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區醫保中心接群眾舉報,稱區人民醫院存在亂收費現象,2023年3月區醫保中心工作人員與市醫保局駐院代表組成檢查小組,對舉報的問題進行了核查。
病人楊某,因病分別于2023年1月18日至21日,2月13日至2月23日在眉山市彭山區人民醫院住院4天及10天,兩次住院治療期間,涉及過度檢查癌胚抗原測定(CEA)、總前列腺特異性抗原測定(TPSA)等4個項目,金額191元。住院期間病人實際并無陪護人員,收費清單顯示第一次收取1級病房2人間陪床費2天(7.2元/天)、1級病房3人間陪床費1天(4.8元/天),合計12元;第二次收取1級病房2人間陪床費11天(7.2元/天)79.2元。檢查組通過查看病歷、詢問主管醫生、護士、電話回訪出院病人等檢查發現,該院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0797元。
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保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內二科主任、主管醫生,限期整改。2.責令醫院退回多收取舉報群眾的陪床費用91.2元,過度檢查費用191元,共計282.2元。3.追回違約費用10797元,另收取2倍違約金21594元,共計32391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32391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