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眉山市彭山區應天大藥房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4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應天大藥房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
二、眉山市眉州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彭山張綱路店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3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眉州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彭山張綱路店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
三、眉山市彭山區圣丹仁康大藥房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4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圣丹仁康大藥房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超量開藥。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74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174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348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74元,違約金348元,合計522元已全部追回。
四、眉山市眉州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彭山成悅店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3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眉州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彭山成悅店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超量開藥。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70.1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70.1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140.2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70.1元,違約金140.2元,合計210.3元已全部追回。
五、眉山市眉州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彭山育康店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3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眉州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彭山育康店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超量開藥。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06.1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106.1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212.2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06.1元,違約金212.2元,合計318.3元已全部追回。
六、眉山市彭山區弘康藥房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4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弘康藥房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超量開藥。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53.5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153.5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307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53.5元,違約金307元,合計460.5元已全部追回。
七、眉山市彭山區康一家德康藥房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4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眉山市彭山區康一家德康藥房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超量開藥。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52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52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104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52元,違約金104元,合計156元已全部追回。
八、四川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區建設路靜馨苑店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4月,眉山市醫療保障局駐院代表和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工作人員對四川一心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區建設路靜馨苑店進行醫療保障基金職工門診統籌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超量開藥。共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349.7元。依據《成德眉資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條款約定,彭山區醫療保險中心處理結果如下:1、約談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2、追回醫保違約費用349.7元,并收取2倍違約金699.4元。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349.7元,違約金699.4元,合計1049.1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