月,興彭公司將該筆資金產生的利息12.62萬元轉至區水利局,區水利局同日上繳區財政。
(2)非稅收入3.98萬元未及時解繳區財政。
眉山市彭山區西山水利工程維護中心,于2024年9月收到工業用水費3.98萬元,于2025年1月將該筆資金解繳區財政專戶。
整改情況:加強對《四川省非稅收入管理實施辦法》學習應用,在今后工作中嚴格落實專項債管理及非稅收入有關規定,將相關非稅收入及時解繳財政,杜絕再次發生類似問題。
完成情況: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5、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15.20萬元。
區水利局實施的彭山區2024年中央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項目于2024年10月開工建設,2025年1月竣工驗收,2月完成項目結算審核,合同金額96萬元,審定價90.26萬元。
該項目按合同約定區水利局應于2025年1月支付施工方70%工程款67.20萬元,實際支付52萬元,應付未付15.20萬元。區水利局于2025年3月支付施工方剩余工程款38.26萬元,質保金2.71萬元,于2025年3月由施工方繳存財政專戶。
整改情況:加強與財政的溝通協調,每月5號前報送資金用款計劃并形成應付未付臺賬,財政劃撥資金后確保各類款項按時足額支付。
完成情況: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6、10個規劃項目未納入項目儲備管理。
2021年10月,區水利局制定的《眉山市彭山區“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報告》中,規劃續建、擬建、儲備項目長征渠彭山支渠、新建區第二水廠、水源地保護與治理工程等10個項目未納入區水利局2022-2025年水利行業儲備。
整改情況:科學合理規劃區水利局“十五五”水利項目,建立“儲備-規劃-實施”清單,避免類似項目遺漏問題重現,提升規劃效率;實行項目庫動態管理,每季度對照最新水利政策核查儲備清單,確保規劃與儲備無縫銜接。通過制度化補漏和常態化更新,杜絕項目滯后問題復發。
完成情況: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7、5個對上申報項目申報時包裝深度不足。
2022年1月至2025年3月,區水利局謀劃儲備水利項目中存在5個項目在申報時項目可研、環評及初設等所有前期工作均未開展,未達到水利領域增發國債項目及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等申報的前期工作深度要求。
整改情況:嚴格貫徹落實最新《水利項目申報指引》及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對照國家水利建設項目目錄清單,科學篩選申報符合我區實際的項目,向區政府請示報告,批準后及時啟動項目前期工作,并主動對接財政、發改、生態環境、規自、政法委等職能部門,建立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完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初步設計、穩定風險評估、規劃選址意見等核心要件,確保各項申報材料完整規范,切實提升項目申報質量。
完成情況: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8、2個對上爭取項目建設進度滯后。
區水利局實施的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重點病險山坪塘整治項目和彭山區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項目,應于2024年底完成投資比例不低于80%,實際均于2024年12月完成財評,截至年底資金未使用,項目未開工建設。
截至2025年3月,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重點病險山坪塘整治項目已完成合同工程量50%;彭山區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項目完成竣工驗收。
整改情況: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重點病險山坪塘整治項目2024年9月底收到上級資金文件后,我局賡即啟動項目建設各項工作。10月10日區政府聯席會同意開展施工圖設計,11月11日施工圖通過技術審查,11月18日項目送財評,12月26日完成財評后開始對接區交易中心準備掛網,后因眉山市電子交易平臺資源遷移,春節前無法開標,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前各項工作,經聯系最終選擇在異地開展集中采購(新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項目于2025年1月3日掛網,1月17日開標。2025年2月12日項目正式開工建設,2025年5月30日全面完工,2025年6月27日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項目資金文件于2024年9月23日通過《眉山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預算的通知》(眉財農〔2024〕34號)文件下達,收到上級資金文件后,我局賡即啟動項目建設各項工作。11月18日項目送財評,12月11日完成財評后開始施工招標,12月30日確定施工單位。2025年1月2日項目正式開工建設,2025年1月27日全面完工,2025年2月7日通過竣工驗收。
完善項目動態監管機制,在以后項目建設過程中落實專人跟蹤推進項目進度,加強與前期各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項目建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完成情況:已按整改要求完成全部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單位將以此次審計整改為新的起點,持續鞏固整改成果,深化長效機制建設:
(一)持續跟蹤督辦:對列入立行立改的事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將持續跟蹤督辦,確保各項措施按計劃推進落實,直至問題徹底解決、風險有效管控。
(二)開展整改“回頭看”:對審計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檢查,重點核查整改措施的真實性、有效性和長效性,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推動管理提升:將審計整改與單位深化改革、完善治理、提升效能緊密結合,不斷強化預算約束,規范財經秩序,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為單位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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