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啟用一批電子監控抓拍設備,實施監控取證,并依法予以處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電子監控抓拍設備點位

二、抓拍范圍
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違反禁止標志、違反禁止標線、逆行、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啟用時間
2025年7月16日0時起。
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5年7月3日