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條,《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和二十五條,《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八條和第十條,《社會團體年度檢查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下列在本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規定進行活動(或一年中未開展任何業務活動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無特殊情況,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年檢)、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現有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或經費不足以維持正常業務活動的)、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社會組織作出撒銷登記、限期整改的行政處罰(詳見附件名單)。因無法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現依法予以公告送達。被公告的社會組織應在公告之日起60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如有陳述和申辯意見,請于2024年11月14日前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則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特此公告。
附件:社會組織行政處罰名單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社會組織行政處罰名單
序號 |
機 構 名 稱 |
處罰類型 |
法定代表人 |
備注 |
1 |
眉山市彭山區旅游協會 |
撤銷登記 |
陳 浩 |
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且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
2 |
眉山市彭山區公義鎮老年協會 |
撤銷登記 |
譚復建 |
該機構2022年至2023年連續存在下列違反條例的行為:“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
3 |
眉山市彭山區江口鎮老年協會 |
撤銷登記 |
董學遠 |
該機構2022年至2023年連續存在下列違反條例的行為:“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
4 |
眉山市彭山區彭溪鎮大石橋幼兒園 |
撤銷登記 |
馬蜀紅 |
該機構2022年至2023年連續存在下列違反條例的行為:“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 |
5 |
眉山市彭山區仁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
撤銷登記 |
李紅秀 |
機構存在下列違反條例的行為:成立1年來未開展業務活動且2023年“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 |
6 |
眉山彭山海川靈芝養生研究所 |
限期整改 |
李明俊 |
該機構2023年度存在下列違反條例的行為:“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