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眉山市彭山區江口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江口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1.打包收費,凝血檢查打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APTT)(儀器法)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APTT)(手工法),各5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數據,共356人次,涉及違規金額3560元;2.超服務項目收費,2023年1-3月煎藥機未備案煎藥收取費用1191次,涉及金額2858.4元;3.檢查10份病例(1)彩色多普勒檢查第二個部位未減半收費,涉及金額36元; (2)出具的B超報告醫囑收費為彩色多普勒,涉及金額108元;(3)超標準收費,無張力疝修補術收取672元,應收605元,涉及金額1273元;(4)實際行椎管內麻醉收取局部麻醉8次,涉及金額280元;以上違約行為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8115.4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8115.4元,并收取1-2倍違約金13342.4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8115.4元,違約金13342.4元,合計21487.8元已全部追回。
二、眉山市彭山區新成醫院有限公司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新成醫院有限公司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1.打包收費,“糞便常規”打包“隱血試驗”,提取2023年1月1 日至2023年6月6日數據,共16人次,涉及違約費用80元;2.檢查10份病例(1)霧化吸入(超聲加收)各收取1次,涉及金額3元;(2)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第二個部位未出具報告,涉及金額36元;3.現場檢查有一位病人陳某,2023年5月19日入院,收費清單顯示收取氧氣吸入低流量給氧(持續吸氧)(不足12小時)20元/天,收取18次,病人實際做13次,多收取5次,涉及金額100元;以上違約行為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19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219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438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219元,違約金438元,合計657元已全部追回。
三、眉山市彭山同德醫院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同德醫院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尿肌酐測定,未用干化學法檢測,收費標準為6元/次,多收2元/次,提取2023年1月 1日至2023年6月8日數據,共227人次,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454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454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908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454元,違約金908元,合計1362元已全部追回。
四、眉山市彭山區佳和醫院有限公司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佳和醫院有限公司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肝功能檢查打包“血清5'核苷酸酶測定”,5.4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9日數據,共102人次,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81.4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581.4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1162.8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581.4元,違約金1162.8元,合計1744.2元已全部追回。
五、眉山市彭山區公義鎮衛生院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公義鎮衛生院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1.2份病例未復印身份證件;2.多收取1次腰椎間盤突出推拿治療費用,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9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29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58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29元,違約金58元,合計87元已全部追回。
六、眉山成北醫院管理有限公司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成北醫院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1.打包收費,凝血功能檢查打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APTT) (儀器法)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APTT),各5元/次,提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數據,共188人次,涉及違規金額1880元;2.心肌酶測定打包血清肌鈣蛋白I 測定,30元/次,打包血清肌紅蛋白測定,24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6月6日數據,共20人次,涉及違規金額1080元;以上違約行為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960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2960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5920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2960元,違約金5920元,合計8880元已全部追回。
七、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1.打包收費,血型鑒定打包ABO 血型鑒定(4.5元/次)和RH血型鑒定(9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
9日數據,共19人次,涉及金額256.5元;2.抽查病例10份,存在封管收取靜脈注射費,涉及金額25元;3.駐院代表日常檢查發現收費清單顯示血清肌酸激酶測定(速率法)4.5元/次,實際應收2.7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2日數據,共155次,每次多收取1.8元,涉及金額279元;以上違約行為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60.5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560.5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1121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560.5元,違約金1121元,合計1681.5元已全部追回。
八、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彭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街道彭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有打包項目:1.凝血試驗打包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APTT)測定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APTT) (儀器法), 均為4.5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數據,系統無檢測記錄;2.血型鑒定(成人)打包ABO血型鑒定 (4 . 5元/次),打包RH血型鑒定(9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系統共3人次,40.5元;3.血型鑒定(兒童)打包ABO血型鑒定(3元/次),打包RH血型鑒定(9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數據,系統無檢測記錄;4.心肌酶譜檢測一(急性心梗定量)打包血清肌紅蛋白測定,21.6元/次,打包血清肌鈣蛋白I 測定(化學發光法)45元/次,血清肌紅蛋白測定(化學發光法)27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9日數據,共14人次,1310.4元;以上違約行為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350.9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1350.9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2701.8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350.9元,違約金2701.8元,合計4052.7元已全部追回。
九、眉山市彭山區精神衛生保健院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精神衛生保健院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紅細胞比積 (HCT)測定2元/次,紅細胞參數平均值測定3元/次,血紅蛋白(Hb)測定2元/次,全血細胞計數+5分類2元/次,以上 項目為外送檢驗項目,未下調價格,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數據,共有271人次檢驗,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43.9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243.9元,并收取1倍違約金243.9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243.9元,違約金243.9元,合計487.8元已全部追回。
十、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3年6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日常巡查,現場檢查發現:1. 收費清單顯示小兒靜脈輸液11元/次,現場詢問為靜脈留置針輸液,應收7.2元/次,多收取3.8元/次,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19日數據,小兒靜脈輸液共收取87人次,多收取330.6元;2.收費清單顯示微量元素測定(包括鉛、鎘、銅、鋅、鎂、鐵、鈣)每項收取7元/次,每次收取7項,鎂、鈣、鐵三項無醫保對應收費,不應收費,提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9日數據,住院醫生共收取77人次,其中多收取33人次,涉及金額231元;以上違約行為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61.6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561.6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1123.2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561.6元,違約金1123.2元,合計1684.8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